今天,在虎嗅網上看到了一篇文章—《被玩兒壞的概念:微信朋友圈廣告真的用上了大資料? 》,在文章中,通過結合大資料做的幾個模型分析得出結論,這次推送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大資料行為。 而後又講述了如果真的屬於大資料行為會怎麼操作。 文章最後得出結論:在這次廣告推送中,表現出來的大資料應用並不到位,實在可惜。
其實,就我個人的研究和推測來看,微信朋友圈的廣告推送,並沒有借助大資料進行定向推送,而是隨機生成使用者收到的哪一條廣告,僅此而已。
關於沒用採用大資料,與微信有沒有這個能力或者說大資料的推薦系統演算法是否完善,沒用任何的關係,有更深遠的考慮。
要說微信沒大資料運營的能力,那是基本不可能的,要知道在目前的微信版本中,就曾採用過大資料,而且非常成功。 那就是獲得聊天關鍵字後,螢幕中掉落設定好的動畫。 從最初的輸入「生日快樂」掉落蛋糕,到後來的更加智慧的輸入「啤酒炸雞」,掉落雪花,其實,這都是微信進行大資料分析和處理的案例。
之所以微信沒採用大資料的最關鍵的因素是在於:由於微信定位於基於熟人之間的社交,朋友圈具有高度的個人隱私性,一旦採用大資料,結合使用者朋友圈發的內容進行分析推送,無疑是在挑戰使用者的個人隱私, 這對於一款具有高度私人話的即時通訊工具來講,是致命傷。
在微信還沒誕生的2010年,奇虎360與騰訊之間,曾經爆發被業內稱為「3Q大戰」,儘管最終騰訊贏得了最終的勝利,但在當時,憑藉奇虎360公佈的,「某款軟體」在未經使用者許可的情況下偷窺使用者個人隱私檔和資料, 引起了線民對於QQ用戶端的擔憂和恐慌。 在騰訊宣佈作出一個艱難的決定後,QQ線上使用者的下降和MSN的使用者量上升,可以看出,相較于其他領域,在社交領域,使用者更在意的是個人隱私。 因此,儘管騰訊最終贏得了官司,但卻在關乎個人隱私方面,卻吃到了苦頭,或許這也是讓騰訊選擇在移動端開發一款新的即時通訊工具—微信—的初衷之一。
除了騰訊自己吃的苦頭外,新浪微博大資料分析推送資訊流廣告的失敗,也是前車之鑒。 在阿裡巴巴入股新浪微博後,在新浪微博中添加了資訊流廣告和網頁浮動廣告,內容便是根據使用者在淘寶、天貓等電商平臺輸入的搜索關鍵字進行類似推送。 想想一個場景,晚上,你女友或者老婆用你的電腦在電商平臺上,打算購買內衣,結果第二天,當你在公司打開微博時,恰巧你同事路過看你電腦,發現廣告都是關於內衣的,那場面,想想也醉了。
因此,基於自己的教訓和微博的前車案例,微信在朋友圈的推送上,自然不敢盲目使用經過大資料分析後的廣告推送。 儘管目前來看,微信的活躍使用者和使用者粘性在社交軟體中屬於一家獨大的,但後有追兵緊追不捨,一旦微信在使用者隱私上犯錯誤,那連留給微信彌補的時間和機會可能都沒有。
目前,之所以微信朋友圈的廣告會如此的火,更多的是現象級的事情,但還在微信在選擇廣告時,(暫時)並沒有選擇某款產品的廣告,而是更多的是宣傳產品理念和公司文化,對於使用者來講,要比直接推送產品,要柔和一些,加之,這次出現的廣告 ,不管是內容還是品質上,都比較高,加之算是微信第一次的資訊流廣告推送,因此,得到了較多的關注和熱議。
正如我在曾經發表過的一篇文章《微信選對了方向,但選錯了方式》中提到的,朋友圈的私有化程度太高,微信朋友圈商業化道路,本身已經選擇了一條比較危險的路,一旦走錯,觸及了使用者的個人隱私,那對微信來講,是致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