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一詞,據考證是一外來語。 它首先源于拉丁文advertere,其意為注意、誘導。 中古英語時代(約西元1300—1475年),演變為Advertise,其含義衍化為「使某人注意到某件事」,或「通知別人某件事,以引起他人的注意」。 直到17世紀末,英國開始進行大規模的商務工作。 這時,廣告一詞便廣泛地流行並被使用。 此時的「廣告」,已不單指一則廣告,而指一系列的廣告活動。 靜止的物的概念的名詞AdverA tise,被賦于現代意義,轉化成為「Advertising」。
廣告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廣告包括非經濟廣告和經濟廣告。 非經濟廣告指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廣告,如政府行政部門、社會事業單位乃至個人的各種公告、啟事、聲明等。 狹義廣告僅指經濟廣告,又稱商業廣告,是指以盈利為目的的廣告,通常是商品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之間溝通資訊的重要手段,或企業佔領市場、推銷產品、提供勞務的重要形式。
在中國,商業廣告還沒有到達顛峰,已存在著極大的泡沫成分和非理性行為;隨著消費者的成熟、行業的規範,企業也會走向理性,自然會回落,啟用普通模特將成為主流;同時,廣告將異軍突起並逐漸走向成熟,避免不了挑戰。 企業啟用形象代言人,可能有各種目的,尤其當「子弦效應」和炒作之風盛行的年代。 筆者在對形象代言人按照「準確行銷」的觀點進行理論總結,發現了現代市場形象代言人基本特性,用廣告方式傳達品牌獨特、鮮明的個性主張,使產品得以與目標消費群建立某種聯繫,順利進入消費者的生活和視野,達到與之心靈的深層溝通, 並在其心中樹立某種印象和地位,使品牌變成一個有意義的帶有附加價值的符碼。
&HTTP://www.aliyun.com/zixun/aggregation/37954.html">nbsp; 他通過一定的媒介或載體傳播訴諸目標受眾,從而在品牌如雲的市場中樹立和打造個人化的品牌形象。 他或者通過品牌創立人獨具人格魅力的形象代言,給目標受眾以鮮明的品牌個性和信心;或者通過影視明星、社會名人極具親和力的廣告代言,令品牌產品迅速對目標消費群的購買施加影響;或者通過虛構人物演繹品牌敘事,傳達品牌理念與價值取向 ,贏得目標受眾的認同;或者通過漫畫式卡通動物的形象代言,塑造活潑可愛、耳目一新的品牌形象,讓人在相視一笑中對品牌產生美好的聯想和印象。 他的形象代言並不完全等於企業的形象,所以,他的走紅並不意味著產品就能夠走紅。 企業的監督與他們的配合就顯得相當重要。 而他們也應有自我約束的責任意識,真正融入這個企業文化,真正用心去演繹產品宣傳理念,才會凸現廣而告之的意思。
作為一名不入流的廣告人,我常常思考,怎麼樣才能利用自己站的流量獲取最大的利益。 當然,我希望不要太影響使用者體驗,也讓廣告主的錢花得有價值。
我嘗試著做過很多聯盟,這裡就不一一評價了,只說一下阿裡媽媽。 個人認為阿裡媽媽適合有理想的站長做,單價一般,而且廣告與網站內容沒有精確匹配,所以往往點擊率也不高。 但是阿裡媽媽畢竟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聯盟,她是個平臺,只要你的網站品質夠好,然後做到一定的流量,廣告位賣得好,那肯定能不愁吃穿。
接下來是本文重點探討的內容了。
先說純採集站。 因為流量主要依靠搜尋引擎,訪客也不固定,主要也就是做一些小聯盟的彈窗和很se的點擊計費廣告,什麼九贏、易特、宣傳易自己看著放就行。 電影站還比較好做SP這個就不用我說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