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計畫企業雲遷移時同時進行IPv6遷移,這種做法有明顯好處——它們單獨執行反而存在問題。 雲供應商應該認識到,一些組織可能會同時審查自己的IPv6功能和雲服務。
同時實現IPv6和雲部署的主要優點是,在部署可擴展且容易管理的雲基礎架構時,IPv6具有優異的技術優勢。 因此,高效雲戰略應該在應用下一代基礎架構的環境中執行,而這其中應該包含IPv6。
此外,有一些公司將雲與IPv6遷移同時加到他們的長期和短期規劃中。 他們發現,兩者的相似性(在路線圖和生命週期方面)會帶來更加高效的執行,同時會減少重複工作。
在成本效益方面,越早規劃IPv6遷移越有利於避免工作重做,同時保證在常規更新週期中快速實現IPv6。
支援IPv6的雲供應商
在分析之後,作者發現以下16個雲供應商真正提供了原生IPv6網路支援,他們能夠説明企業遷移到雲服務(下面的供應商按字母順序排列):
Bluelock (IaaS)(2011年12月Gartner IaaS魔法象限領軍企業)
Brightbox Systems (IaaS)
CloudFlare (PaaS)
Dropbox (IaaS)
Gigatux (IaaS)
HP (IaaS、PaaS和SaaS)
Linode (IaaS)
NTT Communications (IaaS)
Oxygen Cloud (IaaS)
Rackspace (IaaS and PaaS)(2011年12月Gartner IaaS魔法象限遠見企業)
SoftLayer Technologies (IaaS) (2011年12月Gartner IaaS魔法象限優異企業)
Tata Communications (IaaS和SaaS)
Virtacore Systems (IaaS)
Windows Azure (PaaS)
Windstream Communications (IaaS)
XO Communications (IaaS和PaaS)
為此,開發雲計畫和評估雲服務提供者的企業應該緊密關注支援IPv6的供應商和基於IPv6的功能。 啟用基於IPv6的服務,提供基礎架構即服務(IaaS)的雲服務提供者比軟體即服務(SaaS)或平臺即服務(PaaS)供應商更有用。
然而,在考慮企業公共雲或混合雲交付模型時,雲供應商必須通過IPv6提供他們的服務,而且性能必須等同或優於通過IPv4提供的服務。 至少,他們必須為採用雲戰略的客戶提供清晰的IPv6規劃方案。
評估支援IPv6的雲服務提供者
在準備2012年4月的北美IPv6大會過程中,我們分析了各種雲服務提供者的IPv6支援情況。 我們確定了一些宣佈通過原生IPv6提供IaaS、Paas和SaaS的供應商。 我們的分析是基於公開的資訊及向供應商單獨發放的調查問卷。
我們調查了41個雲供應商,評估了他們的原生IPv6訪問支援。 如果他們的網站上沒有這方面資訊,那麼我們會直接與他們聯繫。 總體而言,有16個供應商表示他們支援IPv6原生訪問;16個提商承認他們還未支援IPv6原生訪問(或者表示很快會支援);另外8個供應商並沒有回復郵件或電話調查,或者並沒有在網站上公佈這些資訊。
企業公共雲戰略需要IPv6支援
如果企業開發包含公共或虛擬私有雲的雲戰略,那麼他們需要雲供應商在所有服務上都支援IPv6訪問。 至少,供應商應該提供一個路線圖,説明企業進行IPv6規劃,降低遷移過程的風險。
(責任編輯:蒙遺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