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z!愛好者網|新媒體研究網獨家觀察(文/阿見)據三峽晚報《微信點贊糾紛 商家不兌現承諾立即舉報》報到,據宜昌市12315統計一周內,12315指揮中心共接到關於微信點贊的舉報共計11件之多 ,消費者均反映微信點贊達到相應個數後,未能獲取相應禮品。 微信行銷貓膩多,折射互聯網行銷誠信危機。 微信行銷如今被不少商家利用,比如微信點贊行銷和轉發有獎行銷等等。 然而有很多網友向阿見反應,多數商家發出點贊或者轉發微信這條微信後就逃之夭夭了。 其實這樣的危機行銷的做法是有悖行銷倫理道德的。 所以阿見覺得微信即微信可,不可深信不疑,微信行銷也一樣,只是一種生活娛樂的一種方式罷了,不必把微信行銷以及微信活動當做發財致富的途徑。 阿見一直沒有覺得微信行銷有多牛逼的。 首先來講,微信行銷僅僅是一種行銷手段和方式,從技術的層面來看,還沒有成熟到非用不可,也不至於微信行銷將取代傳統行銷的地步。 想當年馬雲信誓旦旦地預測淘寶會幹掉傳統銷售,到如今傳統銷售還照樣活得好好的。 其次從中國人知識文化程度來看,真正能夠遊刃有餘地使用微信買賣的人數來說,還是很小眾的,當然本身國民的誠信過敏問題,也導致微信行銷不會獲得每個人認可的原因。 所以說,微信行銷微信就好,不要太當真! 不管是微博轉發活動還是微信點贊轉發活動都是一種品牌傳播活動,真正要實現銷售與買賣恐怕路還很長。 從技術上來講,支付本身就是一個問題,支付的誠信問題是消費者最關心的問題。 然而一鍵支付,無需輸入密碼等等讓消費者存在質疑。 跟網頁支付比起來,這著實讓人存在個人隱私資訊安全疑慮。 在人們缺乏商業誠信的國度裡,又沒有協力廠商誠信監督機構,國家相關管理與監督缺位的移動互聯網時代,靠個人與商家的自覺來維持商業生態恐怕是如今移動電子商務的最大瓶頸。 所以往往導致如上點贊轉發未能獲得相應禮品的現象。 工商部門提醒:廣大微友在參加類似活動時,首先要仔細閱讀活動規則,留意商家是否留下連絡方式、兌獎電話和位址,不要盲目點贊。 同時提醒商家,按照《廣告法》規定,商家只要發佈了行銷活動,就必須按合同約定兌現承諾,否則可按照虛假廣告和宣傳來依法處理。 市民如發現在活動過程中商家涉嫌虛假廣告、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可以向工商部門舉報。 本文由新媒體研究網| Discuz!愛好者網(aidiscuz.net)創始人阿見(微信公眾平臺:tj-xwsszyz 約稿QQ:1102251679)原創, 原文位址:HTTP://www.aidiscuz.net/ article-221-1.htmll,版權所有,轉載請注明出處、作者、網址。
阿見:新聞素食主義者,傳播學碩士,自媒體人、媒體策劃師、自由時評人、新聞素食主義創始人。 主要關注新媒體、數位媒體、移動媒體、電子商務及互聯網資訊觀察與研究,為互聯網創業者提供個人及商業使用者主動行銷、行銷策劃、媒體策劃、文化傳播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