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交易 SEO診斷淘寶客 站長團購 雲主機 技術大廳
先向作者低價購買作品版權,再向免費轉載該作品的網站索賠高額著作侵權賠償金。 日前,有「網路王海」之稱的北京三面向版權代理有限公司向廣州幾十家網站發難,番禺區農業局、廣州市農業局、廣東省農業廳及其下屬的網站先後被告上法庭。 據悉,這家公司已向200多家單位提出類似起訴。
昨日,三面向公司訴廣州市農業局一案在越秀區法院開庭審理,被告市農業局直指三面向公司以獲利為目的,實屬惡意訴訟。
先買斷文章版權再向轉載網站索賠
發起訴訟的北京三面向版權代理有限公司(下簡稱「三面向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是一家專門從事著作權許可、轉讓和再許可的民營版權公司。 2007年6月,該公司以版權所有人的名義將廣州市農業局及其下屬的廣州市農業資訊中心告上越秀法院。
轉載一篇文被索賠1萬
據起訴書稱:2005年6月,三面向公司與作者廖某成簽署了《版權轉讓合同》,廖某成將包括《農民增收所關注的十大熱點問題》(簡稱《熱點問題》)在內的14篇文章的版權轉讓給該公司,而被告在其管理的www.gzagri.com( 廣州市農業資訊網)網站轉載了《熱點問題》一文,至今沒有支付報酬,要求賠償稿費1萬元,加上律師費等共計13120元。
從2005年上半年開始, 三面向公司在全國範圍內發起著作權之訴,其與150多個專業作者簽訂了著作權轉讓合同,然後對轉載這些作者文章卻未支付稿酬的網站提起訴訟。 據悉,這家公司在全國範圍內已向200多家公司提出了起訴,而起訴事由都是網路轉載侵犯著作權。
據瞭解,這些被告大多不是專業經營網站的公司,他們中有工業企業,也有農產品公司,還有國家行政機關。 這些單位都在自己的網站上轉載了他人文章而沒有支付稿酬。 就目前案件而言,這些公司網站所轉載的由三面向公司代理版權的文章並不多,各家單位被索賠的稿酬大多在萬元以下。 「但由於案件數量非常多,三面向公司所得的所有賠償加在一起數額不菲。 」知情人向記者透露。
「廣州的訴訟才剛開始」
今年開始,三面向公司將「著作權之訴」的「戰火」燃到廣州。 廣東創傑律師事務所三面向公司的代理律師陳律師告訴記者,光是他們所承接的三面向訴廣州市內的網站就有近40家,但很大一部分是雙方經過調解協商結案,像和農業局這樣對簿公堂的並不多。 然而「廣州的訴訟才剛開始」,在昨日的法庭上,陳律師如是說。 據悉,三面向公司已起訴廣東省農業廳及廣東農業資訊網,該案將在本月20日在天河區法院開庭。
昨日下午,三面向公司訴廣州市農業局及廣州市農業資訊中心在越秀法院開庭。 廣州市內數家大型網站的相關人員都到庭參加了旁聽,法庭坐得滿滿當當。 庭上被告態度堅決,聲稱三面向公司此訴訟不是為了要回稿費,而是以獲利為目的,從始至終不同意和三面向公司進行調解,也不同意原告提出的13120元賠償要求。
廣州市農業局:
「此訴訟顯然不是以補償損失為目的,而是為了獲利。 這根本就是惡意訴訟! 是對司法資源的浪費! 」
北京三面向公司:
「被告網站侵權事實確實存在,何來‘惡意訴訟’之說? 」
三面向公司已起訴過200多家網站
北京三面向版權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是一家專門從事著作權許可、轉讓和再許可的民營版權公司。 公司首先與一些學者簽訂網路版權轉讓協定,以雙方談妥的價格獲得該作者一定時期內的網路作品的版權,然後在網站上搜索簽約學者的相關文章,發現被其他網站轉載後,即將該網站訴至法院,告其侵權,並索賠稿費、律師費等損失。
據悉,目前國內被三面向公司訴上法庭的網站已有200余家,遍佈江蘇、安徽、廣東、河南等地。 據粗略統計,其中80%是政府部門主辦、主管的網站。
三面向代理律師:網路免費時代應該結束了
從網路流行開始,擅自轉載的行為就一直沒有停止過。 該案中三面向公司的代理律師廣東創傑律師事務所的陳律師認為,我國《著作權法》明確規定,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都屬於侵權行為,其中也包括了通過資訊網路對外傳播,因此網路轉載屬於侵權是毫無疑問的。 「用人家的東西就要付錢,這是天經地義的。 但是現在的網站從一開始就習慣了免費轉載,根本沒有一個著作權保護的意識。 認為只要是網路中的東西就可以隨意使用。 」陳律師認為這種網路免費時代應該結束了。
文章作者:博客貼聲明澄清訴訟非本意
2005年6月23日,作者廖某成將包括《農民增收所關注的十大熱點問題》在內的14篇文章的版權轉讓給三面向公司,14篇文章共約11.3萬字。 三面向公司一次性支付轉讓金9040元。 據廖某成稱,自己將這些作品的版權轉讓給三面公司本意是為了使本人的文章能夠出版發行。 但是沒想到被用來打「著作權索賠之訴」。
無奈之下,作者廖某成在自己的個人博客上特別張貼了一張《廖×成先生關於所謂版權轉讓問題的聲明》,內容大致為:
一、目前北京三面向版權代理有限公司用本人轉讓給該公司的文章進行訴訟一事並非本人主張,其相關個案的訴訟本人也不知情,此純屬該公司個人行為。
二、截止到目前為止,本人並未收取該公司在版權訴訟中一分錢的侵權補償費。
三、從聲明之日起,對本人轉讓給北京三面向版權代理有限公司的文章凡是以本人名義進行訴訟的均屬對本人名譽權的侵犯,本人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
同時,對未經本人允許,擅自變更本人文章署名或改動本人文章內容等的侵權行為,本人亦將保留相關權力。
庭審焦點
1 稿費按什麼標準賠償?
25元/千字還是300多元/千字?
三面向公司認為,廣州農業資訊網的行為屬於侵犯作者著作權,按照相關關於侵權賠償的法律規定,應按正常稿費的5倍數額支付侵權賠償金。 遂提出,按照以75×5=375元/千字的標準,全文2.7萬多字,應賠償稿費約1萬元。
廣州市農業局
認為,自己雖然轉載《熱點問題》一文沒有向作者支付稿費,是因為沒有辦法聯繫到作者,而不是不想支付稿費。 且在網頁的下方,網站還專門注明:「請轉載作品的作者與本網站聯繫」。 此外,廣州農業資訊網作為專門為三農提供資訊服務的網站,不是以贏利為目的,屬於公益性網站。 根據國家版權局關於《報刊轉載摘編法定許可付酬標準暫行規定》,轉載作品支付稿費應為25元/千字。
2 起訴是維權還是牟利?
為何低價購進版權卻進行高價索賠
農業資訊網稱,網站轉載《熱點問題》一文是在2005年5月24日,而三面向公司向該文作者購買版權是在2005年6月23日。 購買版權的費用是11.3萬字9040元,但索賠卻是2.7萬字1萬元。 其中,借此獲利的目的非常之明顯。
同時,農業資訊網稱,在接到起訴書之前,三面向公司從來沒有就本文的稿費問題向本網站提出過申請。 「本來只要花一塊錢,打個電話聲明一下自己是文章作者就可以搞定的事,卻偏偏要花大量時間和金錢打官司,這顯然不是以補償損失為目的,而是為了獲利。 這根本就是惡意訴訟! 是對司法資源的浪費! 」
對此,三面向公司的代理律師則表示,被告網站侵權事實確實存在,何來原告「惡意訴訟」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