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 移動互聯網的新媒體行銷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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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移動互聯網 大資料 使用者體驗 媒體

移動互聯網的新機會在於掌握四大入口。 而掌握入口的目的在於獲取流量,獲取流量的目的在於,你的平臺具有廣告的價值。

1,新廣告

大多數互聯網公司的賺錢模式在於廣告,比如facebook,比如阿裡巴巴的電商廣告系統,比如百度的競價排名系統。 少數互聯網公司靠增值等其他互聯網服務來賺錢,比如遊戲幣充值等。

所以研究移動互聯網時代新廣告方式,對研究移動互聯網新機會很有説明。

近來在中國的國際4A廣告公司,因為受新廣告新行銷方式的衝擊,業績不斷下滑,其中的代表奧美廣告,人員不斷辭職流失,甚至連在奧美工作了20年的奧美大中華區總裁陶雷前段時間也提交了辭呈。 4A廣告公司儘管建立了互動部門、新媒體行銷部門,效果一直不明顯,只能通過並購收購一些新銳的數位行銷公司來彌補自身的軟肋。

互聯網公司也一樣。 「TABLE」中比較有遠見的公司有奇虎360。 2014年5月14日奇虎360宣佈戰略投資數位行銷廣告公司MediaV,並成為MediaV的控股股東。 另一有遠見的有3G門戶的母公司久邦數碼,在2014年初收購移動廣告網路GetJar。

未來,傳統4A廣告公司必將沒落,取而代之的必將是新型數位行銷廣告公司、新型移動行銷網路公司。

移動互聯網新廣告的機會在於,誰能掌握更強更好的移動行銷模式和技術,誰就能把握移動互聯網更多更廣的利潤。

2,新媒體

一開始的媒體是報紙,然後有了電視。 電視之後有了電腦,於是有了入口網站。 過去幾年,我們獲取新聞、資訊的主要方式在於入口網站,於是有了4大門戶。 直到有一天出了一個新浪微博,有了微博之後,出了一個自媒體的概念。 人們獲取資訊的方式不局限于入口網站,在微博,人人都是記者。 於是又出現了自媒體人。 接著進入移動互聯網爆發年,微信推出公眾平臺。 由於公眾平臺可以在手機上更加方便地閱讀,於是許多自媒體人紛紛轉戰微信公眾號。

有了自媒體平臺和自媒體人,接著衍生了自媒體生態。 自媒體人在新浪微博給自己宣傳,接著使用者去淘寶付款,最後使用者關注自媒體人微信公眾平臺,自媒體人給特定使用者發送自己的文字、圖像、視頻。 代表人物有羅輯思維 、陳坤 。 可以見到,這個自媒體生態圈是靠新浪微博、淘寶、微信公眾平臺三者實現的。

微信公眾平臺為了構建更完善的自媒體生態圈,於是與搜狗聯合推出微信搜索,以及即將推出微信公眾號廣告平臺。 新浪微博發現了自媒體生態圈三環之中自己只占了一環,於是在2013年7月6日申請了支付牌照,並給自媒體人加了藍V,以及自媒體人的文章可以直接私信推送。

做出這些改動之後,2014年6月14日,新浪微博使用者@來去之間 (傳聞是新浪微博CEO王高飛的馬甲)在新浪微博上發表了一篇文章《微X自媒體到底應該怎麼做》,文章只能看到一部分,看完完整的文章需要付費。 雖然這只是測試階段,還沒對外開放。 但是這意味著,自此自媒體進入付費時代。 用專業點的詞語來說,媒體進入「文化電子商務」時代。

什麼是文化電子商務? 過去在淘寶在京東,你能買到的是實實在在的物品,包括圖書、衣服、充氣娃娃、手機,以及一些支付類的服務。 文化電子商務是指,自媒體人可以在自媒體平臺利用電子商務的手段,出售自己的文字、聲音、圖片、視頻等文化產品。

所以目前來看,微信公眾平臺在移動端比較有優勢,而新浪微博完成了自媒體文化電子商務的所有環節。 未來兩者的鬥爭在於,誰能首先實現「移動文化電子商務」。

其實早在塞班時代,3G門戶旗下GGBook移動端軟體,早已實現了「移動文化電子商務」的雛形。 小說作者(自媒體人)與3G書城簽約,在GGBook(移動自媒體平臺)發佈自己的作品(文化產品),讀者(使用者)只能看到小說的一部分,讀完全書需要付費(文化電商)。

假設新浪微博聯合3G門戶推出新的移動端自媒體軟體,首次實現「移動文化電子商務」。 那麼微信很可能淪為單純的通訊工具,而失去分割新媒體下一個50億市場的機會。 同樣,由電子商務衍生出「餘額寶」等互聯網金融產品,「移動文化電子商務」也將衍生出「互聯網文化金融」等跨時代金融產品。

所以,未來新媒體的鬥爭在於自媒體的鬥爭,自媒體的機會在於誰先能實現「移動文化電子商務平臺」。

3,新行銷

企業為了實現品牌建設、擴大影響力、獲得更多潛在客戶等目的,就必須進行行銷活動。 常用的行銷方式有電話行銷、搜尋引擎行銷、微信行銷、微博行銷、病毒性行銷、電子郵件行銷、論壇行銷、會員制行銷等。 行銷手段包括廣告、公關等。

長久以來,使用者都是在被動、被迫地接受行銷廣告,沒有一家4A廣告公司、互聯網巨頭、數位行銷公司能解決這個問題。 於是,4A廣告公司設了了互動部門,但實踐效果甚微。 互聯網巨頭聯合資料行銷公司推出大資料行銷方案,也就是用精確廣告來精確行銷,根據大資料分析,來把合適的廣告推送給合適的人。 但是,不管如何精確,還是會對使用者造成打擾,無法從根源上讓使用者從被動到主動接受行銷廣告。

出現這個問題的根源在於,廣告主把廣告費用給廣告代理商,廣告代理商再找合適的媒介在合適的平臺發佈,接著使用者接受廣告。 這個過程中,使用者沒有得到任何價值,得到的只是被動地接受了行銷廣告。 尤其進入移動互聯網時代,在有限的螢幕、零碎的時間裡,對精確行銷、使用者體驗、使用者在行銷一環中得到的價值要求更高。

所以,未來移動互聯網新行銷的機會在於,如何讓廣告受眾從被動接受廣告到主動接受廣告,如何在廣告行銷利益的一環加上使用者讓整個行銷過程更具有互動性。 這是未來整個業界需要思考的問題,也是整個移動互聯網行銷網路超越桌面互聯網行銷網路的機會。

文/陳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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