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合約機難省錢又難省心:不開發票維修遇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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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開
省心
有資料顯示,運營商合約機份額已占全部手機銷售的20%左右,運營商合約辦理量約占全部手機銷量的三成。 不少消費者近期向本報投訴:這些合約機看上去很誘人,其實存在諸多霸王條款。 而使用者忍受合約機諸多霸王條款後真的省錢了嗎? 答案是,對於每月消費量不大的使用者來說,「基本上沒怎麼省錢」。 幫你算筆賬:合約機省錢? 羊毛出在羊身上既然使用者要忍受合約機有那麼多限制條件,到底合約機幫消費者省了多少錢? 對於每月消費量不大的使用者來說,答案是「基本上沒怎麼省錢」。 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正好印證了合約機的銷售策略。 以常見的iphone5的96元24個月合約為例,套餐總價為5899元,其中包含購機款3999元,話費1900元,分月返還只有部分話費:79元,這樣兩年內你最低還需繳話費24×17=408元, 那麼兩年內你至少花費5899+408=6307元。 我們再算算自己買裸機選套餐後的價格:購買蘋果官方裸機需支出5288元,再加上話費24×96=2304元,兩年內最低支出5288+2304=7592元。 對比出來了:7592-6307=1285元,省下的這一千多元的代價就是你兩年之內不能機卡分離。 事實上,如果你在電腦城購買港版裸機,價格只有4488元,這樣算下來,你兩年只省了485元。 以此類推:66元合約兩年省了973元(如果買港版裸機,只省下173元);156元合約兩年省了1981元(如果買港版裸機,只省下1181元)。 最後算下來,每個月能消費386元話費才算兩年省下一部iphone5手機錢:5288元。 從以上分析可看出,消費者必須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消費。 合約機系列報導之1時下,各大運營商推出的iphone、三星等品牌的合約手機吸引了大量個人消費者甚至企業集團購買,但不少消費者近期向本報投訴:合約機存在諸多霸王條款。 雖然合約機總體會省下數百元、上千元支出,但消費者承受的代價是1~3年內不能機卡分離、不能提前終止合約、內置大量垃圾應用、合約到期得不到提醒甚至合約機維修困難等諸多麻煩。 有律師指出,運營商用合約機來綁定使用者和綁定消費無可厚非,但人為設置單方面的霸王條款,強制使用者消費,侵犯了合約使用者的選擇權和知情權。 遭遇1機卡不得分離消費者李小姐去年11月購買了某運營商iphone 4s合約機,近期不慎手機摔壞無法使用,想換新手機繼續使用原有號碼和套餐,經向運營商客服諮詢得知,合約機原則上不能機卡分離,一旦機卡分離違約,將不再返話費,如果確實因為手機被盜或損失而無法使用的,應當出具相關證據後才能辦理,比如損壞檢測證明、被盜報案證明等。 李小姐無奈之下跑了四五次各種網點才辦好。 雖然損壞和丟失手機並非運營商的責任,但是有專家說,運營商有義務將整體損失降至最低。 目前,對於機主被迫機卡分離,如出現被盜、損壞等情況,話費如何返還等問題,運營商未作詳細說明,也沒有為使用者提供相關支援和便利,反而設置障礙,把消費者都當成「違約套利」的懷疑物件,有歧視消費者之嫌。 遭遇2不開發票 售後維修不重視越秀區陳小姐說,花800元在某運營商網上營業廳購買了一款合約機,手機使用了一個月就無法充電,運營商客服告知必須提供發票才能負責維修,而當初購買時運營商並沒有開具發票給她。 經多次交涉,最終該運營商才答應維修手機。 劉女士花399元參加了某運營商推出的交話費贈手機活動。 手機使用幾天後出現問題,劉女士要求更換或退貨,營業廳工作人員稱,合約機不能退換,只能維修。 但經兩次維修,故障依然無法排除。 劉女士只得再去營業廳要求更換手機。 而此時營業人員稱,手機可以更換,但新機不能繼續使用399元話費。 維修問題也是合約機使用者心頭的煩惱,一方面,運營商在向客戶銷售合約機時,存在少開或不開購機發票現象,運營商涉嫌偷逃稅,而使用者缺少維修證據。 另一方面,當合約機出現品質問題後,運營商一般讓消費者找廠家維修,與我國手機三包「誰銷售誰負責」的規定相抵觸。 遭遇3提前中止難 強制延長套餐不少合約機使用者還碰到這樣的情形:一方面,合約到期之前,使用者很難提前中止合約、辦理停機或選擇低資費套餐。 但另一方面,合約期滿之後,運營商卻預設使用者繼續使用原套餐,強制延長套餐期限。 兩年前,何小姐通過預存話費優惠購機買了一部iPhone 4。 去年10月份預存話費扣完了,何小姐認為這表示雙方合約結束。 但去年11月,她又收到扣取月租的短信通知,理由是何小姐沒有主動提前停機。 記者昨日撥打某運營商客服電話,對方稱:「合約期滿不會主動提醒客戶」,且合約期滿後若使用者不更改套餐將預設繼續使用原套餐。 而根據工信部去年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電信服務使用者消費提醒工作的通知》要求,對選擇套餐方式計費的使用者,在套餐有效期滿前一個合理提前時段內,電信業務經營者應提醒使用者現行套餐到期日,並告知使用者套餐到期後終止或延續服務的方式, 以及相應的收費標準。 遭遇4內置應用太多 無法卸載使用者許某最近花1999元購買的一部HTC合約機,開機一看,裡面事先裝好的應用程式就有上百個,嚴重影響使用速度,其中大部分應用根本無法卸載。 他找到一家手機維修點,自費要求刷機,對方折騰了半天后也束手無策。 據記者瞭解,除了蘋果手機外,幾乎所有運營商的合約機都會事先在裡面內置大量自家的或合作廠商的應用程式,推薦甚至強迫使用者使用,而且根本無法卸載。 有工信部人士說,運營商終端和應用的創新必須充分考慮使用者的需求、使用者的體驗以及使用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