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多方應用模式 引領雲經濟健康發展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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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nbsp; 雲經濟 供應商 提供 運營商

2011年12月15日,「2011中國雲經濟年會暨中國下一代資料中心高峰論壇」于北京市隆重召開,與會的政府領導、專家學者、企業代表競相為推動我國下一代資料中心建設與雲經濟事業發展獻計獻策。

在綠色、生態、低碳、環保的世界經濟趨勢和中國經濟轉型背景下,本次高峰論壇以「構建智慧資料中心,引領綠色雲經濟」為主題,邀請各界嘉賓,探討雲經濟發展前景,跟蹤產業投資熱點,探求推動產業發展的原動力。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經濟局局長李連仲、工業和資訊化部電子資訊司副司長趙波、中國電子資訊產業發展研究院黨委書記洪京一等專家領導解讀了在政策導向下,雲經濟發展對產業經濟、區域經濟帶來的機遇與挑戰 ;各位業界嘉賓也為雲經濟的發展特點、應用前景做了深度的概括與前瞻。

隨著IT技術的不斷發展,「雲」的概念孕育而生,即可無限擴展的、可隨時獲取的、用於提供資源的網路。 雲經濟的本質是通過互聯網與通信網,把超大規模雲服務中心的計算與存儲能力以低成本、高效能、高可用的方式提供給政府、企業及個人消費者,以實現資源的分享與交換。 雲經濟以其高效性、節約性、開放性的優勢,在越來越來多的應用領域發揮著重要作用。

「城市雲經濟」將成為政務管理和智慧城市的重要支撐

城市雲是以城市雲計算資料中心和資料交換平臺為基礎,借助物聯網、傳感網,以路網監控、智慧醫院、智慧城市管理、市民健康管理等應用為基本元素的綜合系統。 城市中的每棟大樓、每條道路、每個機構、每種產品、每名市民都在網路上擁有自己的身份,處在雲端,生活在雲中。 它突破了傳統無線城市單純網路覆蓋的局限,最大限度挖掘應用價值與潛力,創造全新的價值形態、改變已有的工作方式與生活習慣。

城市雲經濟的運營模式中包括市民、政府、運營商、雲應用開發者、雲平臺搭建方、城市資料中心建設者幾個主體。 市民的角色即等同于商品經濟中的普通消費者,市民可以像繳納水電費一樣按需支付自己所享受的雲服務。 計算資料中心與雲計算平臺建設者、運營商、雲應用開發者為則商品提供者。 政府一方面是雲城市的建設的推動者,同時也是城市雲服務的應用者,因此在整個運營模式中具有消費者和提供者雙重角色。

「社區雲經濟」將成為便民服務的主導模式

社區雲是一個以雲計算為基礎的社區性服務載體,在雲社區中住宅成為了一個滿足居民個人化需求,提供可分享資訊的平臺。 具體來說社區雲一方面為社區管理提供了即時資訊交互與監控平臺,使社區管理更加安全、有效、及時;另一方面以家庭為單位的社區雲實現了家電資訊的互動、共用,同時居民還可以隨時隨地通過社區雲服務平臺,瞭解生活所需的各類資訊資訊, 獲取全天候、全方位的增值服務,從而使日常生活更安全、更便利、更舒適、更愉悅。

社區雲經濟的主體包括由社區居民、社區物業服務人員、機構所構成的服務消費者與社區雲的建設與運營方。 社區雲的建設與運營方包括智慧社區開發商、智慧家居設備供應商、社區雲服務應用軟體發展商、社區雲應用平臺供應商、基礎設施建設方以及運營商。 與城市雲服務消費者類似,社區居民與社區服務者按需支付自己所享受的雲服務費給運營方。 運營方可以由智慧社區開發商、智慧家居設備供應商、社區雲應用平臺供應商、基礎設施建設方以及運營商中的任何一方或多方聯合、整體運營。

「教育雲經濟」將成為豐富教學手段、提升教育品質的重要力量

教育雲針對教育部門、學校、教師、學生、家長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將多媒體教室、圖書資訊中心、教師辦公樓等場所緊密聯合在一起,充分利用雲計算、物聯網、移動互聯網等技術所帶來的資源即時整合、存儲空間無限、超大計算能力等便利條件, 以省市為單位建設大規模共用教育資源庫,構建新型圖書館,打造教學科研「雲」環境。 教育雲能夠創建網路學習平臺,構建個人化教學環境,支援教師的有效教學和學生的主動學習,促進學生高級思維能力和群體智慧發展,提高教育品質。

教育雲經濟面向多個消費群體,包括學生、家長、教師等教育有關人員,以及學校、研究員等職能部門,使用雲服務的費用直接由學校承擔。 服務提供者由雲應用開發商、應用平臺供應商、基礎設施搭建者以及運營商構成。 從現在階段來看,政府主導、整體規劃、校企共同參與的運營模式更具可行性。

「行業雲經濟」將成為企業效率提升的主要驅動力

隨著「雲經濟」不斷發展,業務模式與盈利模式逐漸清晰,雲計算相關技術在各個行業中的應用將不斷擴展,並被廣大的行業、企業使用者所接受。 未來雲服務將涉及各行各業,拓展到近乎所有行業領域,因此中小企業將是雲服務應用最大的藍海。 物流、電信、醫療、金融等一系列行業的各種業務均將在「雲」端開展,企業集中所有資源關注于業務發展,其他支撐工作均交給「雲」來處理。

行業雲經濟的運營模式包括作為服務消費者的行業使用者,以及由基礎設施搭建方、應用平臺供應商、應用軟體發展商、運營商所構成的服務提供者。 從企業需求的角度來講,運營模式可分為兩種:其一,企業共有雲可由服務提供者的任何一方整合服務資源,為企業構建並進行運營,另一種服務涉及企業核心業務(有關企業客戶資訊、產品資訊等內部資訊服務),應由服務提供者搭建企業私有雲, 以便企業可以在直接購入之後自身進行後期運營。

(責任編輯:蒙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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