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題目搞了點噱頭。 其實我的意思是:獨立的雲存儲服務商,離死已經不遠了。
這是因為Dropbox收購位於西雅圖的音樂服務網站Audiogalaxy的「好消息」產生的。 很多人都覺得Dropbox可能要進軍線上音樂儲存和播放業務了,可這真是個好消息麼? 如果Dropbox不用再三降低存儲價格和上調免費存儲空間的話,如果Dropbox的企業級存儲服務能賺到錢的話,它會通過收購一個不入流的音樂播放網站的方式,進軍所謂「雲音樂」市場麼?
從讓人們自由存儲和訪問屬於自己的一切資料,到讓人們存儲和訪問屬於自己的音樂,這到底是進步還是退步?
再看看之前的9月發生在Dropbox的另一個「大新聞」——與Facebook達成合作。 使用者可以將自己的Dropbox帳號與Facebook帳號綁定,然後就可以把Dropbox裡的文檔和資料直接共用給Facebook好友。 可為什麼是Facebook?
如果你仔細看一下的話很快就會明白——在蘋果、Google、微軟、亞馬遜和Facebook這「五大平臺」中,Facebook是唯一沒有自己的雲存儲服務的,只有Facebook真正需要Dropbox。
癥結就在這裡。 雲存儲服務已經「下沉」到了作業系統層面,它是你未來的硬碟磁碟機,用來無縫地同和分享了在不同設備甚至不同軟體之間的資料。
你登錄蘋果App Store、Google Play,亞馬遜Kindle和微軟Windows Store的ID,同時也是你儲存在雲端的資料同步與分享的ID,越來越多的情況下,通過iTunes或SD卡同步資料的習慣正走進歷史。
它讓你對與作業系統和巨頭的平臺高度粘連的雲存儲本能依賴。 我本來並不是Google Drive的使用者,但當有一天我發現自己用Google Docs文檔同步檔的時候必須下載Google Drive驅動,而我的ID裡又儲存了大量需要共用的檔和資料的時候,我就不得不去下載它—— 緊接著我發現Google Drive其實很好用。 而如果你是一個亞馬遜國際版帳號的消費者的話,你可能早就體會過剛在PC上用你的Amazon Prime購買了一本電子書,就立即發現它已經出現在你的Kindle Fire裡的這種「神奇」體驗了。
而這些在某些時候是獨立的雲存儲服務商無法帶來的。 這裡面有一個讓人無可奈何的悖論: 你可能真的希望那些檔是屬於你自己而不是蘋果、Google、微軟或亞馬遜的,但這些通你的蘋果、Google、微軟和亞馬遜ID的文檔、音樂、照片和視頻產生、消費並且分享這些資料之後, 這些資料本身會本能的更依賴于一個或幾個平臺,而不是一個獨立的雲存儲服務商。
使用者會很輕易地將Dropbox上同步的資料轉移走或清除麼? 當然會! 因為Dropbox本來就是一個只有要同步資料的時候才會想起來的工具。 你會輕易地將在Google、蘋果和亞馬遜上的資料刪除麼? 恐怕不會,因為那樣的損失就大了。
看到了吧,正因為Dropbox不像那些巨頭那樣試圖掌握、分析和「消費」你的資料,你對它的依賴反而沒有那麼嚴重。 這種信任但不值得依賴的關係,在巨頭通過雲存儲,將作業系統與你的資料連線在一起的圖謀面前,就顯得脆弱了。
Dropbox已經成為另一個管道商了。
最近Dropbox在進一步地降低付費存儲的價格,並將免費存儲空間從2GB提升到5GB。 但似乎Google、微軟和亞馬遜都在幹這件事。 最近,Google與亞馬遜針對個人雲存儲展開了激烈的降價戰,降幅分別達25%和30%。 但其實就算把價格降到了零,對這兩家世界上最大的資料採礦和分析公司來說,又算得了什麼呢?
但對Dropbox就不一樣了。 每降一次價,就意味著它在賺錢的問題上被堵了一次路,它就不得不在企業級服務,甚至要再開發一款音樂服務上去找機會了。 而在這個時候,當年約伯斯試圖收購Dropbox時的那句定義「你們做的只是一個功能,而不是產品」就更應驗了。
Dropbox從來就只是一款「雲存儲」產品,它甚至都不是一款「雲計算」產品。 無論蘋果、Google、亞馬遜還是微軟的雲存儲背後,本質上都是雲計算——它需要大量的協同、處理甚至消費你的個人資料,但Dropbox不是。 甚至,比起與它體量相當甚至更小的競爭對手Box(一家雲協同的企業級服務工具)和Evernote(一款針對個人與企業的雲端記憶存儲和處理工具)來說,它的內容處理能力與協同能力都相當弱勢。 Dropbo真的只能支援簡單的檔共用,而在處理稍微複雜點的企業線上協同辦公、通過標籤識別與檢索檔內容、與更多辦公工具整合的時候,比起Box、Evernote、Google和微軟來說,就顯得差很遠了。
Dropbox到現在都只是一款雲存儲而非雲計算公司,儘管它的同步功能真的棒得令人驚歎,可當你想想這麼棒的存儲功能要支援60多億美元市值的時候,想想還是捏把汗。
(責任編輯:蒙遺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