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出未倒樓處理三預案遭反對稱開發商毫無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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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出未倒樓處理三預案業主簽名反對 開發商尋覓協力廠商收購救場 據新華社《廣州日報》報導12日,在上海閔行區政府協調下,「蓮花河畔景苑」開發商針對未倒塌房屋業主,推出繼續履行合同、解除合同、引入退房機制三種預售合同後續履行方案。 業主們對所公佈方案普遍表示不同意,稱開發商毫無誠意。 「蓮花河畔景苑」購房合同約定交付日為2010年5月31日。 開發商針對未倒塌樓房業主推出的合同後續履行方案分三種。 第一種方案是購房者繼續履行合同,開發商適當讓利。 讓利額以購房合同總價的5%折讓。 此外,開發商還負責引進有實力的公司,對購房者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其擔保範圍為:對購房者在特定期間(自2009年6月27日至竣工驗收之日)向銀行或公積金中心償還的貸款本息, 如房屋在合同約定交付之日未達到國家規定的竣工驗收標準的,而開發商對該期間的貸款本息損失無力賠償時,則由該擔保公司連帶償還。 開發商稱,選擇這一方案的業主,如房屋在合同約定交付之日無法達到國家規定的竣工驗收標準,則按照開發商已公佈的「7號倒覆樓退賠方案」執行。 第二種方案是業主堅持解除合同,開發商退本返息。 如購房者堅持解除合同,鑒於購房者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尚不足,公司同意退還本金,以及購房者已付房款的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三種方案是業主堅持退房。 開發商稱,將引進有實力的公司,由該公司以6月27日當日的市價收購所退房屋。 開發商稱,以上方案的具體細則將在7月31日公佈,購房者可在8月1日至8月15日之間自行選擇。 此外,開發商還稱公司將委託相關檢測機構做好10幢在建樓房的檢測工作,並適時公佈檢測結果。 如購房者對開發商委託檢測機構存在異議,也可由購房者協商確定一家檢測機構,由開發商委託其進行在建房屋檢測工作。 業主們對於開發商的方案「感到極其失望」,稱「這只是開發商單方面提出的方案,我們的意見他們根本沒有採納。 」許多業主要求推倒重建。 他們在會場門外貼的方案上簽名反對,要求與開發商對話。 閔行區政府新聞辦委託的律師表示,相對來說尋求協力廠商收購的方案對業主們來說稍微有利一點。 開發商已經在跟幾家公司談收購事宜,政府部門以協調者和監督者的角色,也參與了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