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總是認為,HTTP://www.aliyun.com/zixun/aggregation/8134.html">使用者測試是一個複雜且代價昂貴的事情。 一個網站設計專案需要一個龐大的預算和長長的時程表。 其實,可用性測試並非如大多數人認為的是浪費資源的事情。 在你可承受的測試成本範圍內,使用不超過5個使用者,即可達到很好的測試效果。 最初的研究過程中,Tom Landauer 和我得出了一個可用性測試方面的,關於測試人員的數量的公式:
假設一個可用性測試的測試人員數量為n,N為所有可用性測試發現的問題總數,L是單個測試人員的問題發現率。
N(1-(1-L)n)
我們發現,大多數專案的平均的問題發現率為31%。 當 L=31%時,可以得到如下的圖形:
當使用者為零時,發現的問題數目是零,即「零使用者零發現」。 我們可以看到,第一個使用者幾乎發現的三分之一的設計的可用性的問題,和零發現截然不同。 當我們看第二個使用者的測試情況時,可以發現,有一部分問題是和第一個user重合的。 人們之間的行為或發現有一定的差異,第二個user可以發現一些不同于第一個user的問題,有區別于第一個使用者的新發現,但是問題數量不及第一個使用者的最初發現。 第三個使用者做了很多前兩者重複的事情,有些甚至重複2次。 另外,當然,第三個使用者本身異能發現少量的新問題,顯然數量遠遠不及前 兩個使用者。
現在,加入更多的測試人員(user),你會發現一個現象,隨著人數的增加,重複的事情一再出現,發現的新問題發現率開始下降。 顯然不再需要讓更多的人來重複發現重複的問題,自然回回去重新設計,以解決發現問題。
到了第5個user,你就是在浪費時間,去做重複的事情,並且幾乎再沒有先的發現。
反覆運算設計
上圖中的曲線很清除地標明,至少需要15個使用者去發現所有的設計中的可用性問題。 但是,為什麼我更傾向于推薦 用更少的測試人員呢? 一個主要的原因是合理分配可用性測試的預算。 讓我們看看,當你招聘15個客戶代表來對你的設計進行測試時,就一位著你得花費5個使用者 的3倍的費用!
當我們去做使用者的可用性測試時,最終的目標是為了解決或者提高實際的設計,而不是僅僅得到一份書面的報告。 當5個使用者的首次測試發現了85%的可用性問題時,你已經可以在下一個desagn中修復這些問題。
如果想發現更多的問題,當然需要再次測試。 即使我說重新設計可以修復第一次測試時發現的問題,事實是你可能認 為新的設計可以客服已有的問題。 但是,在沒有人能設計出更完美的使用者介面之前,無法保證新的設計可以修復事實存在的問題。 第二次測試可以回歸已有的問題, 確認是否修復。 同時,一個新的設計,意味著還需要一次新的使用者測試。
5個使用者的第二次測試,可以發現第一次測試時遺留的15%的問題。 (仍舊會有2%的問題遺留要等到第三次測試來發現)。
最終,第二次測試的深度可以設計到網站的設計架構,獲取到我們所需的一些資訊,如體系架構、任務流程等是否符合客戶需求。 這些問題常常在隱藏在一些表面的可用性問題之後,而為人們所忽略。
所以,第二次的測試作為第一次測試的品質保障,並且可以發現更深入的問題。 第二次測試會為系統的重新設計提供一份新的問題清單,但數量顯然會少於第一次測試。 但是,本次測試並不能完全補充第一次測試,還需要第三次的測試來進行查漏補缺。
5個使用者三次的最終測試效果要遠高於15個使用者測試一次的效果。
為什麼不建議單使用者的測試? 單個人的行為總會有一些風險,人總會有一些意外的,不確定的行為。
你可能會認為15個使用者做一輪測試,比5個使用者做3輪要好。 因為曲線表明,第一個使用者的發現率明顯高於後續的 使用者,但是,為什麼我們要堅持多輪測試? 兩個原因:第一,通過觀察3個人就可以看到使用者行為的多樣性,可以洞察到那些行為是獨特的那些是可以一概而論的; 第二,使用者測試的成本效益分析表明,3-5個測試使用者的最佳比例,依賴于測試的風格。 初始的運行成本和測試計劃相關,多個使用者對於降低最初的成本效果更好。
什麼時候增加更多的測試使用者
當你的網站客戶群覆蓋到幾個不同高度的使用者群時,你需要增加更多的測試使用者。 上面公式的適用于網站的使用者群接 近或者差異很小時。 舉個例子,當你的網站客戶群是定位於父母和孩子時,你就需要充分考慮到兩個不同群裡的使用行為。 系統的相同之處是對於採購代理商的銷售 人員之間的連接。
甚至當使用者群體差異性完全不同時,在兩類人之間也可發現很多相似之處。 畢竟,所有的使用者都是人。 所有的可用性問題反應的都是人的行為與網站之間的互動和影響。
在測試不同的使用者群時,你不需要每個使用者群中都有很多測試人員(user),有以下的一個測試人員數目就足夠了:1、如果測試兩個使用者群,則每類群需要3-4個使用者;2、如果測試3個或更多的使用者群, 則每類有3個測試使用者就可以了(至少3個users就可以確保你覆蓋到某一個使用者群中的不同的行為)
參考:Nielsen, Jakob, and Landauer, Thomas K.: 「A mathematical model of the finding of usability problems,」 Proceedings of AC M INTERCHI’93 Conference (Amsterdam, The Netherlands, 24-29 April 1993), pp. 206-213.
本文來自:HTTP://article.yeeyan.org/view/3323/2018
英文原文:HTTP://www.useit.com/alertbox/200003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