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作”關係中無“強人”
之前的幾篇文章,大談特談“強人”,聽來有些刺耳。但無論如何,我沒有任何褒貶之意。本篇延續上篇中提到的“協作”思想,清晰的分工和協作關係,是輕鬆愜意的工作氛圍的首要條件。以下論證之。
1、老闆並不是生來就要“壓榨”員工的“血汗”,因為老闆也做過員工。大多數情況下,老闆是不能清晰地獲知,員工是否真的滿負荷工作,還是在“偷懶”。起初老闆試圖用好的“企業文化”實現員工的積極向上的工作狀態,但是,漫漫的,“寬鬆”的環境“滋生”了種種“偷懶”的現象。老闆於是不得不採用了“施壓”的手段,試圖用“飽滿”的工作量,保證所有員工都能夠不“偷懶”。最後衡量的唯一標準就是,老闆自己憑“感覺”。相信這樣的結果,永遠不會擺脫“壓榨員工”的“惡名”,而且,最後沒有任何一個任務可以如“老闆”所期望的按時完成。甚至會出現非常會“表現”的員工。
2、無論是否“理想主義”色彩。我依然覺得100%的清晰崗位需求是值得追求的,因為只有這樣,才可以清晰的衡量每個個體在工作流程中的作用和價值,才可以清晰地判斷出成本與利潤的關係,才是良好工作氛圍——協作的保障。必定100%一定是理想,但如同老闆試圖降低“風險”一樣,沒有風險就是100%完美,降低風險就是追求理想,所以,追求清晰的分工是目標,而且並不是只有100%清晰分工才有協作關係,不到100%,協作環境就是0。我們只需要不斷提高工作的清晰和透明,才是保證協作的手段。
3、“強人”在工作流程中的作用,前幾篇已經描述清晰了,“潤滑”作用,保證工作流程順利執行的關鍵。本篇說的“無”強人,更加深了和異化了“強人”的定義,而變成具有協作精神的“強人”,能夠積極配合工作流程上下關係的人,與他們合作的最大收穫就是,你有困難他們可以馬上協助你解決,而不是絕對的本屬於你分內的工作而袖手旁觀。這樣的“強人”才是公司裡最需要的,也是“協作”的本質。
“強人”是用來協助人的,而不是為了謀取“特權”而產生的。
《蜘蛛人II》裡的一句話,“你擁有了超人的力量,就應當肩負更大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