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計假設,是指組織正常會計核算工作應當具備的前提條件。
1、會計主體假設
會計主體假設是指假設會計所核算的是一個特定的企業或單位的經濟活動,而不是漫無邊際的。一般地,經濟上獨立或相對獨立的企業、公司、事業單位等都是會計主體。會計主體與經濟上的法人不是同一個概念,會計主體可以是法人,也可以不是,如獨資及合夥企業。
2、持續經營假設
持續經營時假設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能永遠地進行下去,即在可以預見的將來,企業不會倒閉。
3、會計分期假設
會計週期通常以“年”來計量,稱為會計年度。會計週期假設是有關收入與費用配比、累算方法、劃分收入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等會計原則的理論基礎。
4、貨幣計量假設
貨幣計量是指企業在會計核算中要以貨幣為統一的主要的計量單位,記錄和反映企業生產經營過程和經營成果。有兩層含義:
一是會計核算要以貨幣作為主要的計量尺度。
二是假定幣值穩定。
5、累算方法假設
累算方法是指會計核算應以權利責任的發生來決定收入、費用的歸屬期間。
二、會計要素
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六項。
六大會計要素的關係: 資產 = 負債 + 所有者權益 收入 - 費用 = 利潤
三、借貸記賬法
借貸記賬法是以會計等式(資產 = 負債 + 所有者權益)為依據,以“借”和“貸”為記賬符號,採用“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的記賬規則,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賬戶中用相等的金額,全面地、相互聯絡地記錄經濟業務的一種方法。
四、會計科目
會計科目按其所反映的經濟內容的不同,可分為資產類、負債類、所有者權益類、損益類和成本類會計科目五大類;若按隸屬關係,可分為總賬科目、子目和細目。
五、會計賬戶
會計賬戶是根據會計科目設定的,賬戶包括了三項,即名稱(會計科目)、增減方向(借貸記賬法記錄)和金額(含經濟業務的發生額和餘額)。
1、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賬戶
當資產類賬戶發生增加金額時記入借方,發生減少金額時記入貸方,其結果資產類賬戶的餘額總是反映在借方;相反,負債和所有者權益賬戶發生的增加金額記入貸方,減少金額記入借方,這樣負債和所有者權益賬戶的餘額總是反映在貸方。
計算期末餘額的基本公式如下:
期末餘額 = 期初餘額 + 本期增加額 - 本期減少額
2、收入、費用和利潤賬戶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取得的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的同時,也必然會發生各種耗費,如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管理費用、營業費用和財務費用等。當收入大於各種耗費時,表現為利潤,反之,則為虧損。當收入類賬戶和利潤類賬戶發生增加金額時記入貸方,發生減少金額時記入借方,其結果餘額總是反映在貸方;相反,費用類賬戶發生的增加金額記入借方,減少金額記入貸方,這樣費用類賬戶的餘額總是反映在借方。收入和費用類賬戶在期末結賬時,應將這兩類賬戶的餘額結轉至“本年利潤”賬戶的貸方或借方,結賬後,這兩類賬戶沒有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