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嵌入式領域的公司來說,需要根據公司的規模和性質確定平台及產品的發展模式。也就是說,在大平台上開發小產品還是在小平台上開發大產品。如果公司的規模較大,但是產品的應用領域不同,涉及行業較多,可以採用大平台-小產品的模式。公司統一使用自己構建的開發平台,同時平台上各種介面考慮比較完善。在開發產品的時候,在平台上做“減法”操作即可。這樣節省了很多基礎工作,並且在同一個大平台上進行不同產品的開發,很多基礎的東西具有一定的繼承性和共用性。
如果公司的規模較大,但是產品的應用領域不同,涉及行業較多,可以採用大平台-小產品的模式。公司統一使用自己構建的嵌入式開發平台,該平台上各種介面考慮比較完善。在開發具體的嵌入式產品時,在大平台上做“減法”操作即可。這樣節省了很多基礎工作,並且在同一個大平台上進行不同產品的開發,很多基礎的東西具有一定的繼承性和共用性。
如果公司規模較大,但是開發的產品用在相似的領域,在細節部分又有所不同。這樣可以採用小平台-大產品的方式。構建出一個小型的公用的開發平台,該平台是所有產品的核心,無論開發任何產品,基礎平台不會有任何改變。而在這個平台之上,需要一個很大的團隊對不同的產品進行開發和維護。這種模式還需要產品本身具有大規模的市場,同時後期的升級、維護等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
根據我司目前的狀況,不同的事業部研發的產品用在不同的領域,採用的開發平台和CPU晶片也各不相同。有時遇到了問題,也只能在自己事業部內部討論,其他部門無法提供支援人員及技術方面的共用。當研發出的產品遇到了技術瓶頸時只能依靠外協解決,其他部門的技術人員未發揮協作的作用,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公司長期、快速發展。同時也是一種人力資源的浪費。針對上述問題,可通過大平台-小產品的方式解決。根據不同事業部研發產品的需求,確定一個或者少數幾個嵌入式平台,在這些統一的平台上對產品進行研發。基於相同的平台,可使不同部門的研發人員經常進行技術方面的探討,相似的問題可以互相借鑒,減少產品的研發周期,推動技術發展,使公司的產品更具市場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