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模組的財務計劃分為成本計劃和預算管理。
項目的成本計劃類似於成本中心的成本計劃,只能做WBS元素的計劃/實際對比。
但是預算管理對於項目和WBS的記賬等帳務活動有約束作用,可用定義可用性檢查的容差限制,當WBS上的金額超出預算,系統可發出警告或者錯誤提示。
而PS的預算管理可通過2種方式配置和使用。
1,集中式預算:如果是從集團公司中長期規劃的角度做預算,每個單獨的項目將參與公司總預算的分配。這種方式就要用到PS模組和FI的投資管理模組的關聯了,前台操作需要在投資管理模組建立投資預算程式和架構,再在項目更改中(CJ02)把項目的WBS元素與投資程式關聯。後台配置需要在預算參數檔案的欄位“程式類型預算”中關聯一個投資程式類型;
2,分權式預算:只需要對每個項目直接建立單獨的預算,不需要在預算參數檔案中指定投資程式類型,在CJ30中世界對某個項目做預算。
啟用預算可用性檢查:
就是在這裡卡了殼。配置了項目的預算參數檔案和預算容差限制之後,必須要對可用性檢查進行啟用。雖然我在預算參數檔案的設定中已經指定了:在預算配置期間自動啟用。但是怎麼還是不起作用呢?
那麼就手工啟用吧,事務碼:CJBV
也可以在下達預算的介面中啟用:CJ32,附加-》可用性控制
然後再做幾個記賬憑證測試一下,可用性檢查是否起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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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預算參數檔案中設定可用性控制
啟用了項目的預算可用性控制以後,我發現只能控制到項目的總計預算,卻不能控制年度預算,但是我已經在項目預算中輸入了年度預算了呀。
於是接著找啊找。
終於發現該設定隱蔽在後台配置--預算參數檔案一個很容易忽略的參數中:欄位“分配控制:總計”控制了該預算是項目的總體預算,還是分年度控制項目的預算。
漢語翻譯的不能反應該參數真正含義,看看英文:
Indicator which controls whether availability checks are conducted against the overall value or against annual ones.
勾選該參數後,因為是在預算參數檔案中修改了可用量控制的參數,必須在後台運行“重建可用量控制”,CJBN,系統將拷貝新的參數檔案設定到預算的TABLE中。
這樣新的預算設定才能在項目控制中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