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C++中函數指標的使用(包含對typedef用法的討論) (一)簡單的函數指標的應用。 //形式1:傳回型別(*函數名)(參數表) char (*pFun)(int); char glFun(int a){ return;} void main() { pFun = glFun; (*pFun)(2); } 第一行定義了一個指標變數pFun。首先我們根據前面提到的“形式1”認識到它是一個指向某種函數的指標, 這種函數參數是一個int型,傳回值是char類型。只有第一句我們還無法使用這個指標,因為我們還未對它進行賦值。 第二行定義了一個函數glFun()。該函數正好是一個以int為參數返回char的函數。 我們要從指標的層次上理解函數——函數的函數名實際上就是一個指標,函數名指向該函數的代碼在記憶體中的首地址。 然後就是可愛的main()函數了,它的第一句您應該看得懂了——它將函數glFun的地址賦值給變數pFun。 main()函數的第二句中“*pFun”顯然是取pFun所指向地址的內容,當然也就是取出了函數glFun()的內容,然後給定參數為2。 (二)使用typedef更直觀更方便。 //形式2:typedef 傳回型別(*新類型)(參數表) typedef char (*PTRFUN)(int); PTRFUN pFun; char glFun(int a){ return;} void main() { pFun = glFun; (*pFun)(2); } typedef的功能是定義新的類型。第一句就是定義了一種PTRFUN的類型,並定義這種類型為指向某種函數的指標, 這種函數以一個int為參數並返回char類型。 後面就可以像使用int,char一樣使用PTRFUN了。 第二行的代碼便使用這個新類型定義了變數pFun,此時就可以像使用形式1一樣使用這個變數了。(三)在C++類中使用函數指標。 //形式3:typedef 傳回型別(類名::*新類型)(參數表) class CA { public: char lcFun(int a){ return; } }; CA ca; typedef char (CA::*PTRFUN)(int); PTRFUN pFun; void main() { pFun = CA::lcFun; ca.(*pFun)(2); } 在這裡,指標的定義與使用都加上了“類限制”或“對象”,用來指明指標指向的函數是那個類的這裡的類對象也可以是使用new得到的。比如: CA *pca = new CA; pca->(*pFun)(2); delete pca; 而且這個類對象指標可以是類內部成員變數,你甚至可以使用this指標。比如: 類CA有成員變數PTRFUN m_pfun; void CA::lcFun2() { (this->*m_pFun)(2); } 一句話,使用類成員函數指標必須有“->*”或“.*”的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