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構函式初始化列表以一個冒號開始,接著是以逗號分隔的資料成員列表,每個資料成員後面跟一個放在括弧中的初始化式。例如:
class CExample {
public:
int a;
float b;
//建構函式初始化列表
CExample(): a(0),b(8.8)
{}
//建構函式內部賦值
CExample()
{
a=0;
b=8.8;
}
};
上面的例子中兩個建構函式的結果是一樣的。上面的建構函式(使用初始化列表的建構函式)顯式的初始化類的成員;而沒使用初始化列表的建構函式是對類的成員賦值,並沒有進行顯式的初始化。
初始化和賦值對內建類型的成員沒有什麼大的區別,像上面的任一個建構函式都可以。對非內建類型成員變數,為了避免兩次構造,推薦使用類建構函式初始化列表。但有的時候必須用帶有初始化列表的建構函式:
1.成員類型是沒有預設建構函式的類。若沒有提供顯示初始化式,則編譯器隱式使用成員類型的預設建構函式,若類沒有預設建構函式,則編譯器嘗試使用預設建構函式將會失敗。
2.const成員或參考型別的成員。因為const對象或參考型別只能初始化,不能對他們賦值。
初始化資料成員與對資料成員賦值的含義是什嗎?有什麼區別?
首先把資料成員按類型分類並分情況說明:
1.內建資料類型,複合類型(指標,引用)
在成員初始化列表和建構函式體內進行,在效能和結果上都是一樣的
2.使用者定義型別(類類型)
結果上相同,但是效能上存在很大的差別。因為類類型的資料成員對象在進入函數體前已經構造完成,也就是說在成員初始化列表處進行構造對象的工作,調用建構函式,在進入函數體之後,進行的是對已經構造好的類對象的賦值,又調用個拷貝賦值操作符才能完成(如果並未提供,則使用編譯器提供的預設按成員賦值行為)
Note:
初始化列表的成員初始化順序:
C++初始化類成員時,是按照聲明的順序初始化的,而不是按照出現在初始化列表中的順序。
Example:
class CMyClass {
CMyClass(int x, int y);
int m_x;
int m_y;
};
CMyClass::CMyClass(int x, int y) : m_y(y), m_x(m_y)
{
}
你可能以為上面的代碼將會首先做m_y=I,然後做m_x=m_y,最後它們有相同的值。但是編譯器先初始化m_x,然後是m_y,,因為它們是按這樣的順序聲明的。結果是m_x將有一個不可預測的值。有兩種方法避免它,一個是總是按照你希望它們被初始化的順序聲明成員,第二個是,如果你決定使用初始化列表,總是按照它們聲明的順序羅列這些成員。這將有助於消除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