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介面是一個讓很多初學C#者容易迷糊的東西,用起來好像很簡單,定義介面,裡麵包含方法,但沒有方法具體實現的代碼,然後在繼承該介面的類裡面要實現介面的所有方法的代碼,但沒有真正認識到介面的作用的時候就覺得用介面是多此一舉,當然你這樣想那是絕對絕對錯誤的。
我們定義一個介面:
public interface IBark
{
void Bark();
}
再定義一個類,繼承於IBark,並且必需實現其中的Bark()方法:
public class Dog: IBark
{
public Dog()
{}
public void Bark()
{
Consol.write("汪汪");
}
}
然後,聲明Dog的一個執行個體,並調用Bark()方法
Dog 旺財=new Dog();
旺財.Bark();
試想一樣,若是想調用Bark()方法,只需要在Dog()中聲明這樣的一個方法不就行了嗎,幹什麼還要用介面呢?因為介面中並沒有Bark()具體實現,真的實現還是要在Dog()中,那麼使用介面不是多此一舉嗎?
有人是這樣解釋的:從介面的定義方面來說,介面其實就是類和類之間的一種協定,一種約束。還拿上面的例子來說,所有繼承了IBark介面的類中必需實現Bark()方法。那麼從使用者(使用類的使用者)的角度來說,如果他知道了某個類是繼承於IBark介面,那麼他就可以放心大膽的調用Bark()方法,而不用管Bark()方法具體是如何?的。
比如,我們另外寫了一個類Cat:
public class Cat: IBark
{
public Cat()
{}
public void Bark()
{
Consol.write("喵喵");
}
}
當使用者用到Cat類或是Dog類的時候,知道他們繼承於IBark,那麼不用管類裡的具體實現,而就可以直接調用Bark()方法,因為這兩個類中肯定有關於Bark()方法的具體實現。
如果我們從設計的角度來看,一個項目中用若干個類需要去編寫,由於這些類比較複雜,工作量比較大,這樣每個類就需要佔用一個工作人員進行編寫。比如A程式員去定Dog類,B程式員去寫Cat類。這兩個類本來沒什麼聯絡的,可是由於使用者需要他們都實現一個關於"叫"的方法。這就要對他們進行一種約束。讓他們都繼承於IBark介面,目的是方便統一管理。
另一個是方便調用。當然了,不使用介面一樣可以達到目的。只不過這樣的話,這種約束就不那麼明顯,如果這樣類還有Duck類等等,比較多的時候難免有人會漏掉這樣方法。所以說還是通過介面更可靠一些,約束力更強一些。
from:
http://www.cnblogs.com/panjun-Donet/articles/1131393.html
http://www.189works.com/article-43241-1.html
http://www.cnblogs.com/zhchongyao/archive/2010/02/24/16727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