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CSS結構:合理運用div和span

來源:互聯網
上載者:User
css

  特意上網搜尋了一下,關於div,說法很多。

  把div看成是布局元素這種觀點我想是最多的,類似有“用div代替table進行布局”、“實戰CSS+DIV布局”等等等等,太多了,還有不少人延用Dreamweaver的定義,稱div為層,按Photoshop的層的概念來使用……有朋友乾脆就直接稱div和span為輔助布局元素。

  怎麼說呢?雖然我很想說對div類似的這種認識是錯誤的,div不是一個布局元素,沒有一個tag是用來布局的,但是我是對的嗎?我也不知道。幾乎所有人對div的宣傳都是布局,不管是‘民間’的還是‘官方’的,但是如果我們找根源,中文中,div是一個結構化標籤,是一個區塊層級元素。好吧,我們首先看看div擁有的語義,division(分隔),按語義它的作用是將兩個部分分隔開來。然後我們再回到w3去看看怎麼定義div和span的:The DIV and SPAN elements, in conjunction with the id and class attributes, offer a generic mechanism for adding structure to documents. These elements define content to be inline (SPAN) or block-level (DIV) but impose no other presentational idioms on the content.

  注意到我上面加粗的一句話了嗎?W3可沒說是 for layout,而是for structure,是結構!因為分隔從而產生(定義)一個代碼結構。我想,結構和布局應該是兩個概念吧。或許,因為table確實被用於布局了,所以這種根深蒂固的布局思路又自然而然的轉嫁到div上,我曾在很長一段時間裡也是這麼理解的。但是,現在我要說,這絕對是一個錯誤並且,這是極度嚴重的錯誤!!!這純粹個人觀點個人理解,自己取捨好了。

  為什麼嚴重?理解的錯誤直接導致的就是使用的錯誤。因為如果按照這個思路,把div作為布局元素使用,那麼我認為:

  你永遠無法固定xhtml!永遠陷在css的怪圈中!永遠不會去思考和理解結構!永遠擦不乾淨table烙下的痕迹!永遠無法接近神(貌合神離的神哈,呵呵)……

  或許把div稱為布局元素還是為了更好的推行標準,但是卻將人們從一個錯誤帶向了另一個錯誤。兩年前我剛接觸標準時就在《重構之美》首篇中迷惑過關於改版的事情,雖然隨著理解的深入好像有了突破,在我寫下xhtml後不變動,然後通過css的技巧來完成新版面。比如像著名的csszengarden。但是很快我又有新的迷惑,一個人這樣做好像沒什麼問題,團隊呢?比如如果同樣的內容,設計成兩個版式,然後交給不同的兩個人來寫xhtml,會一樣嗎?就像如果把csszengarden的形式顛倒一下,基於同一份資料先做好100個設計稿,讓100個人按照這個設計稿寫100份xhtml,會一樣嗎?我想按照div配置模式,對於同樣的版式,不同人不同的頁面分析都會產生不同的xhtml,更何況不同的版式呢?但是既然表現與結構無關,那麼同樣的內容不應該有2份以上的xhtml。不要小看這個問題,對於團隊中前背景有效分離與快速協同,這是關鍵!我在培訓中提出一個觀點:最理想的境界是前台閉著眼睛都能知道後台輸出的是什麼樣的xhtml結構代碼。那麼問題出在哪裡?div布局!尤其是在理解了h系欄標籤不合理之後,體會更深刻。

  上篇文章我提出的關於結構應當分為兩種:語義結構和代碼結構。理解了這兩個結構之後,那麼div的用處就比較明朗了,稍稍動動腦筋就能想到,用於組織代碼結構。所以hx標籤的問題我認為經典呢,不要說html了,即便對於xhtml,大部分的人關心的仍是如何表現,小部分人關心語義結構,很少人去關心代碼結構,似乎xml有了,xhtml就不需要代碼結構了。但是從hx系列的問題可以看出並延伸知道W3可一直在關心代碼結構,從1.0,1.1直到2.0,一直希望xhtml擁有xml般嚴謹的代碼結構。說到這裡再多看xhtml 2.0的另一個變化,br不再被推薦,應該很好理解了,br的語義是產生一個截斷(break),但實際作用是產生一個行,語義結構上仍不完美,所以使用line進行替代<line>this is one line</line>。同樣br也無代碼結構可言,如果我想提取第三行的資料如何操作?所以很有可能類似br、hr這類標籤都將被廢棄。我琢磨著,xhtml1.x是W3清理表現,將人們往語義結構[Semantic]的方向牽引,而xhtml 2.0則是展示和突出代碼結構[structure]。呵呵,您說我琢磨得對嗎?瞎猜瞎猜。^_^

  回過頭來,那麼怎麼組織?首先對於一個設計稿,一定要不被設計所迷惑和左右,只提取看得見和看不見的資料,然後就扔掉設計稿,先完成資料的語義結構,再添加代碼結構(adding structure to documents.),完成xhtml後,最後一步才是重新拾起設計稿開啟css,還原。當然實際做的時候不可能不看設計稿,但是怎麼看?只提資料!再說一點,資料在文檔中的先後順序由什麼定?當然是由文檔而定,不是由設計稿所定。舉個例子,假如有兩個欄目,新聞頭條和普通新聞。誰在前誰在後,很顯然在文檔中應該是頭條在前普通在後,這是由UE(使用者體驗)和欄目輕重的綜合考慮決定。但是按照div布局的話,是按照設計稿上前下後左前右後的順序來決定的,那麼如果設計稿中將普通新聞欄目設計在左欄,頭條設計在中欄,文檔中普通新聞就跑到頭條新聞上面去了。所以我開啟一個Web標準網站文檔瀏覽,如果文檔的先後順序是按照頁面配置上前下後,左前右後的順序而定的,那麼我……特例一點,如果一個單屏設計的網站,標題和導航設計在頁面下方,那你的文檔豈不是最下面才是標題和導航,這是什麼UE?這不是扯蛋嘛。div,div布局的惡果——文檔結構仍然在為表現所左右!貌合神離!!

  代碼結構怎麼做?大處按照上篇文章所寫,用h系列劃分大結構。那麼小處呢?這裡就要牽涉進div的另外一個概念:區塊層級元素。什麼塊?模組!用div模組化小處。舉例:

<div>
    <h3><span>使用者登陸</span></h3>
    <div>
       <label for="name">使用者名稱</label>
       <input id="name" />
    </div>
    <div>
        <label for="pw">密碼</label>
        <input id="pw" />
    </div>
    <p><button /></p>
</div>

  這個在[複雜表單]中提到過的例子,我們來詳細分析div在小處如何模組化運用。其實很簡單,h3/lable/p是語義結構,然後,對於使用者名稱和相應的輸入框顯然是不可分割的整體,那麼好了,div將其標識為一個塊,對應的密碼部分同理。最後,兩者一起與標題和按鈕又構成一個不可分割的登陸整體,div之。這樣擁有很好的語義結構和代碼結構。好的代碼結構不僅僅可以便於固定xhtml,便於程式動作節點,還對css提供了很高的自由度。如上例結構,我只需要給最外div一個class,比如"loginarea"。那麼:

  我可以這麼按節點/路徑層層定義下去:.loginarea label{} .loginarea input{} .loginarea div label{} .loginarea div input。如果我需要橫向登陸,只需要定義一個關鍵點:.loginarea div{float: left},如果縱向則去掉這個關鍵點,模組化的登陸就這麼簡單。這樣還可以省寫不少class,尤其對於有些看似複雜的結構其實模組化設計好了,模組內部是簡單的,一個路徑定義過去,根本無需class還不會引起樣式衝突和幹擾,css的可讀性也很好。當然這裡會涉及到css的技巧,我認為css的技巧最重要的就是分析頁面,頁面分析的好,寫出來的css簡單明了充分利用tag還有多以備擴充,否則class一大堆複雜冗長還會覺得tag不夠用又去添加破壞結構。複雜表單那套系統的css我寫了48k,還未做最後最佳化,全部圖片總共只有5K,還全是無損PNG格式。整套系統幾十個大模組,又有無限級菜單、樹、頁簽、彈出,複雜表單,合約,frame,iframe,報表,控制項套控制項等等亂七八糟什麼都有,css加圖片全部表現部分可以做到50K以內。這個項目四個程式員一起開發我一個人頂所有前台,三個月時間,程式員不管任何有關表現部分,我都是玩玩做做就搞定了。中後期,臨著交付客戶時候我還覺得公司提供的設計不好,又自己花1天重新設計,花不到2天另外寫了一個css,整個系統全變了且以前的設計未丟失。功能不變的情況下介面大換,再大的系統也不過一個人幾天時間,且程式員不用管。這就是Web標準的威力之一!(因為是內網應用,所以我幾乎沒考慮和照顧瀏覽器安全色性,沒必要,也是快的一個因素)

  所以我認為當前各大網站上以各種方式事先列出什麼單行一列,兩行一列諸如此類的幾行幾列的div+css布局代碼,不好說他們不對,你完全可以去理解是如何使用css實現幾行幾列的布局,然後合理運用到自己的結構上。但是如果你按照他提供的代碼去套、去新增內容,那麼你就錯了。不過話說回來,在被一篇一篇標題著鬥大的“布局”兩個字的潛移默化下,您還有心思去關心結構嗎?所以很多都去琢磨css了,所以這些善意的Web標準推廣者還是有錯的,包括我在內,我2004年撰寫的《重構之美》程式碼範例部分帶有更大的誤導性(好在當初我一再強調代碼毫無借鑒的意義,也算在文字上有所彌補)。現在呢?我也不知道,在路上,在路上……

  寫很多了,span的合理運用留給Update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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