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中,除了五種原始類型(即數字,字串,布爾值,null,undefined)之外的都是對象了,所以,不把對象學明白怎麼繼續往下學習呢?
一.概述
對象是一種複合值,它將很多值(原始值或其他對象)彙總在一起,可通過屬性名稱訪問這些值。而屬性名稱可以是包含Null 字元串在內的任一字元串。 JavaScript對象也可以稱作一種資料結構,正如我們經常聽說的“散列(hash)”、“散列表(hashtable)”、“字典 (dictionary)”、“關聯陣列(associative array)”。
JavaScript中對象可以分為三類:
①內建對象,例如數組、函數、日期等;
②宿主對象,即JavaScript解譯器所嵌入的宿主環境(比如瀏覽器)定義的,例如HTMLElement等;
③自訂對象,即程式員用代碼定義的;
對象的屬性可以分為兩類:
①自有屬性(own property):直接在對象中定義的屬性;
②繼承屬性(inherited property):在對象的原型對象中定義的屬性(關於原型對象下面會詳談);
二.對象的建立
既然學習對象,又怎能不懂如何建立對象呢?面試前端崗位的同學,可能都被問過這個基礎問題吧:
建立JavaScript對象的兩種方法是什嗎?(或者:說說建立JavaScript對象的方法?)
這個問題我就被問過兩次。“建立對象的兩種方法”這種說法網上有很多,但是據我所看書籍來說是有三種方法的!下面我們就來具體談談這三種方法:
1.對象直接量
對象直接量由若干名/值對組成的映射表,名/值對中間用冒號分隔,名/值對之間用逗號分隔,整個映射表用花括弧括起來。屬性名稱可以是JavaScript標識符也可以是字串直接量,也就是說下面兩種建立對象obj的寫法是完全一樣的:
var obj = {x: 1, y: 2};
var obj = {'x': 1, 'y':2};
2.通過new建立對象
new運算子後跟隨一個函數調用,即建構函式,建立並初始化一個新對象。例如:
1 var o = new Object(); //建立一個Null 物件,和{}一樣
2 var a = new Array(); //建立一個空數組,和[]一樣
3 var d = new Date(); //建立一個表示目前時間的Date對象
關於建構函式相關的內容以後再說。
3.Object.create()
ECMAScript5定義了一個名為Object.create()的方法,它建立一個新對象,其中第一個參數是這個對象的原型對象(好像還沒解 釋原型對象…下面馬上就說),第二個選擇性參數用以對對象的屬性進行進一步的描述,第二個參數下面再說(因為這第三種方法是ECMAScript5中定義 的,所以以前大家才經常說建立對象的兩種方法的吧?個人覺得應該是這個原因)。這個方法使用很簡單:
1 var o1 = Object.create({x: 1, y: 2}); //對象o1繼承了屬性x和y
2 var o2 = Object.create(null); //對象o2沒有原型
下面三種的完全一樣的:
1 var obj1 = {};
2 var obj2 = new Object();
3 var obj3 = Object.create(Object.prototype);
為瞭解釋為啥這三種方式是完全一樣的,我們先來解釋下JavaScript中的原型對象(哎,讓客官久等了!),記得一位大神說過:
Javascript是一種基於對象(object-based)的語言,你遇到的所有東西幾乎都是對象。但是,它又不是一種真正的物件導向編程(OOP)語言,因為它的文法中沒有class(類)。
物件導向的程式設計語言JavaScript,沒有類!!!那麼,它是怎麼實現繼承的呢?沒錯,就是通過原型對象。基本上每一個JavaScript對 象(null除外)都和另一個對象相關聯,“另一個”對象就是所謂的原型對象(原型對象也可以簡稱為原型,並沒有想象的那麼複雜,它也只是一個對象而 已)。每一個對象都從原型對象繼承屬性,並且一個對象的prototype屬性的值(這個屬性在對象建立時預設自動產生,並不需要顯示的自訂)就是這個 對象的原型對象,即obj.prototype就是對象obj的原型對象。
原型對象先說到這,回到上面的問題,有了對原型對象的認識,下面就是不需要過多解釋的JavaScript語言規定了:
①所有通過對象直接量建立的對象的原型對象就是Object.prototype對象;
②通過關鍵字new和建構函式建立的對象的原型對象就是建構函式prototype屬性的值,所以通過建構函式Object建立的對象的原型就是Object.prototype了;
現在也補充了第三種建立對象的方法Object.create()第一個參數的含義。
三.屬性的查詢和設定
學會了如何建立對象還不夠啊,因為對象只有擁有一些屬性才能真正起到作用滴!那麼,就繼續往下學習對象的屬性吧!
可以通過點(.)或方括弧([])運算子來擷取和設定屬性的值。對於點(.)來說,右側必須是一個以屬性名稱命名的標識符(注 意:JavaScript語言的標識符有自己的合法規則,並不同於帶引號的字串);對於方括弧([])來說,方括弧內必須是一個字串運算式(字串變 量當然也可以嘍,其他可以轉換成字串的值比如數字什麼的也是都可以滴),這個字串就是屬性的名字。正如下面例子:
var obj = {x: 1, y: 2}; obj.x = 5; obj['y'] = 6
概述中說過,JavaScript對象具有”自有屬性“,也有“繼承屬性”。當查詢對象obj的屬性x時,首先會尋找對象obj自有屬性中是否有 x,如果沒有,就會尋找對象obj的原型對象obj.prototype是否有屬性x,如果沒有,就會進而尋找對象obj.prototype的原型對象 obj.prototype.prototype是否有屬性x,就這樣直到找到x或者尋找到的原型對象是undefined的對象為止。可以看到,一個對 象上面繼承了很多原型對象,這些原型對象就構成了一個”鏈“,這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原型鏈”,這種繼承也就是JavaScript中“原型式繼承” (prototypal inheritance)。
對象o查詢某一屬性時正如上面所說會沿著原型鏈一步步尋找,但是其設定某一屬性的值時,只會修改自有屬性(如果對象沒有這個屬性,那就會添加這個屬性並賦值),並不會修改原型鏈上其他對象的屬性。
四.存取器屬性getter和setter
上面我們所說的都是很普通的對象屬性,這種屬性稱做“資料屬性”(data property),資料屬性只有一個簡單的值。然而在ECMAScript 5中,屬性值可以用一個或兩個方法替代,這兩個方法就是getter和setter,有getter和setter定義的屬性稱做“存取器屬性” (accessor property)。
當程式查詢存取器屬性的值時,JavaScript調用getter方法(無參數)。這個方法的傳回值就是屬性存取運算式的值。當程式設定一個存取 器屬性的值時,JavaScript調用setter方法,將賦值運算式右側的值當做參數傳入setter。如果屬性同時具有getter和setter 方法,那麼它就是一個讀/寫屬性;如果它只有getter方法,那麼它就是一個唯讀屬性,給唯讀屬性賦值不會報錯,但是並不能成功;如果它只有 setter方法,那麼它是一個唯寫屬性,讀取唯寫屬性總是返回undefined。看個實際的例子:
var p = { x: 1.0, y: 2.0, get r(){ return Math.sqrt(this.x*this.x + this.y*this.y); }; set r(newvalue){ var oldvalue = Math.sqrt(this.x*this.x + this.y*this.y); var ratio = newvalue/oldvalue; this.x *= ratio; this.y *= ratio; }, get theta(){ return Math.atan2(this.y, this.x); }, print: function(){ console.log('x:'+this.x+', y:'+this.y); } };
正如例子所寫,存取器屬性定義一個或兩個和屬性同名的函數,這個函數定義並沒有使用function關鍵字,而是使用get和set,也沒有使用冒 號將屬性名稱和函數體分隔開。對比一下,下面的print屬性是一個函數方法。注意:這裡的getter和setter裡this關鍵字的用 法,JavaScript把這些函數當做對象的方法來調用,也就是說,在函數體內的this指向這個對象。下面看下執行個體運行結果:
正如控制台的輸出,r、theta同x,y一樣只是一個值屬性,print是一個方法屬性。
ECMAScript 5增加的這種存取器,雖然比普通屬性更為複雜了,但是也使得操作對象屬性索引值對更加嚴謹了。
五.刪除屬性
程式猿擼碼一般都是實現增、刪、改、查功能,前面已經說了增、改、查,下面就說說刪除吧!
delete運算子可以刪除對象的屬性,它的運算元應該是一個屬性訪問運算式。但是,delete只是斷開屬性和宿主對象的聯絡,而不會去操作屬性中的屬性:
var a = {p:{x:1}}; var b = a.p; delete a.p;
執行這段代碼後b.x的值依然是1,由於已刪除屬性的引用依然存在,所以有時這種不嚴謹的代碼會造成記憶體泄露,所以在銷毀對象的時候,要遍曆屬性中的屬性,依次刪除。
delete運算式返回true的情況:
①刪除成功或沒有任何副作用(比如刪除不存在的屬性)時;
②如果delete後不是一個屬性訪問運算式;
var obj = {x: 1,get r(){return 5;},set r(newvalue){this.x = newvalue;}}; delete obj.x; //刪除對象obj的屬性x,返回true delete obj.x; //刪除不存在的屬性,返回true delete obj.r; //刪除對象obj的屬性r,返回true delete obj.toString; //沒有任何副作用(toString是繼承來的,並不能刪除),返回true delete 1; //數字1不是屬性訪問運算式,返回true
delete運算式返回false的情況:
①刪除可配置性(可配置性是屬性的一種特性,下面會談到)為false的屬性時;
delete Object.prototype; //返回false,prototype屬性是不可配置的
//通過var聲明的變數或function聲明的函數是全域對象的不可配置屬性
var x = 1;
delete this.x; //返回false
function f() {}
delete this.f; //返回false
六.屬性的特性
上面已經說到了屬性的可配置性特性,因為下面要說的檢測屬性和枚舉屬性還要用到屬性的特性這些概念,所以現在就先具體說說屬性的特性吧!
除了包含名字和值之外,屬性還包含一些標識它們可寫、可枚舉、可配置的三種特性。在ECMAScript 3中無法設定這些特性,所有通過ECMAScript 3的程式建立的屬性都是可寫的、可枚舉的和可配置的,且無法對這些特性做修改。ECMAScript 5中提供了查詢和設定這些屬性特性的API。這些API對於庫的開發人員非常有用,因為:
①可以通過這些API給原型對象添加方法,並將它們設定成不可枚舉的,這讓它們更像內建方法;
②可以通過這些API給對象定義不能修改或刪除的屬性,藉此“鎖定”這個對象;
在這裡我們將存取器屬性的getter和setter方法看成是屬性的特性。按照這個邏輯,我們也可以把屬性的值同樣看做屬性的特性。因此,可以認 為屬性包含一個名字和4個特性。資料屬性的4個特性分別是它的值(value)、可寫性(writable)、可枚舉性(enumerable)和可配置 性(configurable)。存取器屬性不具有值特性和可寫性它們的可寫性是由setter方法是否存在與否決定的。因此存取器屬性的4個特性是讀取 (get)、寫入(set)、可枚舉性和可配置性。
為了實現屬性特性的查詢和設定作業,ECMAScript 5中定義了一個名為“屬性描述符”(property descriptor)的對象,這個對象代表那4個特性。描述符對象的屬性和它們所描述的屬性特性是同名的。因此,資料屬性的描述符對象的屬性有 value、writable、enumerable和configurable。存取器屬性的描述符對象則用get屬性和set屬性代替value和 writable。其中writable、enumerable和configurable都是布爾值,當然,get屬性和set屬性是函數值。通過調用 Object.getOwnPropertyDescriptor()可以獲得某個對象特定屬性的屬性描述符:
從函數名字就可以看出,Object.getOwnPropertyDescriptor()只能得到自有屬性的描述符,對於繼承屬性和不存在的屬性它都返回undefined。要想獲得繼承屬性的特性,需要遍曆原型鏈(不會遍曆原型鏈?不要急,下面會說到的)。
要想設定屬性的特性,或者想讓建立屬性具有某種特性,則需要調用Object.definePeoperty(),傳入需要修改的對象、要建立或修改的屬性的名稱以及屬性描述符對象:
可以看到:
①傳入Object.defineProperty()的屬性描述符對象不必包含所有4個特性;
②可寫性控制著對屬性值的修改;
③可枚舉性控制著屬性是否可枚舉(枚舉屬性,下面會說的);
④可配置性控制著對其他特性(包括前面說過的屬性是否可以刪除)的修改;
如果要同時修改或建立多個屬性,則需要使用Object.defineProperties()。第一個參數是要修改的對象,第二個參數是一個映射表,它包含要建立或修改的屬性的名稱,以及它們的屬性描述符,例如:
var p = Object.defineProperties({},{ x: {value: 1, writable: true, enumerable: true, configurable: true}, y: {value: 2, writable: true, enumerable: true, configurable: true}, r: {get: function(){return 88;}, set: function(newvalue){this.x =newvalue;},enumerable: true, configurable: true}, greet: {value: function(){console.log('hello,world');}, writable: true, enumerable: true, configurable: true} });
相信你也已經從執行個體中看出:Object.defineProperty()和Object.defineProperties()都返回修改後的對象。
前面我們說getter和setter存取器屬性時使用對象直接量文法給新對象定義存取器屬性,但並不能查詢屬性的getter和setter方法 或給已有的對象添加新的存取器屬性。在ECMAScript 5中,就可以通過Object.getOwnPropertyDescriptor()和Object.defineProperty()來完成這些工作 啦!但在ECMAScript 5之前,大多數瀏覽器(IE除外啦)已經支援對象直接量文法中的get和set寫法了。所以這些瀏覽器還提供了非標準的老式API用來查詢和設定 getter和setter。這些API有4個方法組成,所有對象都擁有這些方法。__lookupGetter__()和 __lookupSetter__()用以返回一個命名屬性的getter和setter方法。__defineGetter__()和 __defineSetter__()用以定義getter和setter。這四個方法都是以兩條底線做首碼,兩條底線做尾碼,以表明它們是非標準方 法。下面是它們用法:
七.檢測屬性
JavaScript對象可以看做屬性的集合,那麼我們有時就需要判斷某個屬性是否存在於某個對象中,這就是接下來要說的檢測屬性。
檢測一個對象的屬性也有三種方法,下面就來詳細說說它們的作用及區別!
1.in運算子
in運算子左側是屬性名稱(字串),右側是對象。如果對象的自有屬性或繼承屬性中包含這個屬性則返回true,否則返回false。
為了實驗,我們先給對象Object.prototype添加一個可枚舉屬性m,一個不可枚舉屬性n;然後,給對象obj定義兩個可枚舉屬性x,一個不可枚舉屬性y,並且對象obj是通過對象直接量形式建立的,繼承了Object.prototype。下面看執行個體:
從運行結果可以看出:in運算子左側是屬性名稱(字串),右側是對象。如果對象的自有屬性或繼承屬性(不論這些屬性是否可枚舉)中包含這個屬性則返回true,否則返回false。
2.hasOwnProperty()
對象的hasOwnProperty()方法用來檢測給定的名字是否是對象的自有屬性(不論這些屬性是否可枚舉),對於繼承屬性它將返回false。下面看執行個體:
3.propertyIsEnumerable()
propertyIsEnumerable()是hasOwnProperty()的增強版,只有檢測到是自有屬性且這個屬性可枚舉性為true時它才返回true。還是執行個體:
八.枚舉屬性
相對於檢測屬性,我們更常用的是枚舉屬性。枚舉屬性我們通常使用for/in迴圈,它可以在迴圈體中遍曆對象中所有可枚舉的自有屬性和繼承屬性,把屬性名稱賦值給迴圈變數。繼續上執行個體:
我原來認為for/in迴圈跟in運算子有莫大關係的,現在看來它們的規則並不相同啊!當然,如果這裡不想遍曆出繼承的屬性,那就在for/in迴圈中加一層hasOwnProperty()判斷:
for(prop in obj){ if(obj.hasOwnProperty(prop)){ console.log(prop); } }
除了for/in迴圈之外,ECMAScript 5還定義了兩個可以枚舉屬性名稱的函數:
①Object.getOwnpropertyNames(),它返回對象的所有自有屬性的名稱,不論是否可枚舉;
②Object.keys(),它返回對象對象中可枚舉的自有屬性的名稱;
還是執行個體:
九.對象的三個特殊屬性
每個對象都有與之相關的原型(prototype)、類(class)和可擴充性(extensible attribute)。這三個就是對象的特殊屬性(它們也只是對象的屬性而已,並沒有想象的複雜哦)。
1.原型屬性
正如前面所說,對象的原型屬性是用來繼承屬性的(有點繞…),這個屬性如此重要,以至於我們經常把“o的原型屬性”直接叫做“o的原型”。原型屬性 是在執行個體建立之初就設定好的(也就是說,這個屬性的值是JavaScript預設自動化佈建的,後面我們會說如何自己手動設定),前面也提到:
①通過對象直接量建立的對象使用Object.prototype作為它們的原型;
②通過new+建構函式建立的對象使用建構函式的prototype屬性作為它們的原型;
③通過Object.create()建立的對象使用第一個參數(如果這個參數為null,則對象原型屬性值為undefined;如果這個參數為 undefined,則會報錯:Uncaught TypeError: Object prototype may only be an Object or null: undefined)作為它們的原型;
那麼,如何查詢一個對象的原型屬性呢?在ECMAScript 5中,將對象作為參數傳入Object.getPrototypeOf()可以查詢它的原型,例如:
但是在ECMAScript 3中,沒有Object.getPrototypeOf()函數,但經常使用運算式obj.constructor.prototype來檢測一個對象的原型,因為每個對象都有一個constructor屬性工作表示這個對象的建構函式:
①通過對象直接量建立的對象的constructor屬性指向建構函式Object();
②通過new+建構函式建立的對象的constructor屬性指向建構函式;
③通過Object.create()建立的對象的constructor屬性指向與其原型對象的constructor屬性指向相同;
要檢測一個對象是否是另一個對象的原型(或處於原型鏈中),可以使用isPrototypeOf()方法。例如:
還有一個非標準但眾多瀏覽器都已實現的對象的屬性__proto__(同樣是兩個底線開始和結束,以表明其為非標準),用以直接查詢/設定對象的原型。
2.類屬性
對象的類屬性(class attribute)是一個字串,用以表示對象的類型資訊。ECMAScript 3 和ECMAScript 5 都未提供設定這個屬性的方法,並只有一種間接的方法可以查詢它。預設的toString()方法(繼承自Object.prototype)返回了這種格 式的字串:[object class] 。因此,要想獲得對象的類,可以調用對象的toString()方法,然後提取已返回字串的第8到倒數第二個位置之間的字元。不過,很多個物件繼承的 toString()方法重寫了(比如:Array、Date等),為了能調用正確的toString()版本,必須間接地調用 Function.call()方法。下面代碼可以返回傳遞給它的任意對象的類:
function classof(obj){ if(o === null){ return 'Null'; } if(o === undefined){ return 'Undefined'; } return Object.prototype.toString.call(o).slice(8, -1);}
classof()函數可以傳入任何類型的參數。下面是使用執行個體:
總結:從運行結果可以看出通過三種方式建立的對象的類屬性都是'Object'。
3.可擴充性
對象的可擴充性用以表示是否可以給對象添加新屬性。所有內建對象和自訂對象都是顯示可擴充的(除非將它們轉換為不可擴充),宿主對象的可擴充性是由JavaScript引擎定義的。ECMAScript 5中定義了用來查詢和設定對象可擴充性的函數:
①(查詢)通過將對象傳入Object.isExtensible(),來判斷該對象是否是可擴充的。
②(設定)如果想將對象轉換為不可擴充,需要調用Object.preventExtensions(),將待轉換的對象作為參數傳進去。注意:
a.一旦將對象轉換為不可擴充的,就無法再將其轉換回可擴充的了;
b.preventExtensions()隻影響到對象本身的可擴充性,如果給一個不可擴充的對象的原型添加屬性,這個不可擴充的對象同樣會繼承這些新屬性;
進一步,Object.seal()和Object.preventExtensions()類似,除了能將對象設定為不可擴充的,還可以將對象的 所有自有屬性都設定為不可配置的。對於那些已經封閉(sealed)起來的對象是不能解鎖的。可以使用Object.isSealed()來檢測對象是否 封閉。
更進一步,Object.freeze()將更嚴格地鎖定對象——“凍結”(frozen)。除了將對象設定為不可擴充和將其屬性設定為不可配置之 外,還可以將它自有的所有資料屬性設定為唯讀(若對象的存取器屬性有setter方法,存取器屬性將不受影響,仍可通過給屬性賦值調用它們)。使用 Object.isFrozen()來檢測對象是否總結。
總結:Object.preventExtensions()、Object.seal()和Object.freeze()都返回傳入的對象,也就是說,可以通過嵌套的方式調用它們:
var obj = Object.seal(Object.create(Object.freeze({x:1}),{y:{value: 2, writable: true}));
這條語句中使用Object.create()函數傳入了兩個參數,即第一個參數是建立出的對象的原型對象,第二個參數是在建立對象是直接給其定義的屬性,並且附帶定義了屬性的特性。
十.對象的序列化
前面說完了對象的屬性以及對象屬性的特性,東西還是蠻多的,不知道你是否已看暈。不過,下面就是比較輕鬆的話題了!
對象序列化(serialization)是指將對象的狀態轉換為字串,也可以將字串還原為對象。ECMAScript 5提供了內建函數JSON.stringify()和JSON.parse()用來序列化和還原對象。這些方法都使用JSON作為資料交換格式,JSON 的全稱是“JavaScript Object Notation”——JavaScript對象標記法,它的文法和JavaScript對象與數組直接量的文法非常相近:
其中,最後的jsonObj是obj的深拷貝
JSON的文法是JavaScript的子集,它並不能表示JavaScript裡的所有值。支援對象、數組、字串、無窮大數字、true、false和null,並且它們可以序列化和還原。注意:
①NaN、Infinity和-Infinity序列化的結果是null;
②JSON.stringify()只能序列化對象可枚舉的自有屬性;
③日期對象序列化的結果是ISO格式的日期文字(參照Date.toJSON()函數),但JSON.parse()依然保留它們的字串形態,而不能將它們還原為原始日期對象;
④函數、RegExp、Error對象和undefined值不能序列化和還原;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希望對大家的學習有所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