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本我、自我、超我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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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我又叫原我,是個體原始的意識狀態,在本質上是不受約制的,它遵循簡單快樂原則。也就是說它需要滿足時就馬上希望得到滿足。
自我是指個體為了調和周圍世界和內部驅力通過暫停或停止快樂原則,追隨客觀環境的現實原則而發展出來的意識狀態,而在本質上卻是文明的產物,它需要滿足時會願意有一個等待的過程。自我一般是延遲本我的即時需要而產生出來的意識水平。
自我是部分屬於潛意識而部分屬於意識的。意識上,它儘力使我們變成一個有道德的人;譬如說,一個結過婚的男人雖然喜歡他的女秘書,但他也許絕不會讓她知道他對她的感覺。在潛意識上,自我壓抑了它認為不道德的某些性格,例如一個男人可能喜歡他妻子的姊姊或妹妹,但他自己並不知道,由於自我發揮效力的關係,他也許相信自己實際上是嫌惡這個女人呢。
即使在我們睡眠的時候,自我也在作用著。當我們那些較不愉快的思維想要在夢裡顯露時,自我潛抑著它們,迫使這些可怕的念頭一定要偽裝好了才能出現。於是它們只好藉助象徵的事物在夢裡顯露。
在每個人的心理上,那些無法無天的原我慾望和自我的道德觀念永遠在做劇烈的衝突,它們以我們肉眼見不到的戰鬥方式僵持著。自我在基本上扮演的是一個調解人的角色,它努力地在不顧實際的原我需求和環境的實際限制之間,做個名副其實的調解人。
它們像是一對年齡差距較大的兄弟,對家庭事務的處理採取截然不同的看法。哥哥(自我)瞭解所有事務的執行程式而較為保守;弟弟(原我)則勇敢、性急,不考慮一般應該注意的事項,他想用暴力的衝動去做任何一件事,做哥哥的只好儘力設法去管弟弟,不使他闖禍。
有時自我的控制鬆懈了,於是原我趕緊表現出來,這種事情發生後,自我往往感到十分懊悔。
依弗洛伊德以為原我是產生衝動的力量,而自我則像個方向盤一樣,控制著慾望目標的達成。
超我是來自外在環境的道德等影響而產生的意識狀態,它遵循理想原則。超我大致與所謂的良心是相同的東西。在心理生活裡,它代表我們一生中所有的“可以”和“不可以”的聯合力量。這些力量使能們透過雙親、教師、宗教影響和其他道德權威形式的接觸而形成我們心理上的一部分。
本我、自我、超我及與意識等的關係:無意識大部分是本我的範疇,也有包括自我和超我的一小部分內容。前意識大部分是自我的內容,是自我隱藏,但通過注意就能出現的部分。但它也包含超我的一部分內容。意識主要是包括自我表現和超我的可意識層面,包括個人的自我意識、感受等。本我做為個體早期的基點,它遵守快樂原則,然後在個體和現實環境的適應發展中出現自我,以開始適應現實原則。快樂原則的即時快樂的方式——初級思維(想得到就立即要得到)——不適合現實環境,因此出現延遲獲得快樂的次級思維(想得到但會不要求立即得到)。在六歲以後超我的力量開始崛起,這主要是社會道德等的加入個體內部的競爭,所以超我是社會性的。
在本我和自我的發展來看,目前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自我的範式與本我同時存在在初生的個體,但自我比較幼小無力,然後在適應現實環境中自我開始吸取本我的力量而發展強大。還有一種說法認為自我是從本我中分化出來的。以上兩種都屬於經典精神分析學的概念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