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return 執行個體 index 不用 src 面向 ati span 相互
2018-03-06
一、類的方法:
Java中將類似C/C++中的“函數”稱為“方法”,表示“做某些事情的方式”。
方法的組成:名稱、參數、傳回值和方法體。
public class Hero { String name; //姓名 float hp; //血量 float armor; //護甲 int moveSpeed; //移動速度 //擷取護甲值 float getArmor(/*Argument list*/){ //float是調用方法後返回的資料類型。 //Argument list:定義傳給方法的資訊的類型和名稱 方法名和參數列表共同唯一地標識出某個方法。 return armor; } //坑隊友 void keng(){ //void是無傳回值 System.out.println("坑隊友!"); } }
Java中的方法只能作為類的一部分來建立,通過對象來調用。試圖調用某個對象上不存在的方法,將給出編譯錯誤提示資訊。
通過對象調用方式:
objectName.methodName(arg1,arg2,arg3,…);
形式參數:在方法被調用時用於接收外部傳入的資料變數
參數類型:形式參數的資料類型
傳回值:方法在執行完畢後返還給調用它的程式資料
傳回值類型:方法要返回的結果的資料類型
實參:調用方法時實際傳給方法形式參數的資料
二、執行個體方法:
方法聲明中用static修飾的稱為類方法,不用static修飾的稱為執行個體方法。
類方法與執行個體方法的區別:
一個類中的方法可以相互調用,其中執行個體方法可以調用該類中的執行個體方法或類方法;
但類方法只能調用該類中的類方法,而不能調用執行個體方法;
執行個體方法中可以調用所有的成員變數包括執行個體變數或類變數;
但類方法只能操作類變數。 執行個體方法必須通過對象調用,而類方法可以直接通過類名調用。
JAVA 基礎 / 第八課:物件導向 / JAVA類的方法與執行個體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