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rac ring cto 複數 service poj 區分 布爾 枚舉
一、命名風格
1、代碼中的命名不能以底線和貨幣符號開始和結束。
2、代碼中嚴禁使用拼音和英文混合的方式,更加不能使用中文。
3、類名必須使用駝峰形式(UpperCamelCase),一下例外:BO、DO、DTO。
4、方法名、參數名、成員變數名、局部變數名都統一使用lowerCamelCase。
5、常量名全部大寫,各個單詞之間用 _ 分開,比如:MAX_STOCK_COUNT。
6、抽象類別命名必須以Abstract或者Base開頭,異常類命名以Exception結尾,測試類別以Test結尾。
7、中括弧是數群組類型的一部分,String[] args。
8、POJO中布爾類型的變數都不要加is,否則會引起序列化錯誤。
9、包名一律使用小寫,點分符之間使用有自然語義的單詞,不允許使用複數形式,類名可以使用複數形式。
10、杜絕完全不規範的簡寫,避免望文不知義。
11、如果使用了設計模式,要在類名中體現具體的設計模式,比如:OrderFactory/LoginProxy
12、枚舉類名要以Enum結尾,枚舉統一使用大寫各個單詞以底線分開。
13、各層的命名規約:
A)Service、DAO層方法命名:
1)擷取單個對象以get作為首碼;
2)擷取多個對象以list作為首碼;
3)刪除用remove所為首碼;
4)儲存用save作為首碼;
5)更新用update作為首碼;
B)領域模型命名:
1)資料對象:xxxDO,xxx即為資料表名;
2)資料轉送對象:xxxDTO,xxx為業務領域相關名稱;
3)展示對象;xxxVO,xxx為網頁的名稱;
二、常量定義
1、不允許任何魔法值,直接出現在代碼中,比如:“JRXJ”+xxx。
2、long賦初始值時必須用L結尾。
3、不要使用一個常量類維護所有常量,根據功能進行區分,比如緩衝相關的用CacheConstant,系統相關的用ConfigConstant。
4、常量的複用層次:跨應用常量、應用內共用常量、子工程內共用常量、包內共用常量、類內共用常量,
跨應用共用常量:儲存在二方庫中,通常是client jar;
應用內共用常量:儲存在一方庫中,通常在modules的constant目錄下面;
子工程內共用常量:在子工程的constant目錄下面;
包內共用常量:當前包單獨的constant目錄下面;
類內共用常量:直接在類內部 private static final ...
5、如果一個變數在一定的範圍內變化,而且帶有一定的延生屬性,那麼使用枚舉。
java編程規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