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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落格是根據個人的理解,來寫物件導向編程的,嚴格意義上來說,javascript實際上是面向原型編程。暫且以福士意義上的說法來學吧,對於這個系列的教程我看了很多,每次看,都把上次看的幾乎忘光了,歸根到底,是真的沒能理解這個,每次看完都像自己理解學會了,其實都沒有,看了很多遍,也有自己的領悟,我決定把這個我自己的理解寫在部落格裡。----FaithJin
尊重智慧財產權,本教程學習自 ruanyifeng.com教程上,我個人很喜歡阮一峰寫的文章,紮實有深度,值得學習。
1.1 建構函式
典型的物件導向編程,如(java),都會有個類(class), 然後每個對象 就是類(class)的執行個體,但是在javascript的世界中,沒有類(class)這個概念,而改用建構函式(constructor)作為對象的模板。
eg: 建構函式(constructor)
function person(name, age) {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
建構函式跟普通函數不一樣,最大的不同是,函數體內部使用了this關鍵字,代表了要產生對象的執行個體。產生對象的時候必須使用new 命令。
1.2 new命令
function Person(){ this.name = "faithJin";}var p = new Person();p.name;//faithJin
上面的代碼,通過new命令,產生一個Person的執行個體p,繼承Person的name屬性。
在new執行的過程中,建構函式的內部this,代表的是新產生執行個體對象p。
如果我們在調用的時候,忘記了new 命令,直接 var p = Person(),我們修改一下建構函式 ,使其可以帶一個參數--出現了意想不到的錯誤,這時的this指向的是全域對象,而且不會產生執行個體。
function Person(name){ this.name = name;}var p = Person("faithJin"); p.name;//Cannot read property ‘name‘ of undefined
為了保證建構函式與new命令一起使用,在建構函式內部,使用strict 模式。
function Person(name){ "use strict" this.name = name;}Person("faithJin");//TypeError: Cannot set property ‘name‘ of undefined
由於在strict 模式中"use strict",函數內部的this不能指向全域對象,預設等於undefined,導致不加new調用會報錯(JavaScript不允許對undefined添加屬性)。
1.3instanceof 運算子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