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導向編程(二)——對象和類,物件導向編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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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件導向編程(二)——對象和類,物件導向編程對象
對象和類的概念

  • 對象:是具體的事物;
  • 類:是對對象的抽象(abstract)

先有具體的對象,然後抽象各個對象之間象的部分,歸納出類,通過類再認識其他對象。

對象和類的總結

對象和類的關係:特殊到一般,具體到抽象

  • 類,我們叫做Class;
  • 對象,我們叫做Object,instance(執行個體),以後我們說某個類的對象,某個對象的執行個體,是一樣的意思。
  • 類,可以看成一類對象的模板,對象可以看成該類的一個具體執行個體。
  • 類,是用於描述同一類型的對象的一個抽象的概念,類中定義了這一類對象所應具有的靜態和動態屬性。
  • 對象是Java程式的核心,在Java程式中,“萬事萬物皆對象”。

參考型別(reference)

Java語言中,除基本類型外的變數類型都稱之為參考型別。

  Ps:介紹下資料類型:

    基礎資料型別 (Elementary Data Type)(8種):

    數值型:整數類型(byte,short,int,long)浮點類型(float,double)
    字元型:char
    布爾型:boolean
  參考型別:

    類:class
       介面:interface
           數組

Java中的對象是通過引用對其操作的。

類有屬性和方法組成類的屬性
  • 屬性field,或者叫成員變數
  • 屬性用於定義該類或者該類對象包含的資料或者說靜態屬性
  • 屬性的作用範圍是整個類體
  • 在定義成員變數時可以對其初始化,如果不對其初始化,Java使用預設的值對其初始化。(數值:0,0.0; char:\u0000; boolean:false; 所有參考型別:null )

屬性的定義格式:

類的方法
  • 物件導向中,整個程式的基本單位是類,方法是從屬於類的

方法的定義格式

Java中方法參數傳遞是:值傳遞

變數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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