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力是軟體專案管理的重中之重,因為每一項任務,要後都要有一個結果,而看到結果的這個所等待時間,會因為團隊成員的執行力的差異而有巨大的不同。
我現在所在的團隊,曾經是一個執行力巨差的團隊。表現如下:
1.冗長的會議,經常可以開1天,大家聊大天;
2.會議討論完了就完了,最後做沒做,做得怎麼樣沒有人關心;
3.多人蔘與的一件任務,每個人只是保證自己的部分做完了,沒有人對總體負責。
4.通訊基本靠喊,根本沒有人收郵件
5.老加班,但是加班幹什麼沒人在意
6.你可以答應一些n多事情,做得怎樣也沒有獎懲
... ....
這是一個正常團隊該有的執行力嗎?不是的。所以,我做了一些改進。
首先,會議就要開得有效率。會前主要人員要準備,比如準備會議主題和討論事項,會前發送草稿給所有人,大家先看看,有疑問會上提出並討論;會議要有計劃,主講時間,討論時間都規劃好,要有主持人,會議進程聽主持人的,避免"會霸";會議要盡量得出結論,得出結論之後,當場初步確定責任人和時間;如果一次會議確定不了,就約好下次的會議時間。最後,會議要有記錄,方便檢查落實情況。通過改善會議的效率,以前開1天的會,現在1小時就搞定了,基本上不開超過2小時的會。
其次,就是用JIRA來管理Feature、Task和Bug,不管是什麼事情,盡量不要口頭上去交代,而是通過JIRA來管理,這樣方便跟蹤和管理。做完沒做完,一查就知道。同時,對於涉及到很多人的任務,指定一個臨時的責任人,而不是一堆人去做一個事情,而沒有人隊整體負責,這個責任人就相當於一個小的Project Manager,負責跟蹤這個任務到結束。
另外,對於加班,不做強制要求,而是根據自己的情況進行調整,如果任務做完了不用加班,任務做不完,就必須加班。全體強制加班的方式會極大的挫傷大家工作的積極性。其實,如果有其他的措施,對於改善執行力也是同樣有效,比如項目獎,如果有項目獎,則必須按時發放,最好當月發放。如果3個月或者半年發放,則很難起到獎懲作用。
還有一點,就是承諾要兌現。比如,因為某項緊急的任務,其他需求成員加班,那麼做出調休的承諾後,就一定要兌現,否則,下次很難說服成員來做額外的緊急的工作。再比如,在某個裡程碑後,承諾會進行團隊活動,這些活動就一定要兌現。再比如,如果制定了獎金髮放制度,好的一定要獎勵,不好的一定要有懲罰。另外一種就是團隊成員的承諾的功能和時間點,需要檢查是否承諾是否完成,比如答應1周內做完,那麼一周后需要看到最終的結果。總而言之,就一句話,沒把握就不要承諾,但是承諾了就一定要做到。
最後,在要求提高效率,提高執行力的同時,要加大測試和檢查的力度,避免因為時間緊迫而疏忽的錯誤。再說一點,有了一點的“甜頭”之後,可能對於任務的難度、時間,大家會有誇大的嫌疑,所以,評估工作量時,最好有曆史資料作為參考,這樣會比較有說服力。
總而言之,項目是否能保證品質按時完成,完全取決於團隊的執行力,也是專案經理時刻要留意的,並且想辦法去改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