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類方法 python init 第一個 self 私人 關鍵字 變數定義 對象
oop物件導向
1.類
- 變數
-類變數
類變數在整個執行個體化的對象中是公用的。類變數定義在類中且在函數體之外。類變數通常不作為執行個體變數使用。
類變數也叫靜態變數,可以不執行個體化類而使用類名直接調用,也可以由對象調用
-成員變數
可以由類的對象來調用,成員變數一定是由self的形式給出的,因為self本身的含義是代表了執行個體化的對象
-執行個體變數
定義在方法裡的變數,只作用於當前的方法內
-
- 方法
-構造方法
類定義了__init__()方法時,類的執行個體化操作會自動調用__init__()方法
-類方法
在類地內部,使用def 關鍵字來定義一個方法,與一般函數定義不同,類方法必須包含參數self, 且為第一個參數,self代表的是類的執行個體。
-靜態方法
在方法名上面使用 @classmethod 建立的方法為靜態方法,靜態方法不能夠使用self參數,類方法和靜態方法皆可以訪問類的靜態變數(類變數),但不能訪問執行個體變數
-私人方法
__private_method:兩個底線開頭,聲明該方法為私人方法,只能在類的內部調用 ,不能在類地外部調用。
強制訪問私人變數和私人方法:
class test(object):
def __siyou(self):
print("私人方法")
a = test()
a._test__siyou() #強制訪問test類的私人方法__siyou()
類的專有方法:
__init__: 建構函式,在產生對象時調用
__del__: 解構函式,釋放對象時使用
__repr__: 列印,轉換
__setitem__: 按照索引賦值
__getitem__: 按照索引擷取值
__len__: 獲得長度
__cmp__: 比較運算
__call__: 函數調用
__add__: 加運算
__sub__: 減運算
__mul__: 乘運算
__div__: 除運算
__mod__: 求餘運算
__pow__: 乘方
python基礎學習-物件導向-類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