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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python對象分類中已經 介紹了python不可變對象,下面將列舉執行個體,詳細分析:
不可變類型(數字,字串,元組,不可變集合):不支援原處修改。
引用
>>> a=345 >>> b=a >>> a is b True >>>
在python一切皆是對象,而對象是通過引用傳遞的。在賦值時,不管這個對象是新建立的,還是一個已經存在的,都是將該對象的引用賦值給變數。故這裡a實際上和b是同一個對象,a is b為true!
1 數字類型(以int型為例)
一般,嘗試修改數字對象,實際上是建立一個數字對象,如下所示。
#建立數字對象1000>>> id(1000)53060472L#建立數字對象1000>>> y = 1000>>> id(y)53060328L#嘗試操作修改數字對象,實際上產生新的數字對象>>> y = y + 1>>> y1001>>> id(y)53058744L
(1)但有一個特例,對於小整數[-5, 256]。考慮到小整數可能頻繁使用,出於效能考慮,Python使用小整數對象緩衝池small_ints緩衝了[-5,257)之間的整數,該範圍內的整數在Python系統中是共用的。小整數對象在py啟動過程中初始化,這些個小整數對象的ob_refcnt不會改變且永遠>0,所以在vm運行過程中不會被銷毀,所以起到了緩衝的作用。
(2)對於超出了[-5, 257)之間的其他整數,Python同樣提供了專門的緩衝池(通用整數對象的緩衝池),供這些所謂的大整數使用,避免每次使用的時候都要不斷的malloc分配記憶體帶來的效率損耗。通過free-list,管理空閑空間。
(3)Python中的int對象就是c語言中long類型數值的擴充。
(4)整數對象回收時,記憶體並不會歸還給系統,而是將其對象的ob_type指向free_list,供新建立的對象使用。
>>> x = -5>>> id(x)8676152L>>> y = -5>>> id(y)8676152L>>> x = -6>>> id(x)53060472L>>> y = -6>>> id(y)53059080L>>> x = 200>>> id(x)8681192L>>> y = 200>>> id(y)8681192L
2 字串類型
比如對於不可變對象str,進行操作:
>>> a = ‘abc‘>>> id(a)52053576L#引用新產生的對象>>> b = a.replace(‘a‘,‘A‘)>>> id(b)47950704L>>> id(a)52053576L>>> b‘Abc‘
要始終牢記的是,a是變數,而‘abc‘才是字串對象!有些時候,我們經常說,對象a的內容是‘abc‘,但其實是指,a本身是一個變數,它指向的對象的內容才是‘abc‘:
當我們調用a.replace(‘a‘, ‘A‘)時,實際上調用方法replace是作用在字串對象‘abc‘上的,而這個方法雖然名字叫replace,但卻沒有改變字串‘abc‘的內容。相反,replace方法建立了一個新字串‘Abc‘並返回,如果我們用變數b指向該新字串,就容易理解了,變數a仍指向原有的字串‘abc‘,但變數b卻指向新字串‘Abc‘了:
所以,對於不變對象來說,調用對象自身的任意方法,也不會改變該對象自身的內容。相反,這些方法會建立新的對象並返回,這樣,就保證了不可變對象本身永遠是不可變的。
而對可變對象(e.g list)進行操作時,會改變對象自身的內容(in-place change)。
>>> list1 = [6, 1, 5]>>> id(list1)55271368L>>> list1.append(2)>>> id(list1)55271368L
3 tuple(元組)
當你定義一個tuple時,在定義的時候,tuple的元素就必須被確定下來。
最後來看一個“可變的”tuple:
>>> t = (‘a‘, ‘b‘, [‘A‘, ‘B‘])
>>> t
(‘a‘, ‘b‘, [‘A‘, ‘B‘])
>>> hash(t)
Traceback (most recent call last):
File "<pyshell#179>", line 1, in <module>
hash(t)
TypeError: unhashable type: ‘list‘
>>> t[2][0] = ‘X‘>>> t[2][1] = ‘Y‘>>> t(‘a‘, ‘b‘, [‘X‘, ‘Y‘])
這個tuple定義的時候有3個元素,分別是‘a‘,‘b‘和一個list。不是說tuple一旦定義後就不可變了嗎?怎麼後來又變了?
別急,我們先看看定義的時候tuple包含的3個元素:
當我們把list的元素‘A‘和‘B‘修改為‘X‘和‘Y‘後,tuple變為:
表面上看,tuple的元素確實變了,但其實變的不是tuple的元素,而是list的元素。tuple一開始指向的list並沒有改成別的list,所以,tuple所謂的“不變”是說,tuple的每個元素,指向永遠不變。即指向‘a‘,就不能改成指向‘b‘,指向一個list,就不能改成指向其他對象,但指向的這個list本身是可變的!
理解了“指向不變”後,要建立一個內容也不變的tuple怎麼做?那就必須保證tuple的每一個元素本身也不能變。
參考:
Python源碼--整數對象(PyIntObject)的記憶體池
整數對象實現原理
python之小整數對象初探 -- 推薦部落格
使用list和tuple
python引用和對象理解
python不可變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