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雪茹,德鵬,零敏,我,合作開發機房收費系統。
雪茹負責整個系統架構的設計,零敏負責介面層,我負責商務邏輯層,德鵬負責資料訪問層。
開發過程中,
我跟零敏爭吵最多的是:“你給我傳過來的是什麼,我返回給你的是什麼。”
“這個欄位的值,你沒有給我,我怎麼知道”
商務邏輯方面,缺方法,或者參數問題,導致一些問題,“你不給這個,我顯示什麼”,“我也沒有啊,我都不知道從哪擷取”“怎麼沒有往這個表裡寫資訊?”“根本就沒有這個方法”
整個過程,我們都在不斷摩擦中進行著,我們是一邊在改UML圖,一邊在編碼。每個人似乎都是設計師,每個人又似乎都是編碼工人。
我們能完成這個系統,一方面是因為文檔(主要是UML圖)的協助,一方面是因為我們對業務比較熟悉,當然也少不了大家的努力。
可以說,我們的配合是相當不默契的,幸好大家都在一個屋,可以商量著來,如果不在一個地方,估計這個系統的完工將會遙遙無期。
總結這次的過失:
1、組員應該收到的是部分文檔,而不是全部,編碼工人就是編碼工人,責任分工要明確。
2、系統的整個架構沒有太大問題,主要集中在Sqlhelper的位置上,在靈活性和可重用性上設計得不夠完美。
3、細節方面問題不少,例如方法的參數和傳回值方面,導致我們互相踢了皮球,認為這是上一層或者下一層的問題,好在最後都協商解決了。
4、有些地方並沒有按照文檔嚴格執行,並不是故意按自己的邏輯來,而是因為有些地方按照文檔執行並不能滿足需求,這和前期設計有關(如果是我設計,估計也會出現類似的問題),在系統設計完成後再去修改設計,這樣風險性很大,因為如果突然改變某一方面的設計,很有可能會造成牽一髮而動全身的結果
5、我和大家的溝通方式欠佳,出現了正面否定別人的情況,沒有委婉一些。在我看來的就事論事,可能對我的同伴造成了傷害,在禮貌和溝通方式上,我還有待改善。
6、我過多地幹涉的設計的的修改,把我的模式強加給別人,我應該適時的否定自己,去發現別人想法中值得借鑒的地方,而不是一味強調自己的想法。
7、我過多地幹涉了組長的權力,可能是著急了吧,有督促的嫌疑。主要原因,沒有擺正自己的位置,下不為例。
雖然我們成功架起了SVN,拉起了團隊,一人負責一層,但仍然出了那麼多問題,我不知道這次合作應該算成功,還是應該算失敗,但可以確定的是,這次暴露了我們很多問題,我們需要學習的還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