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的價值只能通過智慧財產權體現。根據智慧財產權的一般規律:這種價值是通過法律授予權利人一定的專有權利,然後藉助權利的使用許可合約制度來實現,最後達到他人及社會公眾對其成果的共用,同時軟體企業可以收回前期開發等投資,繼續開發、升級以及推出新產品,並且獲得利潤。最終形成一個良性迴圈,推動產業和經濟的發展。商業軟體和開源軟體(自由軟體)在著作權法的意義下,主要是他們在流通機制方面使用的許可證不同。軟體可以按照著作權的許可證,大致分成商業軟體、開源軟體(自由軟體)和共用軟體三大類。
商業軟體許可證分析
在一定程度上講,軟體的使用許可費是軟體實現其經濟價值的重要途徑。通過軟體的使用許可費,商業軟體企業得以收回成本、獲得利益,並繼續開發新產品,或不斷提升軟體的效能和品質,形成良性迴圈。由於面對各種市場需求,企業不但需要開發出各種軟體產品,提供各種軟體技術服務,而且迫使企業採用各種使用許可證和價格,進行競爭,從而形成了一個充滿活力的軟體市場和不斷髮展的產業。
● 商業軟體的許可證一般明確許可方的著作權歸屬、法定權利並比較完整地保證了軟體開發人員的權益。
● 商業軟體一般提供瑕疵擔保,違約責任。
● 商業軟體許可證針對不同的環境和被許可人(使用者)提供各種不同的文本。
● 越來越多的商業軟體許可證中包含了如安裝、培訓、運行支援、排錯性維護和版本升級等技術服務內容。明確約定由誰負責提供服務,是否收費,即技術服務費用是否含在許可費用中,或者需要另行收費等。
開源軟體許可證分析
“開源軟體”源自於“自由軟體”,“開源軟體”與“自由軟體”的主要區別在於給出定義的角度不同。“開源軟體”(Open Source Software,也有譯為“公開原始碼軟體”)是技術層面上的定義,即原始碼是公開的。而“自由軟體”則是智慧財產權許可層面的定義,即被許可人可獲得很大程度的自由。
開源軟體(自由軟體)的基礎仍是著作權法,開源軟體(自由軟體)仍是享有著作權的。
開源軟體與傳統商業軟體的基本區別在於兩者許可證或許可方式的不同。
目前,經OSIA認證的開源軟體的軟體許可證已增加到約60餘種(http://www.opensource.org/licenses/alphabetical)。我們在常見的開源協議如BSD,
GPL,LGPL,MIT等都是OSI獲批准的協議。如果要開源自己的代碼,最好也是選擇這些被獲批准的開源協議。
根據開放原始碼首創行動組織的開放原始碼的定義(The Open Source Definition),該組織對開源軟體及許可證的認定標準有如下幾個方面:
● 發布的自由
● 關於對原始碼的要求
● 關於演繹作品
● 關於原始碼的完整性
● 不得歧視任何個人或團體
● 不得歧視任何應用領域
● 關於許可證的發布
● 關於程式的部分
● 許可證不能影響其它軟體
典型的開源軟體許可證分析
BSD許可證
相對於其他開源軟體許可證,特別是GPL許可證,BSD(Berkly Software Distribution)許可證可能對被許可人來說是最“寬容”的,雖然BSD許可證具備開源軟體許可證普遍的要求,但BSD許可證只要求被許可者附上該許可證的原文以及所有開發人員的著作權資料。通俗地說,BSD許可證看重的是“名”,在“利”方面,BSD許可證給予被許可者充分使用(包含商業使用)原始碼的權利。
BSD許可證完全不會產生像GPL許可證那樣的“病毒效應”,為開源軟體,特別是作為學校、公用科研機構科研成果的開源軟體轉化為產品等充分利用敞開了大門。
GPL許可證
GPL許可證是自由軟體聯盟GNU的開放源碼軟體許可證的一種,是開放源碼軟體領域最富盛名的一種許可證,同時,GPL也是開放源碼軟體領域對被許可人權利限制最嚴的許可證,它集中體現了純粹的Copyleft精神。
GPL首先是承認軟體的著作權——軟體有原始的著作權者,然後納入自由軟體的著作權許可約束。在承認著作權的前提下,通過軟體的著作權許可來實現自由權利的要求。GPL許可證最重要的特點在於它要求根據GPL許可證發布的軟體(如:最有影響力的Linux)修改、翻譯的演繹作品,甚至只要其任何一部分代碼是以GPL發布的,那麼全部程式也必須受GPL許可證的約束,即繼續遵守GPL許可證的規定,有些人將其稱之
為GPL的“病毒效應”。
LGPL許可證
LGPL是GPL的一個為主要為類庫使用設計的開源協議。和GPL要求任何使用/修改/衍生之GPL類庫的的軟體必須採用GPL協議不同。LGPL允許商業軟體通過類庫引用(link)方式使用LGPL類庫而不需要開源商業軟體的代碼。這使得採用LGPL協議的開原始碼可以被商業軟體作為類庫引用並發布和銷售。
但是如果修改LGPL協議的代碼或者衍生,則所有修改的代碼,涉及修改部分的額外代碼和衍生的代碼都必須採用LGPL協議。因此LGPL協議的開原始碼很適合作為第三方類庫被商業軟體引用,但不適合希望以LGPL協議代碼為基礎,通過修改和衍生的方式做二次開發的商業軟體採用。GPL/LGPL都保障原作者的智慧財產權,避免有人利用開原始碼複製並開發類似的產品。
MIT許可證
MIT是和BSD一樣寬範的許可協議,作者只想保留著作權,而無任何其他了限制.也就是說,你必須在你的發行版裡包含原許可協議的聲明,無論你是以二進位發布的還是以原始碼發布的。
軟體商業化
商業軟體的成功:著作權保護、營銷策略、捆綁許可、專利保護、商標保護
開源軟體的成功:部分著作權保留、自由開放授權、商標保護、服務收費、硬體捆綁
開源軟體商主要是通過服務為王、合理收費、軟體免費、硬體收費等方式來盈利,開源軟體的盈利模式正在探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