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知識
1. 可轉換債券(convertible bond): 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
2. 雙重選擇權是可轉換公司債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徵。
一方面,投資者可自行選擇是否轉股,並為此承擔轉債利率較低的機會成本;
另一方面,轉債發行人擁有是否實施贖回條款的選擇權,並為此要支付比沒有贖回條款的轉債更高的利率.
發行公告
1. 發行總額: 本次共發行250億元可轉債,共計2.5億張.
2. 發行方式:
(1) 除控股股東匯金外的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
股權登記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持有發行人A股股份數按每股配售0.51元可轉債的比例,並按1000元/手轉換成手數,每1手為一個申購單位.
發行人除控股股東以外共有A股14,639,357,893股,全部為無限售條件流通股,按本次發行優先配售比例計算,除控股股東以外的原A股股東約可優先認購7,466,072手.
注: 如果所有非控股股東行使配售權,配售的額度為74.66億, 佔總發行額的29.86%, 餘額還剩175.34億元.
(2) 餘額部分(含除控股股東以外的原A股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網下發行和網上發行預設的發行數量比例為70%:30%
3. 每一參與網下申購的機構投資者應及時足額繳納定金,定金數量為其全部申購金額的20%。(機構有5倍的槓桿)
4. 網上發行: 申購代碼為“783398”, 每個賬戶申購上限為75億元.
股權登記日(T-1日):2010年8月30日
申購日(T日): 2010年8月31日
5. 可轉債基本情況:
(1)債券期限: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期限為發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10年8月31日至2016年8月31日。
(2)票面利率: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0.9%、第四年1.1%、第五年1.4%、第六年1.8%。
(3)債券到期償還:公司於本次可轉債期滿後5個交易日內按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票面面值的105%(含最後一期利息)贖回全部未轉股的可轉債。
(4)付息方式: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採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計息起始日為可轉債發行首日.
(5)初始轉股價格:4.20元/股。(不低於《募集說明書》公告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個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價的高者)
(6)轉股起止日期:自可轉債發行結束之日滿六個月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至可轉債到期日止(即2011年3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止)
(7)信用評級:AAA
註:持有到期的收益率為9.6%(不計複利),年化為1.4578%。
6、轉股股數確定方式: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持有人在轉股期內申請轉股時,轉股數量的計算方式為:Q=V/P,並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數倍。
其中:V為可轉債持有人申請轉股的可轉債票面總金額;P為申請轉股當日有效轉股價。
7. 轉股價格的調整方式及計算公式:
在本次發行之後,當發行人因派送股票股利、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股、派送現金股利等情況(不包括因本次發行的可轉債轉股而增加的股本)會使發行人股份發生變化. 調整公式見發行公告.
8. 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債存續期間,當發行人A股股票在任意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80%時(3.36元/股),發行人董事會有權提出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方案並提交發行人股東大會審議表決。
9. 有條件贖回條款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債轉股期內,如果發行人A股股票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5.46元/股),發行人有權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債。
有條件贖回權利的行使應以取得中國銀監會的批准為前提條件.
10. 回售條款:
若本次發行可轉債募集資金運用的實施情況與發行人在《募集說明書》中的承諾相比出現變化,且該變化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可轉債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向發行人回售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的權利。
11. 本次發行的工行轉債不設定持有期限制.
小結
- 大股東不參與優先配售
- 網上/網下發行總額最少175.34億元,網上網下發行數量比例為7:3
- 機構有5倍槓桿
- 不考慮股性,持有到期收益率為9.6%(不計複利),年化為1.4578%
- 相對初始轉股價格(4.20元/股),可引起轉股價格向下修正與有條件贖回的股價分別為3.36元/股、5.46元/股
- 募集書公告日前一交易日(8月25日)正股收盤價格:4.08元/股
Reference
[1] 可轉換債券, 百度百科, URL
[2]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 上海證券報, 2010-08-26, URL
[3]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摘要, 上海證券報, 2010-08-26, 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