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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語言、文字還是“形象”
項目中的溝通形式是多種多樣的,通常分為書面和口頭兩種形式。書面溝通一般在以下情況使用:項目團隊中使用的內部備忘錄,或者對客戶和非公司成員使用報告的方式,如正式的項目報告、年報、非正式的個人記錄、報事帖。書面溝通大多用來進行通知、確認和要求等活動,一般在描述清楚事情的前提下儘可能簡潔,以免增加負擔而流於形式。口頭溝通包括會議、評審、私人接觸、自由討論等。這一方式簡單有效,更容易被大多數人接受,但是不像書面形式那樣“白紙黑字”留下記錄,因此不適用於類似確認這樣的溝通。口頭溝通過程中應該坦白、明確,避免由於文化背景、民族差異、用詞表達等因素造成理解上的差異,這是特別需要注意的。溝通的雙方一定不能帶有想當然或含糊的心態,不理解的內容一定要表示出來,以求對方的進一步解釋,直到達成共識。除了這兩種方式,還有一種作為補充的方式。回憶一下體育老師授課,除了語言描述某個動作外,他還會用標準的姿勢來教你怎麼做練習,這是典型的形體語言表達。像手勢、圖形示範、視頻會議都可以用來作為補充方式。它的優點是擺脫了口頭表達的枯燥,在視覺上把資訊傳遞給接受者,更容易理解。
2、兩條關鍵原則
在項目中,很多人也知道去溝通,可效果卻不明顯,似乎總是不到位,由此引起的問題也層出不窮。其實要達到有效溝通有很多要點和原則需要掌握,儘早溝通、主動溝通就是其中的兩個原則,實踐證明它們非常關鍵。
我曾經碰到一個項目,在該項目平日的進程中風平浪靜,團隊成員平日也沒有跟我上報過任何項目進展中的困難,但是當工期快到了和大家一溝通才發現進度比想象慢得多,這樣是在以後的工作中自然很被動。通過這件事情,讓我明白任何項目的任何事情都要儘早溝通,這就要求專案經理要有前瞻性,定期和項目成員建立溝通,不僅容易發現當前存在的問題,很多潛在問題也能暴露出來。在項目中出現問題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問題沒被發現。溝通得越晚,暴露得越遲,帶來的損失越大。
溝通是人與人之間交流的方式。主動溝通說到底是對溝通的一種態度。在項目中,黃教授的宗旨是極力提倡主動溝通,尤其是當已經明確了必須要去溝通的時候。當溝通是專案經理面對使用者或上級、團隊成員面對專案經理時,主動溝通不僅能建立緊密的聯絡,更能表明你對項目的重視和參與,會使溝通的另一方滿意度大大提高,對整個項目非常有利。
(未完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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