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設計模式之原廠模式和構造器模式,javascript設計模式
什麼是模式
前陣子準備期末考試,勞神又傷身的,實在閑不得空來更新文章,今天和大家說說javascript中的設計模式。
首先呢,我們需要知道的是:模式是一種可複用的解決方案,而反模式呢就是針對某個問題的不良解決方案。
js反模式常見例子
1.向setTimeout和setInterval傳遞字串,而不是函數,這會觸發eval()的內部使用。
2.在全域上下文中定義大量的變數汙染全域命名空間
3.修改Object類的原型
4.以內聯形式使用js,嵌入在HTML檔案中的js代碼是無法包含在外部單元測試工具中的。
5.濫用document.write,如果在頁面載入完成後執行docume.write,它會重寫我們所在的頁面,可以使用document.creatElement代替的話就盡量不用docume.write。
設計模式的類別
建立型設計模式
建立型設計模式專註於處理對象建立機制,以適合給定情況的方式來建立對象。屬於這個類別的屬性包括:
Constructor構造器、Factory工廠、Abstract抽象、Prototype原型、Singleton單例和Builder產生器
結構型設計模式
結構型模式與對象組合有關,通常可以用於找出在不同對象之間建立關係的簡單方法。
屬於這個類別的模式包括:
Decorator裝飾者、Facade外觀、Flyweight享元、Adapter適配器和Proxy代理
行為設計模式
行為模式專註於改善或簡化系統中不同對象之間的通訊。
行為模式包括:
Iterator迭代器、Mediator中介者、Observer觀察者和Visitor訪問者
Factory(工廠)模式
為瞭解決多個類似對象聲明的問題,我們可以使用一種叫做 原廠模式的方法,這種方法 就是為瞭解決執行個體化對象產生大量重複的問題。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function createObject(name,age,profession){//集中執行個體化的函數
var obj = new Object();
obj.name = name;
obj.age = age;
obj.profession = profession;
obj.move = function () {
return this.name + ' at ' + this.age + ' engaged in ' + this.profession;
};
return obj;
}
var test1 = createObject('trigkit4',22,'programmer');//第一個執行個體
var test2 = createObject('mike',25,'engineer');//第二個執行個體
alert(test1.move());
alert(test2.move());
</script>
原廠模式的分類
原廠模式分為簡單工廠、抽象工廠和智能工廠,原廠模式不顯示地要求使用一個建構函式。
簡單原廠模式:使用一個類(通常為單體)來產生執行個體。
複雜原廠模式:使用子類來決定一個成員變數應該是哪個具體的類的執行個體。
原廠模式之利
主要好處就是可以消除對象間的耦合,通過使用工程方法而不是new關鍵字。將所有執行個體化的代碼集中在一個位置防止代碼重複。
原廠模式之弊
大多數類最好使用new關鍵字和建構函式,可以讓代碼更加簡單易讀。而不必去查看Factory 方法來知道。
原廠模式解決了重複執行個體化的問題 ,但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識別問題,因為根本無法 搞清楚他們到底是哪個對象的執行個體。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
alert(typeof test1); //Object
alert(test1 instanceof Object); //true
何時使用原廠模式?
Factory模式主要在以下情境使用:
1.當對象或組件涉及高複雜性時
2.當需要根據所在的不同環境輕鬆產生對象的不同執行個體時
3.當處理很多共用相同屬性的小型對象或組件時
Constructor(構造器)模式
ECMAScript 中可以採用建構函式(構造方法)可用來建立特定的對象。 該模式正好可以解決以上的原廠模式無法識別對象執行個體的問題。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function Car(model,year,miles){//建構函式模式
this.model = model;
this.year = year;
this.miles = miles;
this.run = function () {
return this.model + " has done " + this.miles + "miles";
}
}
var Benz = new Car('Benz',2014,20000);
var BMW = new Car("BMW",2013,12000);
alert(Benz instanceof Car); //很清晰的識別他從屬於 Car,true
console.log(Benz.run());
console.log(BMW.run());
</script>
使用建構函式的方法 ,即解決了重複執行個體化的問題 ,又解決了對象識別的問題,該模式與原廠模式的不同之處在於:
1.建構函式方法沒有顯示的建立對象 (new Object());
2.直接將屬性和方法賦值給 this 對象;
3.沒有 renturn 語句。
建構函式的方法有一些規範:
1.函數名和執行個體化構造名相同且大寫, (PS:非強制,但這麼寫有助於區分建構函式和 普通函數);
2.通過建構函式建立對象,必須使用 new 運算子。
既然通過建構函式可以建立對象,那麼這個對象是哪裡來的, new Object()在什麼地方執行了?執行的過程如下:
1.當使用了建構函式,並且 new 建構函式(),那麼就後台執行了 new Object();
2.將建構函式的範圍給新對象 ,(即 new Object()建立出的對象),而函數體內的 this 就 代表 new Object()出來的對象。
3.執行建構函式內的代碼;
4.返回新對象(後台直接返回)。
帶原型的Constructor(構造器)
js中有一個名為prototype的屬性。調用js構造器建立一個對象後,新對象就會具有構造器原型的所有屬性。通過這種方式,可以建立多個Car對象,並訪問相同的原型。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function Car(model,year,miles) {
this.model = model;
this.year = year;
this.miles = miles;
}
Car.prototype.run = function () {
return this.model + " has done " + this.miles + " miles ";
};
var Benz = new Car('S350',2010,20000);
var Ford = new Car('Ford',2012,12000);
console.log(Benz.run());//"S350 has done 20000 miles "
console.log(Ford.run());
</script>
現在run()的單一執行個體就能夠在所有Car對象之間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