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程式的思維邏輯 (19),思維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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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程式的思維邏輯 (19),思維邏輯

資料類型的局限

之前我們一直在說,程式主要就是資料以及對資料的操作,而為了方便操作資料,進階語言引入了資料類型的概念,Java定義了八種基礎資料型別 (Elementary Data Type),而類相當於是自訂資料類型,通過類的組合和繼承可以表示和操作各種事物或者說對象。

但,這種只是將對象看做屬於某種資料類型,並按該類型進行操作,在一些情況下,並不能反映對象以及對對象操作的本質。

為什麼這麼說呢?很多時候,我們實際上關心的,並不是對象的類型,而是對象的能力,只要能提供這個能力,類型並不重要。我們來看一些生活中的例子。

要拍個照片,很多時候,只要能拍出符合需求的照片就行,至於是用手機拍,還是用Pad拍,或者是用單反相機拍,並不重要,關心的是對象是否有拍出照片的能力,而並不關心對象到底是什麼類型,手機、Pad或單反相機都可以。

要計算一組數字,只要能計算出正確結果即可,至於是由人心算,用算盤算,用計算機算,用電腦軟體算,並不重要,關心的是對象是否有計算的能力,而並不關心對象到底是算盤還是計算機。

要將冷水加熱,只要能得到熱水即可,至於是用電磁爐加熱,用燃氣灶加熱,還是用電熱水壺,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對象是否有加熱水的能力,而並不關心對象到底是什麼類型。

在這些情況中,類型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力。那如何表示能力呢?

介面的概念

Java使用介面這個概念來表示能力。

介面這個概念在生活中並不陌生,電子世界中一個常見的介面就是USB介面。電腦往往有多個USB介面,可以插各種USB裝置,可以是鍵盤、滑鼠、隨身碟、網路攝影機、手機等等。

介面聲明了一組能力,但它自己並沒有實現這個能力,它只是一個約定,它涉及互動兩方對象,一方需要實現這個介面,另一方使用這個介面,但雙方對象並不直接互相依賴,它們只是通過介面間接互動。圖示如下:


拿上面的USB介面來說,USB協議約定了USB裝置需要實現的能力,每個USB裝置都需要實現這些能力,電腦使用USB協議與USB裝置互動,電腦和USB裝置互不依賴,但可以通過USB介面相互互動。

下面我們來看Java中的介面。

定義介面

我們通過一個例子來說明Java中介面的概念。

這個例子是"比較",很多個物件都可以比較,對於求最大值、求最小值、排序的程式而言,它們其實並不關心對象的類型是什麼,只要對象可以比較就可以了,或者說,它們關心的是對象有沒有可比較的能力。Java API中提供了Comparable介面,以表示可比較的能力,但它使用了泛型,而我們還沒有介紹泛型,所以本節,我們自己定義一個Comparable介面,叫MyComparable。

現在,首先,我們來定義這個介面,代碼如下:

public interface MyComparable {    int compareTo(Object other);}

解釋一下:

  • Java使用interface這個關鍵字來聲明介面,修飾符一般都是public。
  • interface後面就是介面的名字MyComparable。
  • 介面定義裡面,聲明了一個方法compareTo,但沒有定義方法體,介面都不實現方法。介面方法不需要加修飾符,加與不加都是public的,不能是別的修飾符。

再來解釋一下compareTo方法:

  • 方法的參數是一個Object類型的變數other,表示另一個參與比較的對象。
  • 第一個參與比較的對象是自己
  • 返回結果是int類型,-1表示自己小於參數對象,0表示相同,1表示大於參數對象

介面與類不同,它的方法沒有實現代碼。定義一個介面本身並沒有做什麼,也沒有太大的用處,它還需要至少兩個參與者,一個需要實現介面,另一個使用介面,我們先來實現介面。

實現介面

類可以實現介面,表示類的對象具有介面所表示的能力。我們來看一個例子,以前面介紹過的Point類來說明,我們讓Point具備可以比較的能力,Point之間怎麼比較呢?我們假設按照與原點的距離進行比較,下面是Point類的代碼:

public class Point implements MyComparable {    private int x;    private int y;        public Point(int x, int y) {        this.x = x;        this.y = y;    }        public double distance(){        return Math.sqrt(x*x+y*y);    }    @Override    public int compareTo(Object other) {        if(!(other instanceof Point)){            throw new IllegalArgumentException();        }        Point otherPoint = (Point)other;        double delta = distance() - otherPoint.distance();        if(delta<0){            return -1;        }else if(delta>0){            return 1;        }else{            return 0;        }    }    @Override    public String toString() {        return "("+x+","+y+")";    }}


我們解釋一下:

  • Java使用implements這個關鍵字表示實現介面,前面是類名,後面是介面名。
  • 實現介面必須要實現介面中聲明的方法,Point實現了compareTo方法。

我們再來解釋一下Point的compareTo實現:

  • Point不能與其他類型的對象進行比較,它首先檢查要比較的對象是否是Point類型,如果不是,使用throw拋出一個異常,異常我們還沒提到,後續文章講解,此處可以忽略。
  • 如果是Point類型,使用強制類型轉換將Object類型的參數other轉換為Point類型的參數otherPoint。
  • 這種顯式的類型檢查和強制轉換是可以使用泛型機制避免的,後續文章我們再介紹泛型。

 一個類可以實現多個介面,表明類的對象具備多種能力,各個介面之間以逗號分隔,文法如下所示:

public class Test implements Interface1, Interface2 {....}

定義和實現了介面,接下來我們來看怎麼使用介面。

使用介面

與類不同,介面不能new,不能直接建立一個介面對象,對象只能通過類來建立。但可以聲明介面類型的變數,引用實現了介面的類對象。比如說,可以這樣:

MyComparable p1 = new Point(2,3);MyComparable p2 = new Point(1,2);System.out.println(p1.compareTo(p2));

p1和p2是MyComparable類型的變數,但引用了Point類型的對象,之所以能賦值是因為Point實現了MyComparable介面。如果一個類型實現了多個介面,那這種類型的對象就可以被賦值給任一介面類型的變數。

p1和p2可以調用MyComparable介面的方法,也只能調用MyComparable介面的方法,實際執行時,執行的是具體實作類別的代碼。

為什麼Point類型的對象非要賦值給MyComparable類型的變數呢?在以上代碼中,確實沒必要。但在一些程式中,代碼並不知道具體的類型,這才是介面發揮威力的地方,我們來看下面使用MyComparable介面的例子。

public class CompUtil {    public static Object max(MyComparable[] objs){        if(objs==null||objs.length==0){            return null;        }        MyComparable max = objs[0];        for(int i=1;i<objs.length;i++){            if(max.compareTo(objs[i])<0){                max = objs[i];            }        }        return max;    }        public static void sort(MyComparable[] objs){        for(int i=0;i<objs.length;i++){            for(int j=i+1;j<objs.length;j++){                if(objs[i].compareTo(objs[j])>0){                    MyComparable temp = objs[i];                    objs[i] = objs[j];                    objs[j] = temp;                }            }        }    }}

類CompUtil提供了兩個方法,max擷取傳入數組中的最大值,sort對數組升序排序,參數都是MyComparable類型的數組。max的代碼是比較容易理解的,不再解釋,sort使用的是冒泡排序,其細節我們留待後續文章解釋。

可以看出,這個類是針對MyComparable介面編程,它並不知道具體的類型是什麼,也並不關心,但卻可以對任意實現了MyComparable介面的類型進行操作。我們來看下對Point類型進行操作,代碼如下:

Point[] points = new Point[]{        new Point(2,3),        new Point(3,4),        new Point(1,2)};System.out.println("max: " + CompUtil.max(points));CompUtil.sort(points);System.out.println("sort: "+ Arrays.toString(points));

建立了一個Point類型的數組points,然後使用CompUtil的max方法擷取最大值,使用sort排序,並輸出結果,輸出如下:

max: (3,4)sort: [(1,2), (2,3), (3,4)]

這裡示範的是對Point數組操作,實際上可以針對任何實現了MyComparable介面的類型數組進行操作。

這就是介面的威力,可以說,針對介面而非具體類型進行編程,是電腦程式的一種重要思維方式。針對介面,很多時候反映了對象以及對對象操作的本質。它的優點有很多,首先是代碼複用,同一套代碼可以處理多種不同類型的對象,只要這些對象都有相同的能力,如CompUtil。

更重要的是降低了耦合,提高了靈活性,使用介面的代碼依賴的是介面本身,而非實現介面的具體類型,程式可以根據情況替換介面的實現,而不影響介面使用者。解決複雜問題的關鍵是分而治之,分解為小問題,但小問題之間不可能一點關係沒有,分解的核心就是要降低耦合,提高靈活性,介面為恰當分解,提供了有力的工具。

介面的細節

上面我們介紹了介面的基本內容,介面還有一些細節,包括:

  • 介面中的變數
  • 介面的繼承
  • 類的繼承與介面
  • instanceof

我們逐個來介紹下。

介面中的變數

介面中可以定義變數,文法如下所示:

public interface Interface1 {    public static final int a = 0;}

這裡定義了一個變數int a,修飾符是public static final,但這個修飾符是可選的,即使不寫,也是public static final。這個變數可以通過"介面名.變數名"的方式使用,如Interface1.a。

介面的繼承

介面也可以繼承,一個介面可以繼承別的介面,繼承的基本概念與類一樣,但與類不同,介面可以有多個父介面,代碼如下所示:

public interface IBase1 {    void method1();}public interface IBase2 {    void method2();}public interface IChild extends IBase1, IBase2 {}

介面的繼承同樣使用extends關鍵字,多個父介面之間以逗號分隔。

類的繼承與介面

類的繼承與介面可以共存,換句話說,類可以在繼承基類的情況下,同時實現一個或多個介面,文法如下所示:

public class Child extends Base implements IChild { //...}

extends要放在implements之前。

instanceof

與類一樣,介面也可以使用instanceof關鍵字,用來判斷一個對象是否實現了某介面,例如:

Point p = new Point(2,3);if(p instanceof MyComparable){    System.out.println("comparable");}

使用介面替代繼承

上節我們提到,可以使用介面替代繼承。怎麼替代呢?

我們說繼承至少有兩個好處,一個是複用代碼,另一個是利用多態和動態綁定統一處理多種不同子類的對象。

使用組合替代繼承,可以複用代碼,但不能統一處理。使用介面,針對介面編程,可以實現統一處理不同類型的對象,但介面沒有代碼實現,無法複用代碼。將組合和介面結合起來,就既可以統一處理,也可以複用代碼了。我們還是以上節的例子來說明。

我們先增加一個介面IAdd,代碼如下:

public interface IAdd {    void add(int number);    void addAll(int[] numbers);}

修改Base代碼,讓他實現IAdd介面,代碼基本不變:

public class Base implements IAdd {//...}

修改Child代碼,也是實現IAdd介面,代碼基本不變:

public class Child implements IAdd { //...}

這樣,就既可以複用代碼,也可以統一處理,而且不用擔心破壞封裝了。

小結

本節我們談了資料類型思維的局限,提到了很多時候關心的是能力,而非類型,所以引入了介面,介紹了Java中介面的概念和細節,針對介面編程是一種重要的程式思維方式,這種方式不僅可以複用代碼,還可以降低耦合,提高靈活性,是分解複雜問題的一種重要工具。

介面沒有任何實現代碼,而之前介紹的類都有完整的實現,都可以建立對象,Java中還有一個介於介面和類之間的概念,抽象類別,它有什麼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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