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零零散散的和一些人洽談項目,發現這其實是一件非常難做的工作。如果在前期投入精力太大,但項目沒有談下來,那可是陪了夫人又折兵!但前期如果不好好做,又怎麼能談下項目來?就這樣我一直處於困惑之中,直到今天早上才幡然醒悟。
項目固然重要,但對我們來說並不是必不可少的。首先還是要堅持一個基本原則:科學研究是立身之本,技術開發乃生存之道。縱向項目是自己的興趣,屬於科學研究這一範疇,是無論如何要努力爭取的;橫行項目是為了更好的生活,屬於技術開發這一範疇,大概可以分為兩類:可做的項目;不可做的項目。至於如何區分可做還是不可做,還要隨著時間的發展進一步進行學習;至於可做的項目,又可以分成三個子類:
(1) 努力爭取的項目。這類項目要麼具有很好的研究意義,要麼具有長期的經濟效果,為爭取到這種項目而付出是值得的。
(2) 別人委託的項目。這類項目是一般來自於公司或者其他企事業單位,而且大多數是經人介紹,對方(下稱甲方)信任我們的技術實力才會嘗試委託我們開發。對於這類項目,我們可以先瞭解對方的基本需求,然後儘快組織人力討論、調查、分工,提出一個大概的設計方案,然後同甲方進行討論協商,如果得到認同的話,便進入簽訂合約的階段。簽訂合約之後,對方按照合約分期支付項目所需資金,項目開發的技術成果完全屬於對方或者雙方共有。需要指出的是,上面所提的設計方案並不是詳細設計方案,雖然在編寫期間也會做一些市場調查、調研,但並不是一個具體到連晶片型號都全部確定的方案,那是要在詳細設計方案中完成的事情。
(3)承擔的軟硬體兼職項目。這類項目本質上並不是完整的項目,而是承擔的某公司的一個軟硬體開發的任務。在和公司洽談這類項目時,一般不需要寫什麼計劃草案,只要把自己的開發經曆向對方展示,基於這種展示,對方信任我們的技術實力,而把其項目中的某一部分開發工作單位交給我們完成。在我們開發過程中,需要按照對方公司要求提交各種文檔,並接受其對於我們開發進度的監控。付費方式可能是按每月完成的工作量,也可能是在軟硬體完成之後。
在實際操作當中,某一具體項目的合作形式可能是其中的一種,也可能是幾種的複合,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實際分析,以謀取最大的性價比。
總之,談項目時要本著“雙贏思維”,既不卑躬屈膝、委曲求全、過分積極,也不恃才傲物、夜郎自大、態度冷淡。只有對雙都有利益的項目才是可以爭取的、可做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