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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庫的建立必須遵循一定的規則。在關聯式資料庫中,這種規則就是範式。範式是符合某一種層級的關係模式的集合。關聯式資料庫中的關係必須滿足一定的要求,即滿足不同的範式。目前關聯式資料庫有六種範式:第一範式(1nf)、第二範式(2nf)、第三範式(3nf)、第四範式(4nf)、第五範式(5nf)和第六範式(6nf)。滿足最低要求的範式是第一範式(1nf)。在第一範式的基礎上進一步滿足更多的要求稱為第二範式(2nf),其餘範式以次類推。一般說來,資料庫只需滿足第三範式(3nf)就行了。
下面我們舉例介紹第一範式(1nf)、第二範式(2nf)和第三範式(3nf)。
第一範式(1nf)
在任何一個關聯式資料庫中,第一範式(1nf)是對關係模式的基本要求,不滿足第一範式(1nf)的資料庫就不是關聯式資料庫。
所謂第一範式(1nf)是指資料庫表的每一列都是不可分割的基本資料項目,同一列中不能有多個值,即實體中的某個屬性的值不能有多個或者不能有重複的屬性。如果出現重複的屬性,就可能需要定義一個新的實體,新的實體由重複的屬性構成,新實體與原實體之間為一對多關聯性。在第一範式(1nf)中表的每一行只包含一個執行個體的資訊。簡而言之,第一範式就是無重複的列。
第二範式(2nf)
第二範式(2nf)是在第一範式(1nf)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即滿足第二範式(2nf)必須先滿足第一範式(1nf)。第二範式(2nf)要求資料庫表中的每個執行個體或行必須可以被惟一的區分。為實現區分通常需要為表加上一個列,以儲存各個執行個體的惟一標識。
第二範式(2nf)要求實體的屬性完全依賴於主關鍵字。所謂完全依賴是指不能存在僅依賴主關鍵字一部分的屬性,如果存在,那麼這個屬性和主關鍵字的這一部分應該分離出來形成一個新的實體,新實體與原實體之間是一對多的關係。為實現區分通常需要為表加上一個列,以儲存各個執行個體的惟一標識。簡而言之,第二範式就是非主屬性非部分依賴於主關鍵字。
第三範式(3nf)
滿足第三範式(3nf)必須先滿足第二範式(2nf)。簡而言之,第三範式(3nf)要求一個資料庫表中不包含已在其它表中已包含的非主關鍵字資訊。例如,存在一個部門資訊表,其中每個部門有部門編號(dept_id)、部門名稱、部門簡介等資訊。員工資訊表中列出部門編號後就不能再將部門名稱、部門簡介等與部門有關的資訊再加入員工資訊表中。如果不存在部門資訊表,則根據第三範式(3nf)也應該構建它,否則就會有大量的資料冗餘。簡而言之,第三範式就是屬性不依賴於其它非主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