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這麼久的遊戲,經常會問自己。這個世界上到底什麼可以稱為遊戲,什麼樣的遊戲能稱得上是一個好遊戲。This is a problem,Go on。
柏拉圖說:遊戲是一切幼子(動物的和人的)生活和能力跳躍需要而產生的有意識的類比活動。
亞裡斯多德說:遊戲是勞作後的休息和消遣,本身不帶有任何目的性的一種行為活動。
拉夫科斯特說:遊戲就是在快樂中學會某種本領的活動。
某哲人說:遊戲是一種自願參加,介於信與不信之間有意識的自欺,並映射現實生活跨入了一種短暫但卻完全由其主宰的,在某一種時空限制內演出的活動或活動領域。
辭海定義:以直接獲得快感為主要目的,且必須有主體參與互動的活動。
柏拉圖的意思我想大概是指人或動物在小時候由於成長的需要去有意識的模仿一些成年人或動物的行為。很典型的例子就是我們小時候經常會玩一些過家家、騎馬打仗之類的遊戲。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遊戲是人的本能,或者說是動物的本能。在模仿中,我們學會了很多規則以及知識和技能。在過家家遊戲中,我們學會以後我們每個人都會和一個異性結婚,而且只能是一個,不能是兩個噢^^。柏拉圖的說法有一定的道理,不過還不夠全面。因為遊戲不僅僅只局限於幼子,成年人也可以遊戲。
亞裡斯多德的定義很好理解,不過感覺有點自相矛盾。我覺得休息和消遣本身就是一個目的。
拉夫科斯特的把遊戲當作一種快樂的學習,我覺得有點不妥。很多時候我們確實只是把遊戲純粹當作一個消遣來玩,例如玩網遊,不要告訴我你通過玩網遊來提高電腦操作能力。
介紹了這麼多定義,我還是談談自己對於遊戲的理解吧。我對於遊戲的定義是:遊戲是一種由多人自願參加,建立在一定規則上,帶有學習、娛樂或者競技等性質的互動活動。遊戲的主要特徵:1、多人互動。2、規則。
有一個人的遊戲嗎?我想是有的,不是有個成語叫自娛自樂嘛?我以前就幹過自己和自己打牌這種事,不過我想如果是一個正常人在正常狀況還是喜歡和別人一起遊戲。就算是單機遊戲,裡面也會有很多AI陪你一起玩,而且我們喜歡和水平差不多的人做遊戲,所以說多人互動是遊戲基本的一個屬性。而規則我認為是遊戲的核心,遊戲的不同實際上就是規則的不同。就好象同樣一副牌,規則變一下,就是另外一種玩法。好的遊戲首先必須要有一個好的規則,那究竟什麼樣的規則才能叫做是好的規則?我們來看看幾個經典的遊戲:圍棋、籃球、俄羅斯方塊、CS。這些遊戲都是經典中的經典,而且必將永遠經典。他們有什麼共同點嗎?第一:規則簡單,易於上手。以上任何一個遊戲,你只需要在半個小時之內就能夠入門並上手。一個遊戲要想在大多數人中流行,唯一可行的辦法就是keep it simple。大多數人玩遊戲畢竟只是為了休閑娛樂一下,如果需要花太多的時間去熟悉規則,我想他們會放棄的,至少對於我來說是這樣。第二:難於精通,永遠都存在挑戰。以上任何一款遊戲,你都至少需要5年甚至更長的時間才有可能精通,並能擊敗大多數對手。在很多遊戲中,能讓我們持久玩下去的動力是什嗎?就是不斷的挑戰,不管這個挑戰是來自機器或者人,只要存在挑戰,我們就有動力。在征服挑戰的過程中,我們不斷地獲得榮耀。
規則簡單但又必須存在挑戰,這句話似乎有點矛盾。因為簡單的東西似乎都沒什麼挑戰,怎樣讓本身簡單的東西存在挑戰呢?變化,對。雖然圍棋只是簡單的黑白子,但棋陣是變化無窮的。雖然俄羅斯方塊只是簡單的幾個積木,但是它搭出來的形狀卻是千奇百怪的。雖然電腦只有0和1,但是它的排列是卻幾乎無限。第三:公平。什麼東西能夠迅速的毀滅一個遊戲?不公平。例如網遊中的外掛、足球中的黑哨、麻將中的偷牌。遊戲是一個多人互動的遊戲,我們每個人都希望在遊戲當中獲得公平的待遇。這是一切的基礎,失去了公平,也就失去了一切。
最後,作為一名遊戲開發人員。希望自己有生之年能做出一款不朽之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