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貿易項目中使用開源gnu的模組要注意什麼
來源:互聯網
上載者:User
在商業項目中使用開源gnu的模組要注意什嗎?
最近在幫一個公司弄個網站,對方提出要加上調查問卷模組,而且問卷形式還很複雜。
我看了下開源系統LimeSurvey剛好能滿足需求,但是在介面跟流程上可能要改一點點。
那我把這個系統加到我網站上以後,可以把裡面的連結進行修改吧?比如串連向LimeSurvey官網的那些連結。
gpl 是說使用以後整個網站就要開源嗎?如果開源的話源碼要放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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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僅僅使用的情況下(如果你或該公司不把你改動後的代碼作為產品再發布及銷售等),
你不需要把你的代碼放到什麼地方...
連結也當然可以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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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由軟體所使用的各種許可證之中,最為人們注意的也許是通用性公開許可證(General Public License,簡稱GPL)。
GPL同其它的自由軟體許可證一樣,許可社會公眾享有:運行、複製軟體的自由,發行傳播軟體的自由,獲得軟體源碼的自由,改進軟體並將自己作出的改進版本向社會發行傳播的自由。
GPL還規定:只要這種修改文本在整體上或者其某個部分來源於遵循GPL的程式,該修改文本的 整體就必須按照GPL流通,不僅該修改文本的源碼必須向社會公開,而且對於這種修改文本的流通不準許附加修改者自己作出的限制。因此,一項遵循GPL流通 的程式不能同非自由的軟體合并。GPL所表達的這種流通規則稱為copyleft,表示與copyright(著作權)的概念“相左”。
GPL協議最主要的幾個原則:
1、確保軟體自始至終都以開放原始碼形式發布,保護開發成果不被竊取用作商業發售。任何一套軟 件,只要其中使用了受 GPL 協議保護的第三方軟體的來源程式,並向非開發人員發布時,軟體本身也就自動成為受 GPL 保護並且約束的實體。也就是說,此時它必須開放原始碼。
2、GPL 大致就是一個左側著作權(Copyleft,或譯為“反著作權”、“著作權屬左”、“著作權所無”、“版責”等)的體現。你可以去掉所有原作的著作權 資訊,只要你保持開源,並且隨原始碼、二進位版附上 GPL 的許可證就行,讓後人可以很明確地得知此軟體的授權資訊。GPL 精髓就是,只要使軟體在完整開源 的情況下,儘可能使使用者得到自由發揮的空間,使軟體得到更快更好的發展。
3、無論軟體以何種形式發布,都必須同時附上原始碼。例如在 Web 上提供下載,就必須在二進位版本(如果有的話)下載的同一個頁面,清楚地提供原始碼下載的連結。如果以光碟片形式發布,就必須同時附上源檔案的光碟片。
4、開發或維護遵循 GPL 協議開發的軟體的公司或個人,可以對使用者收取一定的服務費用。但還是一句老話――必須無償提供軟體的完整原始碼,不得將原始碼與服務做捆綁或任何變相搭售方案。
我總結了一下,就是開源+可收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