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tity翻譯為"實體"。它的作用類似word中的"宏",也可以理解為DW中的摸板,你可以預先定義一個entity,然後在一個文檔中多次調用,或者在多個文檔中調用同一個entity。
entity可以包含字元,文字等等,使用entity的好處在於:1.它可以減少差錯,文檔中多個相同的部分只需要輸入一遍就可以了。2.它提高維護效率。比如你有40個文檔都包含copyright的entity,如果需要修改這個copyright,不需要所有的檔案都修改,只要改最初定義的entity語句就可以了。
XML定義了兩種類型的entity。一種是我們這裡說的普通entity,在XML文檔中使用;另一種是參數entity,在DTD檔案中使用。
entity的定義文法為:
<!DOCTYPE filename [
<!ENTITY entity-name "entity-content"
]
>
例如我要定義一段著作權資訊:
<!DOCTYPE copyright [
<!ENTITY copyright "Copyright 2001, Ajie. All rights reserved"
]
>
如果我的著作權資訊內容和他人共用一個XML檔案,也可以使用外部調用的方法,文法象這樣:
<!DOCTYPE copyright [
<!ENTITY copyright SYSTEM "http://www.sample.com/copyright.xml">
]
>
定義好的entity在文檔中的引用文法為:&entity-name;
例如,上面定義的著作權資訊,調用時寫作:©right;
完整的例子如下,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DOCTYPE company[
<!ENTITY akazam "科升通訊">
<!ENTITY address "蘇州工業園區金雞湖大道1355號國際科技園二期A401">
]>
<company>
<name>&akazam;</name>
<address>&address;</address>
</compa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