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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科技訊 2月24日下午消息,奇虎上述騰訊壟斷案今日下午宣判,最高人民法院駁回奇虎360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360發佈公開信稱,擔心此判決結果將可能會鼓勵騰訊進一步濫用市場地位,創業公司的創新動力將會被削弱,創業公司的生存空間將進一步被擠壓。
以下為公開信全文:
騰訊抄襲360安全衛士,並捆綁QQ電腦管家,點燃了3Q大戰。 2010年11月3日下午騰訊做出「艱難的決定」,逼迫所有QQ使用者刪除電腦上的360軟體,這就是著名的「二選一」事件。 隨後,騰訊將「二選一」行為歸罪於360扣扣保鏢。 其實,360扣扣保鏢是一款説明使用者更好管理QQ的工具軟體。 然而,騰訊置工信部調解結果于不顧,對360發起了高達1.2億元的天價訴訟。 三年多過去了,這款深受使用者歡迎的工具軟體引發的訴訟終於塵埃落定。 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對此案做出最終裁判,令我們遺憾的是,360扣扣保鏢被認定侵權。
從360扣扣保鏢開發上線,到今天最終裁判,一共經歷了1210天。 在這段漫長的時間裡,對於那些關心和支援360的使用者,我們誠懇地說一聲:謝謝您!
作為企業公民,我們尊重最高法院的判決。 但今天,為了整個互聯網行業的持續創新,為了眾多創業者能夠繼續前行,我們有幾句話要說:
第一,創業公司對業界知名的山寨之王的騰訊抱存巨大的恐懼,是因為騰訊不僅抄襲他人之作,而且大規模進行軟體捆綁。
從2010年初開始,騰訊將抄襲目標鎖定到360安全衛士上,並在其龐大的QQ使用者中進行強制捆綁。 創業公司並不怕騰訊抄襲,而是恐懼騰訊抄襲之後進行大規模捆綁。 我們千方百計避免與騰訊正面對抗。 我們給騰訊的高層遞過話,指出騰訊的抄襲捆綁對360這樣的創業公司不公平。 我們也曾經考慮過通過法律手段阻止騰訊的「抄襲+捆綁」行為。 然而,在互聯網現實世界中,被騰訊的「抄襲+捆綁」手段逼死的創業公司的屍體比比皆是,這本身已經不證自明。
在這裡,我們向整個互聯網行業、整個法律界提出這樣一個問題:像騰訊這樣利用自己雄厚的資源,使用「抄襲+捆綁」的手段,擠壓創業公司的發展空間,截斷創業公司的生存之路,創業公司該怎麼辦?
第二,修改自己電腦裡的軟體,是使用者的當然權利。 而現有法律在保護使用者權利方面需要與時俱進。 作為協力廠商工具,使用者有權利使用360扣扣保鏢修改自己電腦裡下載的QQ軟體。
任何軟體只要下載到使用者電腦裡,就成為使用者的私產。 使用者安裝了微軟的Windows,使用者就有權利使用各種協力廠商工具對Window進行修改。 同樣,使用者下載了騰訊QQ軟體,也完全有權利使用協力廠商軟體對騰訊QQ進行修改。 對使用者來說,360扣扣保鏢就是協力廠商軟體。 同理,360從來不反對騰訊開發協力廠商工具對360進行修改。
在使用者未知情的情況下,騰訊QQ掃描使用者電腦硬碟;騰訊QQ強制進行彈窗,不能正常關閉;騰訊QQ強制捆綁各種軟體;這些都是對使用者知情權和選擇權的蔑視和踐踏。 使用者使用協力廠商工具360扣扣保鏢對自己電腦中的QQ軟體進行修改,這是使用者不可剝奪的權利。 而現在的法律框架在案件審理中將使用者的權利排除在外,說明關於互聯網的法律框架在保護使用者權利方面需要與時俱進。
第三,我們擔心此判決結果將可能會鼓勵騰訊進一步濫用市場地位,創業公司的創新動力將會被削弱,創業公司的生存空間將進一步被擠壓。
任何創業公司發展到一定階段,必然會遭遇到騰訊「抄襲+捆綁」的「水泥天花板」。 在這層天花板的擠壓下,中國互聯網出現創新荒漠化,我國互聯網產業已經出現了壟斷現象,在互聯網的部分領域,已經從壟斷競爭階段,逐步跨入到寡頭壟斷階段。 從市場集中度來看,即時通訊和搜索最為明顯,分別出現以騰訊和百度為首、穩定的寡頭壟斷市場。
在強大的壟斷巨頭面前,創業公司就是弱勢群體。 如果現有法律框架無法為創業公司提供足夠的支援以抗衡壟斷巨頭,其結果必將是法律向擁有更強大資源的互聯網巨頭傾斜。 雖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平等應該建立在公正的基礎上。 在互聯網巨頭對創業公司的訴訟中,法律應該更多地傾聽創業公司的聲音。
這也是360堅持對騰訊提起反壟斷訴訟的原因。
360堅持使用者至上,正是因為如此,才能在騰訊、百度等互聯網巨頭壟斷的環境中,求得生存和發展的空間。 2010年,360面對騰訊壟斷巨頭的擠壓,使用者面臨被騰訊剝奪知情權和選擇權,360扣扣保鏢作為協力廠商工具,雖然不是最完美的,但這是我們爭取創業公司生存權的必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