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爾利闖關創業板控制人四兩撥千斤輕鬆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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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經記者 孫嘉夏 發自上海 今日(1月6日),江蘇維爾利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維爾利)將上會發審委,成為2011年首家闖關創業板的公司。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流覽招股書發現,公司實際控制人、海歸李月中具有高超的財技,通過少量現金就獲得這家擬上市公司的控制權。 招股書顯示,2007年8月,由李月中等維爾利環境工程(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維爾利有限,維爾利的前身)高管控制的常州德澤實業投資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常州德澤),以600萬元人民幣的代價,獲得了維爾利有限的全部股權。 但此次600萬元出資款,來源於維爾利有限對常州德澤的借款。 更令人詫異的是,常州德澤此後歸還維爾利有限的資金,也來源於常州聯合鍋爐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常州聯合鍋爐)的借款。 直到2009年,常州德澤才利用從維爾利有限分派獲得的現金股利,歸還了常州聯合鍋爐的借款。 另外,記者還發現,常州德澤在成為維爾利有限的大股東後,存在多次佔用公司資金的情況。 實際控制人具有海歸背景 李月中現年47歲;在出國前,李月中曾于1989年3月至1999年5月任常州市環境保護研究所高級工程師。 在德國克勞斯塔爾工業大學博士研究生畢業後,李月中以「海歸」身份歸國。 刊登于江蘇省科學技術廳網站上的一篇 《專訪維爾利有限公司董事長、省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李月中》的文章,介紹李月中曾任德國WWAG股份公司專案工程師。 「我走了一條與一般海歸創業者不同模式的創業之路。 」李月中當時說。 不走尋常路的李月中目前已持有常州德澤61%股份,而常州德澤持有維爾利79.07%股權,李月中由此間接持有維爾利48.23%股權,成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目前,維爾利所處行業為滲濾液處理,即通過工藝方案優化設計和整體統籌,提供滲濾液進行工程施工、設備集成和銷售、現場系統集成、調試運行,以及後續運營和相關技術諮詢服務等。 公司招股書介紹,按我國日均滲濾液產生量和公司承接滲濾液處理專案對應垃圾處理廠的處理規模兩種方式測算,維爾利目前的市場佔有率約為10%。 試圖闖關創業板的維爾利自2007年起,淨利潤逐年攀升。 2007年維爾利實現淨利潤42.84萬元,2008年上升至1222.65萬元、2009年再上升至2649.37萬元,去年上半年,維爾利已實現了1987.95萬元淨利潤。 而這一切,則被認為來自維爾利2007年的變革。 在此之前,李月中早已對自身有了明確的規劃。 「剛回國的留學生直接創業投入較大,各方資源和人脈的掌握比較欠缺,所以留學生創業、守業比較艱難」。 李月中曾如此提及。 因此,上述刊載于江蘇科學技術廳的專訪文章介紹,李選擇「先與德國公司合作,他們有技術、有資金、有品牌、有市場,公司產品又有一定知名度,進入中國後很快就能佔領市場。 」 同一篇文章還稱,2007年時,由於德國公司對中國市場的動搖和退縮,給維爾利有限「帶來很大衝擊,市場滑坡,軍心動盪」。 同年9月,李月中及其管理團隊對公司進行增資和重組。 「重組後的維爾利與德方簽訂長期合作協定,重新揚帆起航。 」 通過600萬借款獲得股權 對於2007年的這段歷史,維爾利在招股書中的表述為:「WWAG于2003年設立維爾利有限意欲開拓中國垃圾滲濾液處理市場,然而,因缺乏對國內垃圾滲濾液處理市場的深入瞭解, 以及WWAG的經營理念未能與國內市場的實際情況協調一致,致使維爾利有限成立初期的市場開拓和經營業績未能達到理想目標,有違于WWAG通過設立維爾利有限大力拓展中國業務的初衷,因此導致WWAG決定轉讓維爾利有限的股權。 」 在此之前,維爾利有限由WWAG于2003年2月設立,註冊資本20萬歐元。 此後,由李月中、浦燕新、周麗燁等維爾利有限高管掌控的常州德澤,決定出手收購維爾利有限。 2007年7月5日,WWAG與常州德澤簽訂了《股權轉讓協定》,轉讓價格為600萬元人民幣。 2007年10月18日,在代扣代繳WWAG應繳所得稅後,常州德澤將該筆款項以歐元匯款形式支付給WWAG。 但此次常州德澤所用來支付的600萬元款項,卻來自于向維爾利有限的借款。 此外,維爾利方面稱,「由於該借款發生時WWAG已經不是維爾利有限的股東,因此該借款不需要取得WWAG的同意。 」 這意味著,在2007年10月18日常州德澤向WWAG支付清全部股權轉讓款之前,常州德澤就已掌握了維爾利有限的全部股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昨日曾試圖聯繫維爾利方面,欲瞭解常州德澤如何在未支付股權轉讓款就已掌控公司股權的情況,但截至發稿,一直都未聯繫到公司。 維爾利方面也在《發行人關於公司設立以來股本演變情況的說明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確認意見》的公開檔中稱,常州德澤為向WWAG支付股權轉讓款而從維爾利有限借款的行為不符合《貸款通則》的規定, 但由於維爾利有限未就該借款向常州德澤收取任何利息或資金佔用費,因此,維爾利有限不存在因此受到相關機構處罰的可能。 大股東頻占公司資金 上述600萬元款項,並非大股東常州德澤唯一一次佔用維爾利有限的資金。 「常州德澤在2007年8月完成收購維爾利有限100%股權後,將全資子公司維爾利有限的閒置資金集中由其統一管理,以達到提供整體資金使用效率的目的。 因此,維爾利有限在經營收到現金並保證日常業務正常運轉的前提下,將閒置資金集中到常州德澤,需要資金時再有常州德澤劃轉給維爾利有限使用。 」 由此,在2007年、2008年間,兩家公司發生多筆資金往來,兩年度累計發生額為1704.38萬元,各月末資金往來餘額在600至875萬元之間,其中除常州德澤向WWAG支付的股權轉讓款600萬元之外,其餘都為「 資金統一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往來餘額」。 如在2007年10月、11月間,常州德澤除向維爾利有限借款600萬元外,還另借200萬元,借款原因為「資金統一管理」;此後連續數月均發生借款,借款金額也從50萬元、60萬元到169.38萬元、180萬元不等。 直至2008年12月,常州德澤方才歸還了最後一筆793.66萬元款項。 實際控制人財技凸顯 值得注意的是,常州德澤用以歸還維爾利有限的資金,並非自身出資,而是2008年12月份向非關聯方常州聯合鍋爐借得的800萬元資金。 之後在2009年3月2日,維爾利有限召開了2008年度股東會議,並通過決議向全體股東派發現金股利,其中向常州德澤分配997.53萬元。 常州德澤於是以獲派發的股利,于2009年3月向常州聯合鍋爐歸還了上述800萬元借款。 至此,一條資本運作的路徑就此展現。 李月中控制的常州德澤首先通過向維爾利有限借款,並以該筆借款拿下維爾利有限股權。 WWAG頗為 「配合」地為此出具了確認函件,表示常州德澤受讓維爾利有限100%股權的轉讓款來自維爾利有限這一事實為WWAG事先知悉,並且對此無異議。 2007年9月26日,維爾利有限曾召開股東會,決議將註冊資本由原先的204.7536萬元增至1700萬元。 新增註冊資本中,常州德澤以貨幣出資469.2464萬元,蔣國良以貨幣出資200萬元,李月中則以實用新型專利「分體式膜生化反應裝置」作價826萬元出資。 在該次常州德澤增資的469.2464萬元中,269.2464萬元來源於股東現金增資,另外200萬元來源於向常州金牛環保設備有限公司和金壇市清源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各100萬元的暫借資金。 此後的維爾利有限,陸續引進了投資公司。 而李月中,也在上述唯一一次對常州德澤的現金出資後,就再未拿出現金,但卻成功掌控了正準備上市的維爾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