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Javascript,全域環境本身就一個對象。在瀏覽器宿主中這個對象是window,而當Javascript用於其它非瀏覽器的宿主,如嵌入式的環境中,可能會是其它的對象。
在這裡也糾正一個觀念,有很多人都認為Javascript只在瀏覽器中使用,其實Javascript也能在很多非Web情況下使用,據介紹Javascript在一些基於嵌入式的應用領域表現得也很出色,當然這些我也只是聽過傳說而已。
言歸正傳,當我們寫下:var i=1時,其實就是聲明了一個window範圍的一個變數。
而當我們寫下i=1時,是聲明了一個window的屬性。
看這樣一段代碼:
[Ctrl+A 全選 注:如需引入外部Js需重新整理才能執行]
這段代碼分別輸出的結果是:undefined world,welcome china, hello china.
我們來分別解釋:
在上文中,我們說過,在Javascript先行編譯時,會把所有var變數建立,預設值為undefined,我們在這裡可以舉一個例子:
我們可以寫這樣一段代碼:
[Ctrl+A 全選 注:如需引入外部Js需重新整理才能執行]
當我們執行運行這段指令碼時,可以發現,首先彈出undefined,然後回提示指令碼錯誤,提示b不存在。由此就可以表明,a在先行編譯的過程中就已經被建立並且初始化為undefined,而b卻只能在實際運行時按順序去解釋。其實在先行編譯後的Javascript代碼可以近乎理解如下:
[Ctrl+A 全選 注:如需引入外部Js需重新整理才能執行]
接下來我們可以談一下函數的範圍問題,每當代碼運行進入一個函數時,Javascript引擎就會自動建立一個新的範圍,然後把這個新範圍作為當前範圍的子範圍,然後把當前的代碼範圍切換到這個新範圍。當代碼退出函數時,這個範圍銷毀,把代碼範圍交還給他的父範圍。
好,準備工作差不多了,接下來我們就來解釋第一個問題:問什麼會輸出undefined world。
首先代碼進行在先行編譯,當進入 Test方法時,開啟一個新範圍,然後把全域範圍作為他的父範圍。然後對Test內的方法進行先行編譯,和上面的代碼一樣,Test方法被先行編譯後方法體大致如下: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function Test() {
var a = undefined;
alert(a + " " + b);
var a = "welcome";
b = "china";
alert(a + " " + b);
}
當然,在當前範圍下無法找到b,於是他就會到他的父範圍下,也就是全域範圍找到了b=“world”。於是也就產生了這樣的結果。
第二次彈出welcome china,沒什麼好說的。
第三次,彈出hello china。我們可以這樣理解,var a 只是 方法Test的一個局部變數,而b由於事先未聲明,因此他會去父範圍中去找到對應的定義。
好,接下來,我們再看一下這個方法的若干個變體。
[Ctrl+A 全選 注:如需引入外部Js需重新整理才能執行]
首先,我們將方法體內的var a改成a,我們先不看答案,直接來分析,首先,在先行編譯階段,方法體內幾乎沒有任何改變,因此此時a和b一樣,都要去他們的父範圍中去尋找,因此第一次出的結果應該是hello world,第二次沒什麼說的:welcome china,第三次由於a和b在本範圍內都沒有事先定義,因此都是再改變父範圍內的值,因此應該輸出welcome china.
我們繼續:
[Ctrl+A 全選 注:如需引入外部Js需重新整理才能執行]
和上面的分析一樣,應該輸出undefined undefined,welcome china,hello world.
繼續:
[Ctrl+A 全選 注:如需引入外部Js需重新整理才能執行]
應該是undefined world,welcome china,hello china.
經實驗,都沒問題, 不知道你明白了嗎?
因此我們可以得出,每個變數在找不到自己的定義時,都會沿著作用鏈向上尋找,這樣就很可能會出現未預知的錯誤,給排錯添加了很多困難。更麻煩的是,還可能會對父範圍上的變數值進行修改,因此我們在聲明變數時應該盡量加上var,儘管Javascript並不強迫我們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