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ZN對iOS 的一點理解(一)—— 關於代理delegate的個人理解,mzndelegate
做了一年的iOS,想記錄自己對知識點的一點理解。
原文:http://www.cnblogs.com/A--G/p/4900241.html 轉載請註明
第一篇,想記錄一下iOS中delegate(委託,也有人稱作代理)的理解吧
故名思議,delegate就是代理的含義, 一件事情自己不方便做,然後交給其他人去協助實現, 比如A、B兩個類,A的一個對象有一個任務aTask要在B類中實現,因為a事件雖然是A類觸發的,但是無法在A類本身中實現,所以要交給B類幫忙,則A和B約定一個協議:
A類中:
@protocol ADelegate <NSObject>
-(void)aTask;
@end
//代理屬性,同時約定作為代理的對象必須實現ADelegate協議
@property (nonatomic,retain) id<ADelegate> aDelegate;
B類中:
而B類中,B類繼承A的代理,表示同意該協議,以後我們就按說好的辦事了:
//繼承A的代理協議
@interface B () <ADelegate>
@end
A用一個事件,比如按鈕點擊,在點擊方法onBButtonClicked裡觸發任務:
//按鈕點擊
-(void)onBButtonClicked{
//在B類中,初始化一個A類的對象aObj = [[A alloc] init];
AViewController *aObj = [[AViewController alloc] init];
//指定A類的代理,這事就交給aObj你去做了。
aObj.aDelegate = self;
//判斷_aDelegate執行個體是否實現了aTask方法
//避免未實現aDelegate的類也作為A的監聽
if([A.aDelegate respondsToSelector:@selector(aTask)]){
//_viewDelegate對象調用代理方法觸發任務
[A.aDelegate aTask];
NSLog(@"excute A`s aTask");
}
}
//在代理方法裡實現B的任務
-(void)aTask{
//具體任務內容
NSLog(@"aTask is execute.");
}
小demo 連結: DelegateDemo.zip
補充: 1.在協議@Protocol裡,有些方法不一定都需要實現,可以根據需求添加一些關鍵字來標記方法的重要性,比如
@required //必須實現的方法 @optional //可選實現的方法
2.協議可以擴充自另一個協議,aDelegate就擴充自NSObject;
3.協議中不能定義屬性、成員變數等,只能定義方法;
引論:
事實上在ObjC中協議的更多作用是用於約束一個類必須實現某些方法,而從物件導向的角度而言這個類跟介面並不一定存在某種自然關係,
可能是兩個完全不同 意義上的事物,這種模式我們稱之為代理模式(Delegation)。在Cocoa架構中大量採用這種模式實現資料和UI的分離,
而且基本上所有的協議都 是以Delegate結尾。
參考連結: http://blog.csdn.net/jianxin160/article/details/47753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