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開發創業者:200萬美元代價換來7個血的經驗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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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代價
我是一家開發APP的應用公司的CEO和創始人,我們開發的APP説明使用者利用手機找工作。 從2009年起,我們的公司就遇到了一連串的挫折,產品做了四次轉型,遇到了難以想像的壓力,裁員,創始人之間的分歧,無家可歸,合作無疾而終,以及人事和專業方面的阻力等等。 但公司還是歷經各種挫折,做出了符合市場需求的產品,使用者數量和參與度也有了穩定增長,最近還通過融資獲得了資金支援。 但這一切真是過於來之不易了。 寫這篇文章並不是為了獲得使用者或是讀者的同情,或是能贏得報導之類的獎項。 只是為了分享經歷後的感想。 在參加NewMe Accelerator創業人培訓和Code2040教育專案時,也發現其中的一些經歷頗為受用。 雖然我可能並不擅長講故事,每次走出指導課堂,我都忍不住自問,剛才我都假惺惺的說了啥啊?但這並不影響我分享這些經歷的愛好,因為這樣能作為前車之鑒讓後來人少走彎路。 創業遇到的各種困難前前後後讓我們賠上了200萬美元代價,而通過分享,通過瞭解我運營一家軟體產品公司的經歷,聽眾不花一分錢,就獲得了這些經驗教訓。 如果聽眾中恰好有人打算生產諸如鐳射裝置,微芯,基因治療等產品,或是打算開發遊戲,那麼或許我對這些領域的瞭解還沒有諸位多,也許能給大家提供不了多少説明。 但話雖如此,還是將我的經驗寫在下面吧。 1. Cross-10,從「10筆交易」做起「Cross- 10」是什麼意思?——做成10筆以上的交互交易。 具體這些事情是什麼,則要看具體公司做什麼來決定。 比如賣小熊軟糖,Cross-10就是10個不同的員工向10個不同的客戶成功賣出軟糖;如果是經營指導平臺的搭建,那麼Cross-10就是讓10位不同的教師向10個不同的學生成功推銷課程。 也就是說,生意的賣方10人和買方10人分別發生互動或交易關係。 對大部分公司來說,這種Cross-10的關係並不難找,而有些則要挖掘參與Cross的雙方。 但不論是怎樣的參與方,都必須保證對方對公司作出了時間或是經濟上的投入。 記住,先完成Cross-10,再開始寫代碼。 要實現 Cross-10其實並不難,所需要的只有:Word處理軟體,Excel表格,一部電話,再花100美金用於贊助商廣告(AdWords)。 但只有通過 Cross-10,與真正的使用者進行接觸,得到對方花時間或是花資金給予的説明後,開發商才能真正瞭解市場需要的是怎樣的產品。 我曾對很多人給出過進行Cross-10的建議,但只有大約5%的人落實了這一做法。 但這5%的人也正是我聯繫最多的創業人,直到現在我還經常會在產品設計或融資上説明他們。 Cross-10只是一個啟動步驟,如果連Cross-10都實現不了,那談何實現一百萬次的交易呢?雖然嘗試的過程中出錯並不好受,但總比在錯誤的方向上努力上很長時間蒙受的損失小得多。 2. 1個真正粉絲勝過100萬僵屍粉2011 年底到2012年初,出現了一批社交目的的視頻應用公司,如SocialCam和Viddy,從早期的Facebook社會化圖譜(Facebook Open Graph) 中挖掘了Facebook的大量使用者,並確實在短期內從中獲得了不少利益回報。 但Facebook改變行銷策略後,上百萬的使用者還是選擇了 Facebook,而捨棄了這些社交視頻應用。 究其原因,是因為使用者只是開始覺得這些應用還不錯,而他們真正喜歡的還是Facebook。 如果只是普通的應用,沒有一大群鐵杆粉絲的支援,隨便出現的新的應用就能將它取代。 比如AirBnB之後,同樣出現了一批類似的租房應用,但後來的效仿應用都沒能建立前者穩定的應用群。 在真正的應用環境下體驗使用者使用是與獲得使用者信任的關鍵。 公司如果採用市場研究、調查這種間接的方式,無異于表示「我沒有自信真正與顧客面對面的交流,生怕自己寶貝的應用被使用者指指點點」。 但事實上,與顧客在他們的使用環境下真正交流15分鐘的效果,可能抵得上在坐在辦公室討論計畫10個小時。 當年就是這樣與顧客做第一線的交流,挽救了我自己的公司。 因此,走出辦公室,到使用自己產品的使用者身邊去吧——這句話其實並非原創,AirBnB的CEO Brian Chesky,YC孵化器的Paul Graham,以及矽谷創業達人Steve Blank都曾這樣說過。 我是在2011年Brian與Reid Hoffman的談話中聽到這樣的建議而用在了自己的公司上,事實證明,正是這句話永遠改變了公司的發展。 只有到使用者所在的第一線去,才能設計出使用者真正熱愛的產品——可能有人對這種說法表示懷疑,但真正狂熱的粉絲能發揮的影響,要比那些只是順便關注一下的粉絲大得多。 3.以「醜」為美,不要等到應用反復美化後再發佈LindedIn的創始人Reid Hoffman曾說過,「不要等到應用反復美化後再發佈。 應用第一版讓開發商在日後感到尷尬是再正常不過的事。 」許多公司最初發佈的第一版應用事後都被證明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有些甚至是致命的。 從一些基本無害的誤差(比如色彩、佈局被使用者挑剔等)到非常嚴重的錯誤(如應用崩潰)。 但與錯誤的存在相比,重要的是公司從早期使用者處得到了回饋,並進行修正克服了種種錯誤。 比如今年剛剛流行起來的面向高中生的交友應用Tinder,其早期版本在發短消息上存在嚴重bug,許多關鍵功能很容易崩潰。 但這款應用還是體現出強大的適應力,每一個更新版本與上一版本相比都做出了一些改善,最終獲得成功。 應用推出2個月內就匹配成功了超過100萬對愛慕者(雙方第一眼互有好感),成為美國校園相當走俏的一款社交應用。 (你要拿約伯斯舉例?不好意思,這位大神實在離我們太遠了。 如果你自信自己是約伯斯那樣的天才,那也不是我這樣公司輾轉四次才定位下來的人能指點上的啊o(╯□╰)o)4. 不是目標使用者,就沒有發言權下面是時常出現的一段對話:創始人:「Pablo,我有個這樣的想法,$#@%^&*^$!@#... 你看怎麼樣?」 我:「那你看我是你們的目標使用者麼?」 創始人:「額...... 不是,但因為你已經創業很久了嘛,所以我想聽取一下您的看法。 」我:「既然我都不是目標使用者,那麼我對產品的看法完全可以忽略。 試試Cross-10吧,或許我看到Cross-10的資料能有所建議。 」創始人:「...... 5. 眼見為實,杜絕空頭支票很多應用開發商會聯繫大批的應用體驗人,作為應用上線後的使用者保障。 下面的對話也是屢見不鮮——我:「你們的應用已經發佈了嗎?」 創始人:「哦,不,還沒有。 我是一個完美主義者,我們的應用開發隊伍也堪稱程式猿中的忍者,已經花了三個月編輯代碼,產品估計在四周就能上線了。 」這樣的回答就讓我感到摸不著頭腦,「還沒上線?你在上線前花費的時間再多,也不能知道使用者對這樣的應用真正有怎樣的要求啊?趕緊上線,上線才是第一步。 」創業者會做出這樣的解釋:「因為已經有上千人(或者上萬人,上百萬人,都是一口氣能吞下一頭大象的數位)已經答應體驗我們的應用了,我們必須的產品必須充分完善,才能不讓這些人失望啊。 」我: 「讓我來打個比方。 跟使用者體驗物件推銷尚未上線的產品,就好像在體育場推銷免費啤酒,只不過啤酒還沒來,只是拿著牌子在吆喝。 儘管你事先向他們描述了產品的神奇功能,但這些體驗使用者實際為產品投入的時間或資金都是零,同意體驗對他們而言只不過是包賺不賠的無損決定。 如果到時候推銷免費啤酒的拿出的只是溫水裡飄著的大麥粒、酵母或是爛啤酒花,那就算是免費也不會有人喝。 應用體驗與發佈後使用者是否買帳,完全是兩個概念。 」如果一直處在閉門造車的情況下,開發商們很難開發出真正符合使用者期待的產品,而向使用者進行的產品描述,也常常加上神話的效果。 直到讓使用者真正投入時間和財禮,拒絕「免費啤酒」那樣的廉價體驗,才能真正從使用者處獲得有價值的建議。 另外一種在應用開發早期形成合夥人關係的合作形式,我個人也不看好。 如果你的應用不能先博得小部分人的好評,那麼也就不太可能獲得這一小部分人以外的大部分人的好評。 早起建立合夥人的關係,開發人會過於依賴合夥人處理開發以外的各種事物,而專心追逐可能原本開發很早就會發現是不切實際的目標。 我也曾經從這種合夥模式上吃過教訓,失敗三次,分別浪費了3個月到半年的時間。 真正使用者喜歡應用是能主動吸引使用者的,同時被其吸引的還有各路投資人。 過去兩個月中,憑藉最終退出的成功的應用,主動聯繫我們的投資人絡繹不絕,數量超過了過去三年中我們主動尋找的投資人的總和。 6. 發揚極簡主義,杜絕TMS(Too-Much-Shititis)TMS,用來指代應用過於冗長,涉及過多中間環節的現象,是創業公司最容易犯的毛病。 簡而言之,要做成一件事,然後圍繞這件事發散思維的方法有無數種。 成功的例子比如eBay,谷歌,PayPal,Twitter,Facebook,Square等等。 但要是想同時多件事齊頭並進,然後從中挑出最有潛力的一支,則是必死無疑。 經常有創業人這樣描述自己的產品:「這種產品將提供一流的使用者體驗,其中涉及從A到B到C到...... 的過程,從而實現這樣的目的:在做菜時教會使用者漢語......」這其中也太相差十萬八千里了吧。 對這樣的描述,我的回復通常是:選擇其中一個環節做好就足夠了。 即便是最簡單的環節,做成功也是了不起的事情。 專注某個具體目標,設計方案,做出嘗試,發現問題,不斷修訂,避免自己的產品與TMS掛鉤。 而在做成這件事之後,再考慮如何添加應用功能的問題,則可以算得上「甜蜜的苦惱」了。 7. 言多必失用5個詞以內來概括自己的應用。 如果不能,那說明你還不夠瞭解自己的應用,或者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做什麼。 設想一下,如果對一個5歲的使用者描述說「我們的產品是一個多平臺的、使用者對使用者的、彼此分享內容的多平臺社區,用來%$^&*($@!#......」對方不膩煩才怪。 描述語越多,只能說明你對自己產品越沒有把握。 同樣,對於那些沒法用簡潔語言說明自己在幹什麼就來尋求資助的創業人,通常不會在這樣的人身上花多少時間。 但建立這樣明確的描述是要以上述專案為基礎的。 只有當開發商經歷了Cross-10正視第一版應用的各種錯誤,抓住目標開發出直擊關鍵問題的應用後,才能真正建立這樣的描述。 最後,對創業公司來說,最重要的技能就是在被打敗100次後,再第101次站起來。 做出調整,朝著原來的目標繼續努力。 只有憑著這樣的韌勁,才能活過上面的7項挑戰,將產品推向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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