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駁維權網站「投訴與廣告分開」
來源:互聯網
上載者:User
關鍵字
央視
315網站堅稱並非「收取了企業會員費後就會刪除企業投訴」 晨報駐京記者 彭曉玲 日前,央視曝光了大型維權網站315消費電子投訴網涉嫌「挾投訴以令企業」,借機要企業交納少則15萬多則30萬費用的一段視頻。 節目播出後,網站稱被企業「誣陷」了,要求央視公佈完整視頻以「澄清」此事。 昨日,央視再度播出部分內幕視頻,並批評該網站並非宣稱的廣告和投訴分開,而是穿著行業協會的外衣借機謀利。 對此,315消費電子投訴網新聞發言人林漢鐘接受晨報記者採訪時稱,網站現在還是虧損狀態,堅持做到了投訴和廣告分開,並非收取企業廣告費用後就刪除投訴資訊。 央視曝光借機謀利新證據 昨日,央視在《朝聞天下》欄目中,再度播放了兩段直指315消費電子投訴網借減少或撤銷對企業的投訴,趁機向企業收取費用的視頻。 一段視頻中,公開了廣東一家不願意具名的大型彩電企業出具的一份協定書。 這份2008年與以中國電子商會授權的北京賽億互聯科技有限公司名義簽訂的協定顯示,315消費電子投訴網不僅為其提供廣告服務,還要對企業「已經處理好的投訴資訊一個月歸檔一次」。 該彩電企業負責人透露,所謂歸檔就是,使用者投訴資訊在網站上原本是顯現出來的,企業處理完投訴、確定使用者接受企業的處理結果且滿意的話,網站就把投訴資訊轉移到網站後臺不再顯示出來。 另外,央視還播放了九陽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和315消費電子投訴網運營總監曹致文的一段視訊交談。 在對話中,曹致文承認,企業成為會員之後投訴資訊可以從前端轉後端,「沒轉之前是可以看到的」。 曹致文還稱,一家全球知名的通信企業也為網站的會員,「如果不用直通車投訴,一個月可能有350條到400條投訴,但是參加了直通車服務後,一個月的投訴大概就是150條左右。 根據1月4日《東方時空》的披露,企業交納費用級別越高,投訴資訊在網站上出現的時間越短。 其中一種收費金額達30萬元的直通車業務,甚至可以讓使用者的投訴不在網站上顯示出來。 網站曾因「維權」被起訴 昨日,央視還將315消費電子投訴網和中國消費者協會的網站做了對比,發現後者沒有在網站上顯示出廣告資訊,而前者則在首頁上明顯出現不少廣告,「由此可見,稱是維權的網站並非中國電子商會聲明所言, 做到了廣告和經營分開。 」央視表示,還評論稱,315消費電子投訴網是「穿著行業協會的外衣」,發佈篡改過的投訴資訊,誤導消費者的購買行為,這比操縱網路輿論的「網路水軍」危害更大。 晨報記者發現,早在2008年8月,央視《法治線上》欄目中,也對315消費電子投訴網站向企業收取會員費的行為予以報導和批評。 此外,該網站因「維權」而陷入的紛爭日前也再次被媒體和網友提起。 2007年,生產「白大夫」系列化妝品的廣州市澳大生物美容保健科技開發有限公司曾將「315投訴網」(後更名為315消費電子投訴網)的主辦方告上廣州天河區法院,控告其名譽侵權。 不過法院最終裁判,網站上發佈的消費者評論並沒有對「白大夫」構成名譽權侵害,最終宣判「白大夫」敗訴。 網站表態:廣告和投訴確實分開 昨晚,315消費電子投訴網站新聞發言人林漢鐘接受晨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已經看到了央視再度對網站究竟是「維權」還是「維權」的質疑。 對於節目中運營總監曹致文提到,企業加入網路直通車後顯示的投訴資訊量就可以大大減少出現幾率,林漢鐘解釋,消費者可以通過網站投訴,也可以通過直通車和企業溝通。 能加入直通車的企業,需要保證2小時能處理投訴,為此,網站開通了網路電話、短信、網路留言等溝通途徑,因此需要企業交納一定費用。 至於企業究竟需要交納多少直通車費用,林漢鐘沒有正面回答,只是說「適合於企業本身能達到快速處理的條件」。 他堅稱,網站是廣告和投訴分開經營,並非央視報導的「收取了企業廣告費後就會刪除企業的投訴」,也並非是「不會將企業的投訴例如月度和年度統計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