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ews 3月7日消息 3月7日晚間,小米公司董事長雷軍正式對外公佈了其在兩會上的提案。
具體的提案內容包括關於完善創業環境、關於加大打擊假冒偽劣商品以及關於加快專利成果轉化的三大建議。
附雷軍兩會提案全文:
關於完善創業環境的幾點建議
党的十八大報告中明確指出「牢牢把握髮展實體經濟這一堅實基礎,實行更加有利於實 體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製造業健康發展,加快傳統產業轉型升 級,推動服務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發展壯大, 支援小微企業特別是科技型小微企業發展。 」, 報告同時指出,「要貫徹勞動者自主就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和鼓勵創業的方針, 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 鼓勵多管道多形式就業,促進創業帶動就業。 加 強職業技能培訓,提升勞動者就業創業能力,增強就業穩定性。 」
科技創新也是溫總理《政府工作報告》中的一條主線,過去五年工作回顧中,談到八點 成績中提到「大力推動自主創新」,談到十一點困難和問題中也談到「企業生產經營成本上 升和創新能力不足問題並存」,今年政府工作的四點建議中再次談到「 要深化科技體制改革」。
建設創新型國家,企業是技術創新最重要的主體,要推進創新型國家的建設,就必須培 育出大量充滿生機的創新企業。 而我國目前的創業環境,與美國相比而言,除了所謂的矽谷 創業基因,包括允許失敗、海量好主意、風投群支援、一批優秀的創業導師等,更重要的是 政府的政策支援及良好的創業環境。
創業環境是一個公共資源,政府在塑造優良創業環境中扮演著重要角色。 創業環境的形 成一般有兩種途徑,一種是依靠市場自然生成,一種是政府有意識的加以塑造和建設。 而由 于創業環境的公共的特性,需要政府在其中發揮主導型的積極作用。
創業環境的好壞對於一個國家經濟的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影響,要完善創業環境需要各 種社會力量的共同努力。 創業環境中政策因素會隨著社會、市場和經濟等環境的變化而產生 「滯後」作用,因此就需要對創業環境進行完善和優化。
目前,國家在創業環境的建設上出臺了相關政策,但創業企業在實際操作中,還存在很 多具體問題。 現針對簡化公司註冊流程及冠名發票購買等相關問題提出建議。
問題一:關於公司註冊難的問題
公司註冊是創業的第一步。 在發達公司,註冊一家新的公司一般一天時間就可以完成, 目前國內一般需要兩到三個月的時間,這個過程耗時耗力。 這個問題已經飽受創業者和社會 各界詬病。
今年工商總局進行了商事登記制度的改革,不需要註冊資本驗資、不要登入位址檔、 不年檢、三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引起了全國巨大反應。 三月一日已經在深圳珠海試點。 消息 發佈後,不少創業者表示要去深圳和珠海創業,這說明這個改革多麼重要。
建議:全國各地在這個政策翹首以盼,建議工商總局改革步子再大點,新的商事登記制 度儘快在全國試點。 如果有困難,建議在全國各個高新區試點。
問題二:關於工商備案檔的審核問題
目前工商機關要求其在視窗接收企業提交檔的審核人員對其接受的工商備案檔進行 審核,這些檔往往包括《公司章程》、《股權轉讓協定》、《增資或設立協定》等較複雜 的法律性檔。 由於審核人員沒有時間和專業能力充分審核這些檔,常常強行要求企業使 用他們的簡單格式範本,且不允許企業對這些範本進行修改。
建議:工商關機不對複雜的企業備案法律檔進行實質性審核,而由企業自己和律師對 這些檔的合法性或合理性負責。 一方面可以使企業有約定的自由、使律師有發揮的空間, 同時可以減少工商機關的工作量及責任,更符合公司經營的實際情況。
問題三:關於溢價增資的驗資問題
在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溢價增資的工商登記程式中,工商機關通常只同意對進入註冊資本 的部分出資進行驗資,而對出資中高於註冊資本的溢價部分,不同意給予驗資。 天使投資人 在投資的過程中,基本上是「天使投資人投錢、創業者做企業」的模式,如果溢價增資的問 題解決不了,天使投資在國內很難發展起來。
建議:在溢價增資的工商登記中,接受對溢價部分的出資進行驗資。
問題四:關於公司名字核准問題
網上核名有時審批時間較長,溝通不暢。 目前在北京申請公司核名均需在網上遞交申請,申請人要提出備選字型大小,並對備選字型大小做出解釋,但對該如何可以獲得通過沒有一致的標準, 且每次溝通只能通過網上留言,一次申請往往要在網上回複進行解釋,每次解釋並等待回復 的時間短則一兩日 ,長則十幾日,溝通時間較長。
建議:建立設定回饋的時限,鼓勵審核人員與企業更即時的溝通方式,如電話、短信等, 提高網上審核效率。
問題五:關於股權質押問題
股權質押是附屬於一項債權債務關係的從屬擔保法律行為,其所擔保的債權有時是有明 確數額的資金,有時也會是數額隨時變更的股權等權利,或是數額不明確的表決權等權利。 目前工商機關在辦理股權質押時,不論主債是何種性質,均要求質押合同列明質押擔保的數 額。
建議:對於不易確認主債權價值的質押擔保登記,不強制要求登記擔保價值。
問題六:關於企業冠名發票購買問題
目前,除企業冠名發票外的其他發票均可向稅務機關免費領用,但企業冠名發票需單獨 向稅務機關出資購買,且冠名發票的印刷廠只有少數幾家,處於壟斷地位,企業與印刷廠的 議價空間很小,這使得企業成本大幅上升,給企業造成額外成本負擔。
目前零售企業和電商企業,就是發票用量非常大,基本上都是使用的是企業冠名發票。 建議:建議國稅總局統一政策,企業冠名發票和普通發票一樣,各地稅務機關免費提供。
問題七:關於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
國內創業者普遍反應政府對小微企業關注不夠,生存困難,尤其是融資難的問題。 各地 政府也出臺了各種扶持政策,試圖解決這個問題,但收效比較小。
建議:小微企業數量巨大,而且風險比較大,鼓勵大型投資機構和銀行去做小微企業不 現實。 參考美國的情況,應該加大鼓勵天使投資、天使基金和各種新型孵化器來完成小微企 業融資問題。
完善及優化創業環境的終極目標是「以環境造就創業」。 完善創業環境,就是要通過環 境的改善使創業活動活躍起來,提高創業成功的比率,形成人們想幹事業、幹成事業的良好 社會局面,讓一切創業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湧流,達成「以環境造就創業」的結果,從而進 一步促進就業, 為國民經濟的發展不斷增添新的活力。
關於加大打擊假冒偽劣商品的建議
最近香港限售奶粉事件,引起了全社會高度關注。 這個極端事件的背後是消費者對國內 產品的信心不足,也反應了國內假冒偽劣商品的嚴重性。 強化企業誠信價值觀建設,加大打 擊假冒偽劣商品的力度,迫在眉睫!
党的十八大報告中明確指出「宣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宣導自由、平等、公正、 法治,宣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積極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報告同時要求「深 入開展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教育和治理,加強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 建設」。
溫總理《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提到「推動誠信體系建設,以政務誠信帶動商務誠信和社 會誠信,形成良好的社會風尚」。
假冒偽劣商品問題不僅是經濟層面的問題,也是關係到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可否健康 發展的政治大事,政府必須採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治。 假冒偽劣商品問題,最根本的原因是經 濟利益的驅動,一個重要原因是嚴重的地方保護主義,客觀原因是「打假」執法體制不夠完 善和「打假」執法主體難以形成合力以及消費者的品質意識不強等方面。
「誠信」作為一種社會價值觀,是立國之本,企業的立業之基和公民的立身之根。 中華 民族歷來講究誠信美德,但當下,在各種價值觀念的衝擊下,「誠信」,這種理應遵循的行 為準則,卻已到了崩潰的邊緣。 我國改革開放以來 , 為企業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 , 但一 些本來擁有良好前景的企業卻因失信于民而陷入困境 , 自食其果 , 甚至被市場淘汰。 近年來 , 含三聚氰胺的奶粉、地溝油、鉻超標膠囊等一系列事件 , 掀起了一輪又一輪的誠信危機。 因此, 大力加強誠信文化建設,特別是加強企業誠信建設,重塑「誠信」社會價值觀,已成為刻不 容緩的重大社會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據調查,目前存在的比較突出的問題有以下幾點:
一、經濟利益驅動
因為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有市場,能牟取暴利,加上國家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管理 也相對薄弱,對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違法犯罪行為的處罰力度不足以懲戒,所以制假售假者 為了追逐更大的利潤,鋌而走險,違法制售假冒偽劣商品。
二、法制環境不完善
我國法治環境不完善影響企業誠信水準的提高。 現有的法律環境對企業誠信的影響有兩個層面:一是法制制度不完善 , 使得有關部門缺少對企業失信行為的查處與追究的相關法律 依據;二是執法不公、不嚴、力度不夠 , 使得企業失去了提高信用的積極性。
三、地方保護主義嚴重
一些地方政府為了本地區的經濟利益,對本地區出現的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窩點,肆意包 庇縱容,任其發展,甚至把生產與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當成一種發展地方經濟的捷徑,因而助 長了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的猖獗。 甚至有些制假售假者與腐敗官員沆瀣一氣,導致一些地 方制假售假已經達到相當規模 , 甚至形成了一種產業化、規模化的發展趨勢。
四、企業對誠信認識不足
企業經營者的職業道德水準是影響企業信用水準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在民營企業往往起 著決定性作用。 在企業經營者隊伍中,有相當部分沒有經過嚴格規範的職業道德教育和誠信 教育,職業道德意識缺乏,法制法規意識淡薄,因此在企業經營活動中,經常發生不講職業 道德的行為。
鑒於以上情況,提出如下建議:
一、加大誠實守信宣傳,重塑誠信社會價值觀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企業的一切管理、經營、交易等經濟活動,都必須誠實 守信。 企業必須樹立誠信至上的觀念,才能贏得良好的信譽和商譽。 企業應建立健全自身的 信用治理,培育自身的誠信經營理念,使得企業內部充分認識到誠信缺失的危害。
二、健全法制,加大打擊假冒偽劣商品力度
在「打假」立法上,要適應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要,針對市場經濟活動中出現的新問題、 新情況,及時制定、修訂法律法規,進一步解決部分領域無法可依的現象,提高法律法規的 可操作性,使「打假」工作全面納入法制化軌道。 要強化「打假」執法力度,從法律層面徹 底扭轉目前制售假冒低風險高收益的局面。
三、完善健全市場經濟監管機制
政府監管部門要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理念,進一步加強思想建設,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 制,做到 「標本兼治」,積極探索解決影響市場經濟秩序的深層次問題,努力建立和完善 長效的監理機制。
四、加大政府監管部門行政問責力度
加強自身制度建設,建立內部權力的有效制約機制,確保依法執政,要加大行政問責力 度,突出問責重點,增強問責實效,提高問責品質。 以責任為核心,把權力與責任掛鉤,對 于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行為要進行嚴格的監督和責任追究。
綜上,我們必須健全法制,強化「打假」執法力度;徹底剷除地方保護主義,做到齊抓共管, 形成合力;依法狠狠打擊假冒偽劣商品以及提高全民品質意識,發揮輿論宣傳的監督作用, 形成強有力的社會監督。 同時,要營造規範的經濟秩序和誠實守信的經營氛圍,積極鼓勵、 支援企業加強信用管理,強化企業信用自律,做到外部監管和內部建設互動,促進企業間開 展公平競爭,引導企業走誠信經營之路,政府和企業共同努力,重塑「誠信」社會價值觀。
關於加快專利成果轉化的建議
一、加快專利成果轉化的現實意義
在知識經濟背景下,專利是一個國家、地區以及企業的立身之本,也是核心競爭力的重 要來源。 隨著知識經濟和經濟全球化的不斷發展,智慧財產權在經濟發展和自主創新中的地位 日益重要。
2012 年,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受理髮明專利申請 65.3 萬件,同比增長 24.0%;發明專利 授權21.7 萬件,同比增長 26.1%,均保持快速增長勢頭。 來自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的資料顯 示,2012年,我國受理三種專利申請 205.1 萬件,同比增長 26%; 專利授權量達 125.5 萬件,同比增長31%。 其中,受理國內發明專利申請 53.5 萬件,占發明專利申請總量 的 81.9%,同比增長28.7%;受理國外發明專利申請 11.8 萬件,占發明專利申請總量的 18.1%,同比增長 6.2%。 國內發明專利申請中,職務申請 42.8 萬件,占 80.0%,同比增 長 32.1%; 國內職務發明專利申請中,企業申請 31.6 萬件,占 73.8%,同比增長 36.6%。 2012 年,我國國內發明專利授權 14.4 萬件,占發明專利授權總量的 66.4%,同比增長 28.0%; 國外發明專利授權 7.3 萬件,占發明專利授權總量的 33.6%,同比增長 22.6%。 2012 年,我國受理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 途徑提交的國際專利申請 2.0 萬件,同比 增長 14%。
近日,中國再添一項「世界第一」: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發佈的《2012 年世界 智慧財產權指標》報告稱,中國繼 2010 年超過日本後,2011 年再超美國,成為專利申請第 一大國。 然而,湯森路透旗下智慧財產權諮詢公司新近發佈的年度全球創新企業百強榜卻沒有 一家中國公司。 上述事實無疑是對致力於打造創新型國家的我們一個有力警醒,它一方面告 訴我們,保護智慧財產權、促進創新已經深入人心,成為個人和企業的自覺選擇;另一方面更 告誡我們,實施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實現以創新為驅動的經濟形態依然任重道遠。
近年來,我國專利申請數量猛增的背後當然有國家經濟迅速發展、技術水準大幅提高, 以及政府大力支援的硬性支撐等積極條件,另外也不乏由政策中片面追求數量的導向及考核 指標的數量化傾向而造成專利泡沫等現象。 很多申請人並非為了創新發明而去申請專利,有 相當一部分是為了專利而專利。 我國的多地資料顯示,我國個人得到的專利數雖然約占到全 國授權的專利數量的一半,但其專利轉化率還不到 5%;教育部《中國高校智慧財產權報告》 中的統計資料顯示:如果平均計算,高校的專利轉化率也只有 5%;據《中國科學報》報導, 2011 年我國專利技術實施率僅為 0.29%,也很好地說明了這一點。
專利的價值不是體現在專利的擁有權上,而是體現在專利的實施、轉化等運作所帶來的 商業價值上。 如果僅僅獲得了專利的擁有權而不去轉化、實施,則無疑是對專利資產的一種 浪費。 由於專利的生產過程要消耗大量的社會資源,被創造出的各種專利成果如果不能轉化並獲得利潤回報,則會降低發明主體的創新積極性和能動性;另一方面,由於專利轉化實施 不暢使創新成果不能得到轉化使用還會引起產業技術升級停滯, 這也會對經濟發展產生不利 的影響。 因此,專利轉化實施不暢將成為制約中國產業自主創新和產業升級的一個重要障礙。 在這一背景之下,加快我國智慧財產權成果轉化,對於培養我國企業專利轉化意識,提高企業 的創新積極性,加強企業專利創造、管理、保護和運用能力,促進企業的產業技術升級,全 面提升企業核心競爭能力等方面,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二、我國智慧財產權成果轉化工作存在的問題
智慧財產權成果轉化是一項長期的基礎工作。 雖然我國的智慧財產權成果轉化工作取得了一 定的成績,同樣還存在以下突出問題:
第一,專利實施和專利轉化的限制太多,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我國高校和科研院所名下 專利的真正擁有權乃屬於國家,而他們實際擁有的只是專利的管理權而已,這就造成專利的 擁有權和管理權分離。 由於專利的管理職能不明確,我國有眾多專利在轉化和實施過程中不 得不經歷層層審批,勞神費力,效率低下;尤其是一些重大課題成果或發明創造資金來源複 雜、主管機構重疊、參與人員較多,形成了一種複雜的產權關係,產權界定不明,為專利的 轉化和實施又增加了難度。 這種情況造成的專利閒置現象數不勝數,專利價值得不到挖掘和 利用,因此專利佔有單位又因無法從專利中獲益而拒絕繳納年費,進而導致該專利權失效, 由此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專利轉化產生商業價值,然後資金回籠重新投入高校和科研院所來 促進創新發明,其產生的成果再形成專利:只有發展成這樣一個可持續的良性迴圈,才能實 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
第二,缺乏促進專利實施和專利轉化的發明創新評價體系。 許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 在重視基礎性研究與強調高水準的論文過程中,忽略了對科研成果的轉讓和價值的挖掘,從 而導致大量的科技成果處於「未開發」狀態,沒有被啟動並轉化為專利。 高校管理者重論文、 輕專利,把承擔課題、鑒定成果、發表論文、出版論著直接與科研人員的考評掛鉤,導致科 研人員在專利轉化方面缺乏積極性,沒有從長遠考慮申請高品質專利以獲得商業價值。
第三,專利授權後的商業化轉換不活躍,尤其是高校和科研院所手中的專利。 主要原因 在於,一方面,由於缺乏有效的公共專利資訊和專利交易平臺,專利技術的資訊流通不暢常 常導致技術專利不能市場化,需要技術的企業又得不到技術的情況出現;另一方面,由於缺 乏有效的對專利商業化應用進行促進的專業技術服務中心, 導致專利交易雙方資訊不對稱, 發明人對專利收益預期過高,而需求方又無法準確判斷專利所能帶來的收益等因素,雙方無 法成交。
三、加快我國智慧財產權成果轉化的幾點建議 第一,減少對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專利實施和專利轉化過程中的限制,逐步賦予高校和科研院所專利實施和專利轉化的自主權,除涉及國防、軍工等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的專利之外, 取消針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專利實施及專利轉化的行政干預,出臺政策鼓勵專利擁有權轉讓, 簡化專利許可及專利轉讓登記手續等;
在專利實施和專利轉化過程中引入市場機制,在不包括國防、軍工等涉及國家安全和國 家利益的行業範圍內,引入協力廠商的創新發明技術服務中心介入,從而形成專利轉化產生商 業價值,資金重新投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發明創新, 發明創新再形成專利的可持續的發明創 新良性迴圈;
現有的政策觀點認為,放開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專利擁有權轉讓會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因 此寧肯守著國有資產不作為任其流失,也不進行專利擁有權轉讓。 其實,如果以合理的市場 價格讓國家擁有的智慧財產權以市場運作的方式使其產生增值效益,那麼就能形成一個良性和 可持續的創新體系來推動中國原創技術的發展,長此以往將有利於提高我國的戰略競爭能力。
第二,建立促進專利實施和專利轉化的發明創新考核體系。 把專利實施和專利轉讓成果 與高校智慧財產權主管部門的業績考核相結合,把專利實施和專利轉化與津貼、獎金相結合; 加強創新發明技術服務中心在高校和科研院所專利申請中的作用,依託專業的創新發明技術 服務中心引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發明創造與產業的發展趨勢相結合,利用市場的力量促進符 合產業發展趨勢的發明創造的實現, 從而加快我國的智慧財產權戰略的進程。
第三,加強政府對專利成果商用化的資助獎勵力度,對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重要專利成果要 通過提供稅收優惠、財政政策傾斜等方式加以扶持。 依託專門進行專利資訊交流和專利交易 的創新發明技術服務中心,努力建設一個通暢的專利資訊交換及交易平臺,互通專利供求雙 方的資訊,使有商業化前景的專利可以快速得到轉化和實施。 讓專利持有人能夠準確地把握 社會上對於專利的需求,也使買方能夠以準確的資訊去購買專利,大幅提高專利實施和專利 轉化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