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和中國香港 引領亞太區雲計算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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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亞太區 雲服務 雲服務市場 成為 雲服務提供者

從2010年起,亞太區成為全球領先雲服務提供者的關鍵目標市場,全球雲服務提供者進入亞太區,推動了該區域的需求,同時也加劇了該區域的競爭。 Gartner預測,全球雲服務收入2011年為894億美元,2015年將達到1768億美元,年複合增長率為18.9%;2011年亞太區(除日本)雲服務收入僅占全球總收入的3%, 為26.82億美元,2015年占比略微增長至3.7%,達65.42億美元,年複合增長率為24%;日本是亞太區最大的雲服務市場,2011年收入為88.51億美元,2015年將達到194.48億美元,年複合增長率為21.7%。

整體處於市場引入期

 

SaaS仍是亞太區雲服務市場主要的收入來源,但是未來2到3年IaaS將快速增長。 根據OVUM的資料,2010年SaaS市場收入為20.03億美元,占雲服務市場總收入的94.2%;預計2016年市場規模將達到80.54億美元,年複合增長率為26.1%。 2010年IaaS收入為8000萬美元,僅占雲服務市場總收入的3.8%;預計2016年市場規模將達到26.88億美元,占雲服務市場總收入的23.5%,年複合增長率為79.7%。

在亞太區,新興市場服務不足,增長主要來自成熟市場。 未來幾年亞太區的雲服務市場規模仍然比較小,新興市場如中國、印度、馬來西亞、泰國、印尼、越南和菲律賓只有小部分會採用,而澳大利亞、日本、紐西蘭、新加坡、韓國和我國的香港及臺灣等成熟市場吸引了大部分的投資。 受到基礎設施的限制,未來亞太區雲服務市場的增長還是主要來自成熟市場。 日本、新加坡、我國香港擁有亞太地區大部分的資料中心。 其中,日本的設施主要都用來支援其國內市場;新加坡和我國香港則彼此相互競爭,希望能成為區域內跨國公司的服務供應商所青睞的託管資料中心。

在引入期中,小企業是重要的目標市場,他們對SaaS需求比較大,但是也是服務提供者服務不足的客戶群;中型企業是對雲服務需求最強的客戶群;大型企業是主要的市場機會,不過目前比較保守,隨著大型企業對於保密性和穩定性擔心的減少, 大型企業將更多地採用雲計算服務。 OVUM在2011年進行的調查顯示,新興市場的跨國企業看到雲服務帶來的利益,尤其是總部位於中國和印度的跨國企業成為採用雲服務的領先者;大型企業更關注私有雲服務,由於已經在企業應用上有大量的投資, 而且虛擬化的成本壓力會小於遷移到雲計算的成本,因此大型企業客戶目前更關注私有雲服務。

新加坡和我國香港成為中心

面向亞洲的資料中心和網路主要集中于新加坡和我國香港。 Amazon、Salesforce、微軟、Tata、Verizon等主要雲計算服務提供者均利用新加坡與我國香港的資料中心面向亞洲提供服務。

經濟地位及基礎設施使兩地成為區域雲服務中心。 我國香港、新加坡在亞太區雲計算協會2011年發佈的雲就緒指數排名中分別列第二位和第三位。

我國香港是亞太區資料中心,雲服務提供者紛紛在這裡建立資料中心,領先的寬頻滲透率及良好的國際網路和政策使得香港成為亞太區雲服務中心,3638家跨國公司在這裡設立地區總部或地區辦事處,外國企業儘管進入到了其它亞太區市場, 但往往也會選擇在香港運行其資料中心系統。 香港特區政府還制定了戰略以推動雲服務發展。 2011年,香港特區政府發佈Digital 21戰略,希望通過政府雲戰略帶動本地雲服務發展。 2010~2011年香港特區政府的IT支出約為6.34億美元,2011~2012年估計為7.27億美元。

香港特區政府主要從三個服務層面入手構建政府雲平臺:第一,SaaS,提供協同工作、人力資源管理、電子採購、無紙會議等雲服務;第二,PaaS,開發電子政府應用新平臺,統一身份管理;第三,IaaS,政府推出位於灣仔、 荃灣及西貢的政府中央電子中心虛擬平臺。

新加坡是東南亞主要的經濟樞紐,政局穩定,60%擁有7000名以上員工的跨國公司都在新加坡設立了亞太區總部,在亞太區經營的跨國公司均把新加坡當作雲服務的基礎設施樞紐。 新加坡政府推動其自身成為亞太區雲服務中心,于2011年6月發佈新一代電子政府總體規劃「電子政府2015」(eGOV2015),建立政府私有雲(G-Cloud)是規劃重點之一。 G-Cloud是取代原「整體政府」基礎設施(SHINE)的下一代基礎設施,將提供高效、可擴展和彈性的雲計算資源,其設計將會滿足兩種不同水準的安全和管理要求。 其中的高等保障區是一個完全專用的計算資源庫,僅為政府需要的高等保障需求所用;中等保障區是非政府雲使用者共用的計算資源庫,用以降低政府的計算資源成本。

與運營商合作為主要模式

亞太區雲服務市場受到全球雲服務提供者的高度關注,價格競爭激烈。 Gartner分析,目前亞太區雲服務市場有五類供應商。

第一,純雲服務提供者,主要是Amazon的IT基礎和Google的IT應用,這些純雲服務提供者主要是美國運營商。

第二,全球電信運營商,包括at&t、Verizon等,主要為跨國企業提供服務。

第三,區域電信運營商,包括SingTel、Telstra等,在亞太區有大量客戶和本地銷售、服務能力。

第四,IT設備供應商,包括IBM、HP、Microsoft等,品牌受到客戶認可,有較強的技術能力。

第五,IT服務提供者,包括Dimension Data等,技術能力強,本機服務能力好。

各類雲服務提供者都加強與電信運營商的合作,以快速進入亞太區市場。 一些小的純雲服務提供者主要是美國市場的創新者,但是缺乏直接進入亞太區市場的資源,他們往往與電信運營商合作轉售他們的服務,這些服務提供者可能會成為大運營商的收購物件。 IT廠商如Cisco、the Virtual Computing Environment Company(VCE)、VMware、EMC為電信運營商提供雲就緒解決方案以快速進入市場。 SaaS供應商如Google、微軟、Amazon與電信運營商合作進入中小企業市場,提供如Google Apps和Microsoft Online等服務。

(責任編輯: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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