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參考:http://www.cnblogs.com/wisdomforce/archive/2010/05/20/1740115.html表示鍵/值對的集合,可按鍵各索引訪問.在System.Collections.命名空間中.[SerializableAttribute][ComVisibleAttribute(true)]public class
[ Program To An Interface, Not An Implementation ] 介面 1.介面是一個對象在對其它的對象進行調用時所知道的方法集合。 2.一個對象可以有多個介面(實際上,介面是對象所有方法的一個子集) 3.類型是對象的一個特定的介面。 4.不同的對象可以具有相同的類型,而且一個對象可以具有多個不同的類型。 5.一個對象僅能通過其介面才會被其它對象所瞭解。 6.某種意義上,介面是以一種非常局限的方式,將"是一種…"表達為"一種支援該介面的…"。
軟體組成實體應該是可擴充的,但是不可修改的。 [ Software Entities Should Be Open For Extension, Yet Closed For Modification ] 開放-封閉法則 1.開放-封閉法則認為我們應該試圖去設計出永遠也不需要改變的模組。 2我們可以添加新代碼來擴充系統的行為。我們不能對已有的代碼進行修改。 3.符合OCP的模組需滿足兩個標準: 4.可擴充,即"對擴充是開放的"(Open For
使用指向基類(超類)的引用的函數,必須能夠在不知道具體衍生類別(子類)物件類型的情況下使用它們。 [ Function Thar Use Referennces To Base(Super) Classes Must Be Able To Use Objects Of Derived(Sub) Classes Without Knowing It
import java.util.*;public class Person { /** *重複使用同一個對象,不要每次需要時就建立一個功能上等價的新對象 *若一個對象是非可變的(immutable),那麼它總是可以被重用 *對於同時提供了靜態Factory 方法和建構函式的非可變類,通常可利用前者避免建立重複對象 *也可以重用那些已知不回修改的可變對象(如下) */ privatefinal Date birthDate;
SQL Server 2000 新增了Table型資料:Table型資料不能用來定義列的類型,只能用作T-SQL變數或者作為自訂函數的傳回值。SQL Server 2000支援兩種類型的函數:內建函數和使用者定義函數。內建函數只允許T-SQL 語句調用而不能更改使用。使用者定義函數可以根據需要定義自己所需的函數。使用者定義函數可以帶參數,也可以不帶參數,但只能返回單值。正是由於這個原因SQL Ser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