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 of Update: 2018-12-07
//用下面的方法得到當前TAB的總數量 var tabcount = $('#tabs').tabs('tabs').length;修改addTab 方法為: function addTab(subtitle, url, icon) { var tabCount = $('#tabs').tabs('tabs').length; // 擷取當前開啟視窗總數量 var hasTab = $('#tabs').tabs('exists', subtitle);
Time of Update: 2018-12-07
最近逛點點網,發現有兩個圓(貌似是用於查看關注狀態的東東)挺好看的,起初以為是圖片,結果用工具一看居然都是用純css樣式畫出來的 ,趕快學習了下。<!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html
Time of Update: 2018-12-07
世間本沒有模式,只是programer用多了,便成就了各種模式。 這些天,開始慢慢的接觸一些新模式和複習一些常用的模式 ,那就從簡單工廠開始吧。 1.簡單工廠的定義定義一個用於建立對象的介面,讓子類決定執行個體化哪個類,Factory Method使一個類的執行個體化延遲到其子類中。參與者有:IProduct 產品介面,ProductA和ProductB......實現IProduct介面的類,Creator提供了FactoryMethod,FactoryMethod決定實現哪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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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Script(url,callback) 這個方法是jquery自身提供的一個用於動態載入js的方法。當網站需要載入大量js時,動態載入js就是一個比較好的方法,當需要某個功能時再將相應的js載入進來。但是自己在使用過程中卻發現了一些不盡如意的地方。 每次需要執行該功能的時候都會去請求一次這個js,這樣不是在幫倒忙嘛? 於是找到Jquery官網的API說明 http://api.jquery.com/jQuery.getScript/
Time of Update: 2018-12-07
輸入密碼裡最常見的就是在下面有個“記住密碼”,自己圍繞這個問題前前後後也糾結了很久,總是沒有個完美點的方法,還請大家給點意見。 下面說說我的看法: 第一、把使用者名稱和密碼都儲存在cookie中,當然密碼要經過md5加密,但是總感覺太不安全了,密碼還是暴露在用戶端了。 第二、用session儲存在伺服器,具體我也沒有實現過,但是總感覺如果網站人數多的話對伺服器也是一種考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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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0中微軟帶來了動態屬性dynamic,於是我們可以用來實現反射的一些功能,並且可以大大提高效能。下面先舉一個不用dynamic來實現反射的例子 class Program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DynamicSample dynamicSample = new DynamicSample();//通過反射得到DynamicSample的方法 var add =
Time of Update: 2018-12-07
最近幫朋友搞一個電子黃頁的基目,裡面有幾百萬資料,其中一個表包含了以下幾個欄位: ID(主鍵,標識,自增長int,索引), CityID(城市ID,int,索引), CateID(類別ID,int,索引), CateParentID(父系類別ID,int,索引)。 類別只有2級,所以,為了加快查詢效率,索性把大類ID和小類ID都單獨列為欄位。 按照習慣,在查詢某個大類ID時候,例如查詢大類ID為112的第一頁黃頁資料時,用了常用的語句 select top 10 * f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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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情緒化的思維如果你開始使用不同顏色的眼光來看待這個世界的話,那麼你可能會成為一個很糟糕的程式員。情緒化的思維或態度很有可能會把自己變成一個怪物。相信你經常可以看到很多很糟糕的程式會使用下面的這些語句:我的程式不可能有這種問題。Java就是shit。我最恨的就是使用UML做設計。需求怎麼老在變,沒辦幹了。受不了這些人,他們到底懂不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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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很適合我,所以轉到這來,慢慢品嘗吧。人之所以悲哀,是因為我們留不住歲月,更無法不承認,青春,有一日是要這麼自然的消失過去。而人之可貴,也在於我們因著時光環境的改變,在生活上得到長進。歲月的流失固然是無可奈何,而人的逐漸蛻變,卻又脫不出時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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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個低級錯誤,將靜態欄位定義在了方法中(不管是靜態方法或者普通方法),結果編譯器一直報:“修飾符static 對該項無效”。結果查了些資料然後自己整理了下,大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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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OCTYPE 影響 CSS 處理2、FF: 設定 padding 後, div 會增加 height 和 width, 但 IE 不會, 故需要用 !important 多設一個 height 和 width3、FF: 支援 !important, IE 則忽略, 可用 !important 為 FF 特別設定樣式4、div 的垂直置中問題: vertical-align:middle; 將行距增加到和整個DIV一樣高 line-height:200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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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情況下,在開發WinForm的時候希望TextBox中只能數字而不能輸入其他字元,其實還是比較容易做到的,可能方法很多,下面說說我個人的一種方法。 首先先把代碼貼出來: 1 private void txtNumber_KeyPress(object sender, KeyPressEventArgs e) 2 { 3 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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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使用靜態類中的靜態建構函式,有一些不太懂的地方,於是google了一下,看了一些文章,把自己的一些總結髮上來吧。 google的初衷就是因為這個:在類中初始化成員到底是直接初始化還是在類的靜態建構函式中初始化呢? 還是先把最終的建議給展示出來:第一就是簡單靜態成員,例如類型為實值型別等,使用成員初始化語句來完成;第二靜態成員初始化比較複雜,或者有可能出現異常,那麼用靜態建構函式來完成。 下面是在網上找的一個例子,主要是熟悉下靜態建構函式的執行順序: sta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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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目錄對於我之前項目中的統一條件過濾採用了dictinary來實現的,優點就是方法簽名統一了,缺點不用說,就是字典的鍵容易寫錯,感覺一進入.net3.5之後,一切都要和Expression聯絡在一起,我們在建立一個Expression(運算式樹狀架構)時,可以使用lambda運算式去建立,很容易:1 Expression<Func<string, bool>> predic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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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在研究設計模式,現在看來還不知道各種設計模式會具體用在哪些情境中,哈哈,可能還沒有達到那種境界吧。 最常用的莫過於原廠模式了。 來個最簡單的工廠: interface IFruit { } class Apple:IFruit { } class Orange:IFruit { } class Factory { pub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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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 class Singleton{private static Singleton _instance = null;private Singleton(){}public static Singleton CreateInstance() {if(_instance == null) { _instance = new Singleton(); }return _instance; }}public cl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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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一直是開發背景,這段時間由於公司項目的關係,開始前端的開發,同時前端也是自己一個比較感興趣的內容。之前對於前端,可謂樣樣都懂點,樣樣又都不懂。 《編寫高品質代碼-web前端開發修鍊之道》這本書沒有講太多的理論知識,而是通過大量的實踐和技巧來協助你對web前端的修鍊,值得一讀。本系列部落格也主要會分成三部分:HTML,CSS,JavaScript。高品質的HTML篇 HTML的標籤從設計之初就考慮到了語義,而不是像下面這個例子一樣,毫無語義可言: 1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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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讓div顯示在瀏覽器正中間的樣式<style type="text/css"> #centerdiv { position:absolute; <!--這個屬性是設定div以絕對位置顯示-->top:50%; <!--在離頂部50%的位置顯示-->left:50%; <!--在離左邊50%的位置顯示-->margin:-150px 0 0 -100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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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了一家剛創業的公司(也不能說完全是剛創業吧,更確切點是剛步入軟體行業這邊),之前是要交一個項目,然後前幾天通知我今天去面試,詳細說說吧。 面試我的是一個技術牛人,首先談到了我大學都學了哪些課程,然後我balabala把大學三年學的課程說了一遍,什麼c語言,c++,資料結構,作業系統原理,微機原理,電腦群組成等等軟體工程必修的課程都說了遍。然後便開始問我大學裡面最喜歡的課程是哪門。說實話,大學裡面學的很好的課程確實沒有幾門,都是屬於那種半桶水的,如果我說了最喜歡哪門,他肯定要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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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Stack Overflow上有這樣的一個貼子《What’s your most controversial programming opinion?》,翻譯成中文就是“你認為最有爭議的編程觀點是什嗎?”,不過,在400多個主回貼,以及千把個子回貼中,好像並不是很有爭議,而是令人相當的茅塞頓開,下面羅列一些,並通過我自己的經曆和理解發揮了一些,希望對你有協助。1) The only “best practice” you should be using all the time 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