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絕不考慮Web形態,一切考慮都基於APP。
2、產品優先順序:
(1)有趣高於功能,產品必須有趣,必須Cool,才可能形成傳播和口碑。
(2)功能高於互動,明確的功能滿足明確的需求,使用者不會在意炫酷互動效果。
(3)互動高於UI。便捷、快速的互動設計為先,圍繞具體功能實現UI,而非有優質UI方案為此專門設立一個功能。
3、聚焦:一個APP只做一件事情,一個大而全的APP意味著全面的平庸。
4、永遠一維化:讓使用者在一個維度裡解決具體的問題,Twitter的Timeline就是一個好的範例。而類似Facebook、Path那樣的滑出式菜單則是一個災難,因為這使得產品擁有兩個維度,加大了使用者理解的困難。
5、保持主幹清晰,枝幹適度。產品的主要功能架構是產品的骨骼,它應該盡量保持簡單、明了,不可以輕易變更,讓使用者無所適從。次要功能豐富主幹,不可以喧賓奪主,盡量隱藏起來,而不要放在一級頁面。
6、不要讓使用者選擇。同一個頁面之內,有多個入口;同一個功能,有多個實現方式;同一個介面,有多個展示方式。這對於使用者來說是一種痛苦而非享受,因為他們只會因此而感覺到困惑和恐懼。使用者寧可採取重複操作漫長而固定的操作路徑,也不願意使用多變的捷徑。
7、隱藏技術,永遠展現簡單的、人性化的、符合人類直覺的介面。開發不可以為了炫技而展示功能,產品不可以為了炫耀而功能堆砌。
8、 拒絕個人化。除了依靠設計特色而立身的APP,換膚一類的個人化設計,除了讓產品經理幻覺自己做了許多工作而自我滿足之外,沒有任何價值。它只能證明產品 經理對自己的產品不自信,因為自信的產品經理憑藉預設皮膚就可以滿足使用者。延伸開去,一個好的產品,其功能應該滿足全球使用者需求,無需為地區做特別定製 化。
9、 產品一定程度上是為了滿足人性中的貪嗔癡,這是使用者的痛點。能把握住之後,產品經理應該超越其上,用產品協助人們得以解脫。
10、想清楚自己究竟要做什麼,不去迎合上司,不去討好使用者,不去取悅自己。
11、 分類!分類!分類!這是產品經理在確定產品主要功能構架之後,唯一應該為使用者做的事情。分類無助於降低產品使用的難度,但是可以協助使用者認知產品和周邊的世界。
12、永遠圍繞功能而做設計,永遠不要倒過來做這件事情。
13、一個產品的準系統不受使用者認可,做加法也無濟於事。
14、想不清楚一個功能點之前,寧可不做。
15、千萬不要讓使用者在產品裡“管理”什麼。